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最低为多少

2024-05-17 14:46

1.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最低为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是不能低于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在进行缴纳时就需要按规定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全体股东们的合法权益。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出首次的出资额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所存在的出资额是不能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多咨询一下,只有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那么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最低为多少

2.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那是以前的规定,现在《公司法》已经不再限制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率,实行认缴制,只要在承诺期内履行承诺的出资义务即可! 补充资料: 一、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现在已经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三、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二、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1、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2、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3、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扩展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实际上,公司法规定是两层意思,一是规定首次出资比例,即“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二是规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出资可以分批分期到位的,以500万最低限额为例,第一次出资500*20%=100万即可。

3.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设立股份公司的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最低认购的比例为35%。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多少?

4.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设立股份公司的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最低认购的比例为35%。

5.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如果设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万,那么首次出资额也必须不低于100万。
《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6.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认缴的出资额不是不低于20%吗?为什么题目不对呢?

最新公司法是于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共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
公司法取消注册资本实缴登记也自然取消了首次出资要求。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即应当按照最新的公司法规定来作答。

7.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首次出资额

比如
这个公司一共有2个人投资建立
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
那么根据规定
首期出资额两个人加起来不得少于10万(即50万的20%)
如果注册资金为10万
首期出资额根据规定应该不得少于10万的20%
即2万
但因为最低限额为3万
所以注册10万的公司你们首期出资额就必须不得少于3万
而不是2万
顺便如果注册3万
根据最低限额的规定
就必须拿出3万
而不是6000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首次出资额

8.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