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失踪少女为父子连生3娃,主犯被判15年,谁是最大的受害者?

2024-05-04 21:37

1. 14岁失踪少女为父子连生3娃,主犯被判15年,谁是最大的受害者?

,"14岁女孩失踪6年,为父子俩连生三娃"事件引发了广大群众的关注,随着事件的真相大白,我们才知道,原来14岁的少女,被郑某敏父子囚禁在家,强行逼迫发生关系,还导致其怀孕生下三个孩子,最终导致小沫精神错乱,生活不能自理。

我在想,才14岁的孩子怎么就不幸,遭遇了这么痛苦的事情?
1, 失踪6年,母女终相见
根据少女小沫的讲述,原来在2012年,小沫和哥哥吵架,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之后哥哥出门寻找,但是不见小沫的踪影,就放弃了。
此时,小沫的母亲在服刑,面对女儿的消失,根本不知情。直到2016年母亲出狱后,得知女儿失踪,爱女心切的她急忙报了警。
尽管母亲报了警寻找女儿,但是女儿已经失踪了4年,一下子根本找不到。母亲坚持不放弃,自己贴告示寻找失踪的女儿,或许是上天垂怜她们母女吧,在2018年母亲粘贴寻人告示的时候,看见一个和自己女儿很像的人,母亲走上去仔细辨认,发现这就是自己失踪6年苦苦找寻的女儿。
母亲问小莫,你还认识我吗?小沫回答不认识。母亲说你在仔细看看,小沫看了很久,才终于喊出来一个妈字!

顿时两人抱头痛哭,失踪6年的小沫,终于和自己的母亲相遇了,这一刻,该是多么五味杂陈的心情啊?
2, 消失的6年,遭受了什么?
母女的相遇,本该是一件高兴的事,然而听了女儿含泪地讲述自己6年是怎么度过的,母亲李女士心气一度跌倒谷底。
原来当天,小沫和哥哥吵架离家出走后,在街上闲逛没地方去,被一个叫郑某敏的60岁老人看见了,郑某敏就起立坏心思,把小沫哄骗跟自己回家。
郑某敏有一个儿子,还没有娶妻,郑某敏就想把小沫给自己的儿子当儿媳,好传宗接代。

小沫被带回家当晚,就被要求和郑某敏的儿子郑某牛住在一起,小沫当然是反抗不同意,想逃跑,却被郑某敏殴打,用刀威胁,一个14岁的少女,哪里经得起这种胁迫?最终小沫被胁迫和郑某牛发生了关系。
10天后,医生帮小沫检测,发现是个不好的葡萄胎,于是做了人流手术然而更加不幸的是,郑某敏有一次趁自己儿子不注意,和小沫也发生了关系,之后,父子俩更加不注重伦理关系,轮流和小沫发生关系。
最后小沫再次怀孕,和郑某牛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和郑某敏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种违背伦理的关系,我想,孩子是最无辜,他们之间辈分又该如何分?
3,母亲一怒报警,法院判决嫌疑人15年
母亲得知女儿这6年不幸的遭遇,一怒之下报警要求严惩,最终经过鉴定,郑某敏父子两利用小沫精神发育迟缓,不能清楚分辨是非,和小沫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最终法院判决郑某敏强奸罪成立,情节特别恶劣,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罚款32297元。
然而,其子郑某敏为自己的儿子出具了精神病鉴定证书,被鉴定为精神病,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沫在这长达6的伤害中,变得精神迟缓,神志不清,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需要一直吃药才缓解,小沫以后的精神治理和恢复都需要一笔非常的费用。
小莫被郑某敏父子长期非法拘禁、虐待以及三个孩子的抚养问题都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负责这次案件的律师说,会继续上诉直到得到满意的结果。
其实最让人关心的就是,小莫的三个孩子给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都是一笔大开支。

面对小沫不幸的遭遇,我感到愤愤不平,但是无论怎样,也改变不了小莫被长期侵害的事实,只能呼吁,大家在教育自己子女时,一定要注意方式,避免孩子离家出走遭遇不幸,同时,也呼吁,我们更应该给未成年人多一种保护。
你觉得小莫的三个孩子怎么处理比较好?欢迎留言。

14岁失踪少女为父子连生3娃,主犯被判15年,谁是最大的受害者?

2. 失踪二十几年判了失踪,多久才可以判死亡呢

宣告死亡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要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但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公告期满后,如果没有找到失踪人员,法院可以确认宣告死亡的事实,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宣告死亡判决生效后,其效力等同于被宣告死亡人员已经自然死亡,因此将发生有关遗产继承法律关系,被宣告死亡者的婚姻关系也自行终结。你妹妹在宣告死亡判决生效后,可以正常办理再婚的手续,无需其他额外的条件。
时间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33条的规定,宣告死亡须具备下列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的状况。按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即达到了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期限。
宣告死亡的申请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没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对失踪人做出死亡宣告。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死亡宣告须由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必须由人民法院做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公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