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第一案的终审判决

2024-05-06 01:08

1.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终审判决

2010年9月,济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关于撤销宋某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进行的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被告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而本次二审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2012年6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2010年9月济南市中院的一审判决,撤销被告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进行的126笔交易。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终审判决

2. 关于中国黄金第一案

银行就这样,据说这位大哥还是电话委托交易的,就是说是通过电话叫银行帮他交易 买卖的。银行的系统漏洞出在银行,举个通俗点的例子,因为纸黄金有点类似于两个人在打赌,一个是银行,一个是客户,很多客户是一方。现在并且基本都是银行赢,那现在客户方中一个小棋子就赚了银行的一大笔,那肯定不爽了,可以赖账呀。其实银行多次出现系统故障下不了单平不了,导致投资者亏损很多的情况也没见银行有赔偿,最多敷衍下投资者说系统问题天命不可违。呵呵,国内的银行多取出钱要判刑,国外的多取了银行说责任在自己,跟客户没关系。

3.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经过

2006年5月30日,宋某从外地携款2.7万出差到济南,看望大学同学刘某。因身份证已过期,宋某用同学刘伟的身份证,在济南某银行开设黄金买卖账户,采用电话银行 方式做黄金买卖交易。6月底,宋某要回外地,他在走之前进行电话委托。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某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某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于是,宋某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截至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两人用了仅十天的时间,从穷小子变成了千万富翁。没过几天银行就找到了宋某及其同学,银行认为宋某等人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其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上述126笔黄金买卖交易。然而,宋某却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输入的交易命令也得到了系统认可,并不存在违规现象,合法有效。他要求银行归还其被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经过

4.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审理

二审主审此案的济南中院民二庭褚飞法官称,如银行拿不出关于开展该业务合法性的证据,这项业务就会被认定为非法业务,其与被告宋某签订的合同也就属于无效合同。最终,法官多次前往北京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确定银行开展的“纸黄金”业务的合法性。通过对所有交易记录进行调查分析,褚飞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宋某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只有两个当事人,即银行和宋某本人,双方之间是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这个细节让褚飞判定,银行是这126笔“纸黄金”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某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就在案件审理陷入僵局时,褚飞法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被告宋某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在审理中褚飞发现,按银行“纸黄金”交易的规则,客户以止损委托方式,设定低于即时黄金报价买入黄金时,银行交易系统应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计算机没做出正确判定。宋某进行买入交易65次,每次都以低于即时黄金价格5到22元不等的价格买入黄金,之后立即以接近即时黄金报价的正常价格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反复进行操作,最终获利2100余万元。“找到漏洞后,进行这么多次连续、重复的操作,充分说明宋某是故意为之。”在褚飞看来,这些才是案件的关键所在。

5.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轰动

由于这是当时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且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关注,并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而该案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大轰动,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还将其与发生在深圳的“许霆案”相提并论。有人说,“利用银行系统的漏洞得利,都是不当得利,都应追缴所得,甚至当事人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就像‘许霆案’一样。”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笔一笔的交易,经过了一个受理、审查、确认的过程。我委托买,你给我买;我委托卖,你给我卖,我获利了,难道就是不当得利?那么我如果赔了,银行也会负责吗?”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轰动

6.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介绍

2006年6月到7月,嫌疑人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通过电话委托的方式,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随后,账面上的巨资很快被开户银行以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双方因此对簿公堂。2012年6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撤销被告2006年进行的126笔交易。这是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

7. 1吨黄金低价卖牵出近5亿元大案,此案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有一个团伙犯罪以黄金产品买卖为旗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领我国进出口退税,涉及黄金重达1吨,涉案额度达到4.7亿人民币。新闻记者12日从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获知,该局此前全传动链条做掉一个骗领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跨地区经济发展团伙犯罪,为国家挽留税金损害超3000万余元。

案件侦破开始于2020年底。那时候坐落于绵阳市的四川国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国金宝公司)很多选购黄金,宣称用以生产制造视功能训练仪、变流器出入口,并多次申请进出口退税,造成税务局警惕,觉得该企业生产运营极异常,很可能在骗领进出口退税。
绵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税务局体现后,马上机构警察审查案件线索。警察发觉,国金宝公司生产流水线简单,品质监督不紧,应当不具有大批量生产达标视功能训练仪、变流器的标准,但该企业的确曾以生产制造必须为由,依次三次从深圳选购总共41KG黄金,获得进行所得税专用发票。
绵阳警察以黄金流入为突破口赴深圳调研发觉,国金宝公司获取41KG黄金后并没有将黄金运到绵阳用以生产制造,反而是以每克小于买成本价的价位所有售卖。

伴随着开展调查,国金宝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某新发生在警察视线。警察抽丝剥茧,发觉周某新曾向深圳另一家高新科技颜料公司以选购“金膏”为旗号,向别人付款“服务费”,并从颜料公司控股股东詹某堆处获得虚开发票的所得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80万余元。警察从此分辨,一个全传动链条经济发展团伙犯罪尚藏在最深处。
警察根据细致侦察把握掌握到,詹某堆操纵的企业曾以生产制造“金膏、金水色浆”必须为由,多次选购总共1吨上下黄金,在获得所得税专用发票后,以小于市价将实体黄金卖掉。2018年至2020年间,詹某堆总计为中国101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0份,涉案额度4.7亿人民币。詹某堆被捕后,警察赶赴全国各地大规模的涉案公司固定不动直接证据,并与税务一同督促涉案公司补交所得税款,总共为国家挽留财产损失3000多万元。

2022年,检察系统对全部被告立案侦查,这起超大骗领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软装破获。“在税款互联网大数据眼前,妄图伤害中国税收纪律谋私利的方式将难以遁形,终将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员马驹在接收访谈中表明。针对在税收违法违纪的边沿测试的公司,税务局提醒:莫伸出手,伸手必被捉。

1吨黄金低价卖牵出近5亿元大案,此案件的原委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