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再就业补贴

2024-05-09 17:20

1. 失业再就业补贴

关于大龄失业者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问题               一、关于大龄失业者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问题。     根据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奖励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穗就[2006]2号)规定,本市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市就业专项资金予以以下补贴:      (一)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大龄失业人员(女性35岁、男性40岁以上)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4050人员’’(女性40岁、男性50岁以上)可以享受补贴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社区就业补贴。“4050”人员参加社区就业,从事规定的20种岗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组织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补贴,并按其应缴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额的50%给予医疗保险补贴(从事家政服务的除外)。     (三)灵活就业补贴。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在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按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四)自主创业补贴。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五)岗位补贴。“4050”人员参加社区就业或被用人单位招用,可以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每人每月80元岗位补贴,其中被企业招用,可以享受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关于办理补贴手续问题。根据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的通知》(穗就[2006]6号)规定:  (一)申领主体。用人单位招用、社区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和社区就业的组织单位申领;灵活就业由个人申领;  自主创业由创业者申领。     (二)申领程序。申领主体向所在区就业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区就业办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同意,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主体帐户。     (三)申领时间。社区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月申报,其他项目按季申报;对于超过期限的,不再予以办理。

失业再就业补贴

2. 失业补助政策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的,可领取三个月失业金2、满五年不足十年的,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十八个个月十年及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十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3. 失业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的,可领取三个月失业金2、满五年不足十年的,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十八个个月十年及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十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政策

4. 失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5.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第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如果你不符合4050补贴的两项限制,可以看看这项新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三类。不过这种补贴不仅仅是针对于灵活就业者个人的。如果你属于以灵活就业者身份自己缴纳社保的,每个人每个月可以领取350元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一共是450元。
另一方面国家为了降低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率,提出了以下政策:用人单位如果雇佣就业困难人员并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领取到五项补贴,一方面能够保障就业困难人员找到工作保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使企业节省开销,达到双赢的效果。【摘要】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第一.4050补贴政策
4050补贴政策在2019年就已经开始了,不过还有很多人不清楚这项政策忖。它主要是面向没有单位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两项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是在年龄上有明确的要求:男性需要年龄满50周岁,女性需要年龄满40周岁;二是申请人需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这一点要求更为严格。
4050补贴多数地区执行的是“先缴后补”的政策,申请人自己垫付费用,凭借发票或是银行代收出具缴费回执单领取补贴。一般补贴的期限都差不多,最长不超过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
虽然感觉“4050”的这笔补贴看着不大起眼,但是以广州为例,补贴是每个月都能领取600元的,一年算下来就是7200元,如果连续领取3年就是2万多元,连续领取5年就是3万5千元,相信对于不少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巨款了。【回答】
第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如果你不符合4050补贴的两项限制,可以看看这项新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三类。不过这种补贴不仅仅是针对于灵活就业者个人的。如果你属于以灵活就业者身份自己缴纳社保的,每个人每个月可以领取350元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一共是450元。
另一方面国家为了降低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率,提出了以下政策:用人单位如果雇佣就业困难人员并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领取到五项补贴,一方面能够保障就业困难人员找到工作保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使企业节省开销,达到双赢的效果。【回答】
第三.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
如果你想创业但是失败了也是可以领取到补贴的,国家规定,首次创业的新创业人员如果在工商登记注册在一年至三年期间注销,法人代表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后,以个人身份续缴半年以上的社保,就可以一次性领取50%的企业纳税总额的社保补贴了。【回答】
第四.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保补贴
如果旗下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一年期以上,并且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可以连续3-5年领取到不低于50%的实际缴纳社保费用作为补贴。【回答】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6.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如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 重新就业2、 应征兵役的3、 移民境外的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单位应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照片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失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确认其是否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自确认后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由于单位过失致使失业人员无法办理失业登记的,其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2. 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三条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8. 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这个政策是为了能够保障失业的人员,可以成功过渡失业的时候,接下来我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的相关资料,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失业补助金政策1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补助金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补助金哪些人可以领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申领失业金的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政策2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市2021年延续落实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早申领、及早受益,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申领条件 
    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2、申领时间 
    2021年6月30日截止。
     3、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可在线申领,也可到定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