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的原则

2024-05-06 20:13

1. 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的确认是指收入入账的时间,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劳务收入的确认。另外,还包括提供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的收入,如利息、使用费以及股利等。

收入确认的原则

2. 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什么?

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有关规定:
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中国规定:
在对劳务收入确认标准的规定上,我国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本一致。在提供劳务的交易中应按完成合同法(Completed Contract Method)或完工百分比法(Percentage of Completion Method)计量,具体选用哪个方法,取决于何者能较为准确地将所确认的收入与完成的工作量联系在一起,也即遵循相关性原则。我国的具体规定是:如果提供劳务的期间跨越一个以上会计期间,并且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则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4个条件为:
①合同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②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收回;
③劳务的完成程序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已经完成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企业则应按完成合同法确认收入。有些国家由于更倾向于“稳健原则”,所以主张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均采用完成合同法,日本就属于这一类。

3. 收入确认的原则有哪些

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① 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②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的判断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①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
② 实务中,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
③ 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①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
② 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最后,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收入确认的原则有哪些

4. 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绝对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名词,同时,它也是中级会计职称中的一个知识点,在中级会计职称中,它的确认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那么,下面我们就针对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为大家准备了详尽的文字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收入的概念:
我国现行制度采用的是狭义的收入概念,即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① 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②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的判断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①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
② 实务中,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
③ 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①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
② 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最后,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这两点内容是大家在中级会计职称中必须要记住的。

5.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有关规定:
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

6.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7.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条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是指收入入账的时间。收入的确认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定时;二是计量。定时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记入账册,比如商品销售(或长期工程)是在售前、售中,还是在售后确认收入;计量则指以什么金额登记,是按总额法,还是按净额法,劳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还是按完成合同法。

二、收入的确认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收入的方法:
‍‍确定了交易价格之后,接下来是应该把交易价格‍‍分摊到各个单项业务中,‍‍看每一个单向义务的价格是多少来确认收入。
‍‍按规定合同开始‍‍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某一时间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各项‍‍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考虑产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者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比如,施工企业完成的建筑平方米、完成的公路里程‍‍等都可以作为‍‍产出法计算的依据。
‍‍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

收入确认原则

8. 收入确认原则

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
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基本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规定了整个准则体系的目的、假设和前提条件、基本原则、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内容。会计准则体系的总体目标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和管理测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这是全社会对会计信息共同的基本标准。总则部分同时也明确了会计的基本假设,包括持续经营(表明该准则体系中不含破产清算会计准则)、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其中对会计分期问题,由于《会计法》的限制,仍然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