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政策

2024-05-06 20:05

1. 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商务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十一)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政策

2. 外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了国家规定的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之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之后,持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五)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完善配套政策。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稳步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跨境电商平台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到2025年,跨境电商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商务部牵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出口企业的三种政策是什么?


出口企业的三种政策是什么?

4. 新办的外贸企业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的外贸企业有没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商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对新办的商贸企业(商贸企业即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但不包括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业务的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由于征管权限划分,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权限为国税局)。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的,但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2)、对于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采用定额税收优惠办法。即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3年内可享受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税收优惠按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核定,并一律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抵减,当年扣减不足的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得超过两年。
具体扣减数额=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2000元/年

5. 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相关企业进一步降低相关税收成本,提升企业效益,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际通行规则,遵循“统一、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国务院对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6. 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简介

近年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际通行规则,遵循“统一、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国务院对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为了帮助海关业务人员以及各类企业全面了解、把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其配套执行文件,我们组织编写了本书。该书按照政策类别分为15大类,共计152份文件,全面收集并分类介绍了现行的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该书的出版发行将有助于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同时有助于帮助各类企业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经济效益。

7. 外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哪些优惠政策

进口新旧机械设备都是要缴税的,税种分为: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但是如满足以下原因,就难说了.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外资企业进口下列物资,依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减税、免税:(外国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建设用建筑材料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请问海关对外国投资者作为出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需要缴纳关税吗?   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除“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类外)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同样,由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从事加工贸易 的外商投资企业所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同样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二、又根据大陆海关总署于1999年11月22日发布的《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文件第一款规定,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大陆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均免予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三、另外,根据大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11月间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第273号)文件第五款第一项也有同样的规定,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项目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上述国发[1997]37号档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均予免征进口关税

外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哪些优惠政策

8. 商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商贸行业增值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25%,股东分红20%.
商贸行业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所占的比重是很高的,今天,胡老师主要来和各位探讨一下商贸行业中的日化品行业。
相信大家对日化品并不陌生,我国呢,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不断在发展的国民经济和人均的消费水平,使我国成为了全球第二大化妆市场。改革开放以后,日化行业是发展最迅速,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到与此同时呢,日化行业也是一个充分竞争。
那么这些生产出来的东西总要有人送到全国各地,交给专人,让他们来找到目标人群,然后快速、准确的卖出去,这样的一个贸易链条就这么形成了。
现在,地方政府推出来了一些政策,对于在指定地方成立的企业,在税收方面都会有一定的优惠,特别是针对商贸行业的企业,更是提高了优惠力度。只要把注册地址放在园区所提供的地址上,都可以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中,75%--85%的财政扶持奖励。这笔钱是会直接打到企业的基本账户上,并且采取的是当月纳税、次月返还的原则。
例如:上海某商贸公司,因业务量巨大每年销售额在1亿元左右,其中5000万有进项成本,利润在3000万,按照我国相关税法规定,该公司需要缴纳:
增值税13%:
(5000万元/1.13)x13%=575万元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25%:
3000万x25%=750万元企业所得税
股东分红:
3000万-750万=2250万
2250x20%=450万
附加税:
575万x12%=69万
综合税款约:
575万+750万+450万+69.02万=1844.02万

如果企业进入园区纳税,那么公司可以享受到:
50%地方留存的增值税返还政策;
40%地方留存的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
575万增值税x50%地方留存=287.5万地方留存;
其中287.5万地方留存x75%到85%作为扶持企业的奖励返还给企业;
那么企业可以享受到215.625万到244.375万的增值税扶持。

750万企业所得税x40%地方留存=300万企业所得税
300万x75%到85%进行扶持,那么企业可以得到225万到255万企业所得税扶持。

其实商贸行业的老板和财务都不要急,税高了不是问题,胡老师会一如既往地站在你们的身后,为企业排忧解难,希望企业的明天能够发展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