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2024-05-13 11:20

1. 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2. 用人单位可以制造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吗

用人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司放假工资要发放吗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员工的工资应该怎样支付
员工的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来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单位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单位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则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员工离职工资结算
1、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3、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 用人单位可以用债务折抵员工工资吗?

用人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工资的组成包括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应当以法定货币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债权不属于法定货币。
一、试用期内可以发工资?
试用期内是发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二、公司放假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放假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没有约定工资的工资怎么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清楚工资的,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适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行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用债务折抵员工工资吗?

4. 单位能否以债权折抵工资

首先,单位以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属于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公司与他人通过生意交往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真实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无疑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要求清偿并获得欠款的权利,公司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债务人之外的员工,即第三人,完全具备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其次,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转让合法。一方面,《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另一方面,《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实际上就是债权转让生效的惟一条件,如果单位将与他人的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并告知了债务人,则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再次,被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必须对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受让人便当然地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对债务的主张权和获得清偿权,它相对于债务人来说也是一种义务。企业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1)工资支付项目: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奖励收入、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3)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4)工资支付的时间: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新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 单位能否以债权折抵工资

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债权不属于货币形式,是不可以作为工资折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单位能否以债权折抵工资

6. 单位以债权折抵职工工资合不合法

合法。
首先,单位以债权折抵员工的工资属于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公司与他人通过生意交往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真实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无疑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要求清偿并获得欠款的权利,公司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债务人之外的员工,即第三人,完全具备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
其次,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转让合法。一方面,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另一方面,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实际上就是债权转让生效的惟一条件,如果单位将与他人的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并告知了债务人,则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再次,被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必须对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受让人便当然地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对债务的主张权和获得清偿权,它相对于债务人来说也是一种义务。
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有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债权人的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多人变更。新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共享连带债权。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而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同意合同的性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无效。因此,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7. 公司可以以债权相抵员工的工资吗

公司不可以以债权相抵员工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公司可以以债权相抵员工的工资吗

8. 公司可以以债权相抵员工的工资吗

法律分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从审判实践看,如果严格限定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为转让人,那么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合意达成后,转让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时,受让人有可能错失行使债权的时机,进而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