债转股后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2024-05-09 10:54

1. 债转股后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上市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会在可转债发行日后的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之间,进行转股操作,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因此,转债变成股票当天不可以交易。同时,在进行转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转股后的股票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格)×正股价格,当转股价高于现价(正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亏损;当转股价低于现价(正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赚取一定的差价。可转债申请转股的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当投资者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拓展资料: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2、有违公司法关于公司内部治理权的规定公司法第4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学者普遍认为,这是有关公司权力分配的普通规则,“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的”,就是说,“拥有股权即拥有相应的公司治理权,大股权大治理,小股权小治理”,这是公司法的一般理念。

债转股后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2. 债转股到期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债转股对股市有什么影响,会不会涨?  你好,债转股对银行股和失去偿贷能力的上市公司来说是较大的利空,银行成了越来越多企业股东,肯定影响业绩。一旦要变现,一大批个股会抛压沉重。 
  
   问题二: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根据以上的解释,你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可转债转股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空,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就是扩容。你想啊,原先1000万股,现在转了1000万股,就变成了2000万股了,你原来1000万股时买的股票股价是5元,现在是2000万了股票股价还值5元吗?所以,你去看一下,大多数有可转换债券的公司,股价都上不去,比如000822。 
  
   问题三:债转股如何操作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上海还是深圳,转股一旦下单成功不可撤单! 
  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问题四:债转股验资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目前除了重庆等少数地方以外,多数地方的工商机关不认可债转股的出资方式。 
  工商认可的债转股验资要特别关注: 
  (1)该债务的真实性,是否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而产生,当初确认债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该笔债务的后续计量是否正确; 
  (3)在债务发生后到转股之前,关注是否存在以某种方式变相将其偿还的情形。 
  总之,这类业务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 
  股东以债权出资的方式验资 
  审验债权、股权出资验资程序的合法性 
  1.一般规范。 
  债权、股权出资是《公司法》没有列举的出资方式,受理验资时注册会计师应十分慎重,其首要环节是在遇到对出资方式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在审验前或审验过程中应及时与负责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沟通,充分尊重登记机关的意见。具体审验时,对于投资的合法性,应从实体性和程序性两方面入手,以及审验债权、股权出资实体性的合法依据,前文已经述及。但如果在实体上合法而在程序上不合法。也不能对其出资行为予以审验认定,审查这类出资,一般程序上的合法性除需符合正常变更验资要求外。 
  还应包括: 
  ①债权和作为记名资产的股权,不得用于首次出资而只能用于后续出资或增资扩股。 
  ②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中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股权出资。 
  ③以债权、股权出资凡涉及投资方、被投资方以外第三方的,应尽可能取得第三方作为投资协议相关人参与签字或盖章。 
  2.债权出资的情况。 
  (1)债转股。 
  在审验认定债权真实性的基础上,投资双方应签订债转股协议并得到被投资方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认可。审验时应注意,投资方为自然人时,尽可能要求其亲自到场签字,以防他人代签字引发投资合法性的争议。 
  (2)投资方以享有第三人的债权出资。 
  在审验认定债权真实性的基础上,如果债务人已作为投资协议相关人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认可。应认为其出资在程序上已近于完备,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参与投资协议的签订,则应: 
  ①验资前必须以债权人(投资方)名义向债务人进行函证,并以回函原件作为审验工作底稿; 
  ②检查原债权人是否已就将债权转让给被投资单位的事项通知了债务人,是否存在债务人已收到该项通知的有效证抵; 
  ③要求投资方(原债权人)提供相应的保证或捐保,声明保证在债务到期后不能有效受偿的情况下,由其补足出资或者以提供的担保物抵充出资,对于此项保证或担保,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均应表明同意;以实物资产担保的,双方还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④债权出资的债,应只指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不宜用于出资。 
  债权、股权出资作价和折股的审验 
  债权出资作价和拆股。审验债权出资的作价,除应审验债权的真实性和估量可收回金额以外,还应审验其股权作价。以股权作价是否高于公允价值为标志划分。凡折股时股权作价高于其公允价值的:为债务重组的债转股;凡股权作价不高于其公允价值的,为非债务重组的债转股或普通的债权出资。 
  验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 
  1.债转股时: 
  ①验资报告附件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转股(权)”。 
  ②验资事项说明中至少应增加以下内容:债权形成原因;债权形成的明细,应列明被审验单位账务所在日期及凭证编号、相关的对应科目;债转股调账情况。 
  2.其他债权出资时: 
  ①验资报告中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出资”, 
  ②验资事项说明中至少应增加以下内容:债权形成的原因和债务受偿时应收受财产形态;债权函证情况;被审验单位接受投资的调账青况。 
  ③如果工商部门要求,验资报告附件中还可增加以下资料:原债权人(投资方)向债务人说明债权转移给被投......>> 
  
   问题五:债转股 有什么前提条件吗?  看公告就行了。 
  
   问题六:可转股债卷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 
  可转债不是股票哦!它是债券,但是买转债的人,具有将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绩权人。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例如债券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来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於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利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如“包钢转股”自6月12日起转股价格为1.74元/股是什么意思 
  答: 自6月12日起,你有权将每份面值1000元的债券可以按1.74元/股,换成(1000/1.74)份股票。 
  
   问题七:可转债到期对股价会有什么影响,比如澄星股份  可转债的公司债券到期对股价的影响要看受债公司的基本面好坏。该公司的股票是否有被持有的价值 受不受市场的追捧 基本面好 股票有价值 有资金追捧的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股票 到期后可能会被持债者继续以持股方式持有 同时股价也会进一步的上涨 反之 原持债者认为无持股价值 可能抛售套现 造成股价下跌 是介乎定向增发和公开发行之间的发行方式 对持债者而言 有更高的灵活性 发行的门槛也较高 一般都是有实力的公司发行的 澄星股份 个人觉得有持有价值 仅限参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八:债转股会增加公司的总股本吗?  会的。公司债本来到期后要还本付息的,不会影响股票数量 
  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就相当于买债券的钱买了公司增发的股票,股本增加 
  
   问题九:什么是用债券置换股权?  所谓债转股 就是 某一公司发行 债券(可转债) 到期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选择兑现 或者 按照一定的比例,用债券兑换该公司的上市股票。 这相当于 上市公司的二次融资。。。 
  
   问题十:进度收账是什么意思  一、业务做完后,及时收取款项,尽量不挂账;  二、及时与往来单位对账,对长期往来单位一般一月对一次账;  三、发现余额有出入,及时进行调整  应收账款管理的思考  1.宏观方面的治理措施。宏观方面的治理措施,关键在于国家能否健全市场,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开、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在此我们可探索借鉴国外一些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法。  (1)在银行业务中,可开展对应收账款让售试点工作。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0%,多数企业靠银行贷款维持正常运转,银行是企业的输血供氧器,正因如此,企业的经营状况对银行的正常营运有着重要影响,企业的应收账款过多,必然影响企业的利润,进而可能造成银行贷款成为沉淀资金,企业与银行必将遭受巨大损失。笔者认为,在银行业务中,目前可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购买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进行应收账款贴现或抵押业务。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盘活资金,另一方面又扩大了银行的业务范围。  (2)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对于一些有钱不还,故意拖欠应付账款或贷款本息的“赖账户”,实施清理其各类存款账户,停止提取现金、停止票据转账结算和资金汇转、停止提供一切金融服务的严厉措施。为保证措施真正落实,上级银行还应立下“规矩”,如果哪家银行在联手行动中搞“小动作”,它将被严肃处理。推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其优点为:一来使“赖账户”再无可乘之机,过去贷款银行对“脚踏两只船”与之周旋的“赖账户”,往往鞭长莫及、无可奈何。如果银行同业联手结成“共同体”,“炮口”一致对外,无疑堵死了“赖账户”的后路,使其再难有立足之地。二来给那些对银行贷款、应付账款能赖则赖,能逃则逃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促使其增强有效使用并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和应付账款的责任感、紧迫感。否则,企业将遭联手“封杀”。  2.在微观治理方面,企业要做好四项工作。  (1)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控制坏账的基本前提,其内容应包括:建立销售合同责任制,即对每项销售都应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对有关的付款条件作明确的陈述,设立赊销审批的职级权限。企业内部规定业务员、业务主管可批准的赊销额度,限额以上须经企业领导人审批的职级管理制度;建立货款和货款回笼责任制。可采取谁销售谁负责收款,并据以考核其工作绩效。总之,要在考虑催收成本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损失。  (2)制定有效的收账政策。企业的收账政策是影响企业销量的一种主观可控因素,它主要由以下四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信用标准,即企业接受用户赊销条件时,用户必须具备的最低财务能力,通常可用预计坏账损失率来衡量,严格的信用标准会减少销货量,宽松的信用标准会导致坏账增加,企业应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二是信用期,即企业为客户规定的最长付款时间,一般来说,信用期越长,企业销售额就越大,但资金占用也越多,坏账发生率也越大。三是现金折扣,即企业为了及早收现所给予赊销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折扣。四是收款策略,即包括收款方式、催收手段与策略等方面内容,企业应通过科学计算,采用适中的收账政策,做到有助于货款的及时回收,又不致于招致未来客户的流失,同时能不断地吸引新客户,这是企业面向市场,面向客户所必不可少的举措。  (3)成立清收小组对应收账款催讨。企业管理层对已经到期的应收账款应交由应收账款清算小组进行催讨。对清收小组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原款项经人、部门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应为应收账款的当然责任人,参加清收小组,在清收小组负责人的调配下参加工作。二是清收小组成员按客户分工,并分散落实清理回收目标任务。三是严格考核,奖罚分明,提高催讨人员的积极性和效策。清收小组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

3. 债转股怎么转

债转股转成股票的方式为:打开交易软件,选择沪深→可转债业务→债转股,接着输入想转股的可转债代码,转股代码(输入可转债代码后,一般会自动跳出来),接着输入想要转股的数量,点击确定即可。注意事项:1、转股期内可转债才能转股,可转债转股期一般为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转股操作必须在该可转债发债公告约定的转股期内的交易日进行,转股时间与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相同。其次,投资者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2、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拓展资料股票交易一字型:即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在同一价位。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涨停:开盘即以涨停价开出,至收盘为止,涨停未被打开过,全天均以最高价成交,说明买盘旺盛,该股属于强势股。(2)跌停:开盘即以跌停价开出,至收盘为止,跌停未被打开过,全天均以最低价成交,说明卖盘沉重,该股属于弱势股。(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档价位成交。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ST”和“*ST”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和\"*ST\""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债转股怎么转

4. 可转债什么时候该转股


5. 债转股还有2天时间了,怎么办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债转股还有2天时间了,怎么办

6. 债转股如何操作?

可转债转股怎么操作?

7. 债转股是怎么回事

  债权人留置财产,应该和债务人签订履行债务的期限,一般不少于2个月的履行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债转股是怎么回事

8. 债转股如何操作

可转债转股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