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

2024-05-04 20:50

1. 简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

您好,简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如下。其特点是:(1)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设置在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一章中。(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其他各级人民法院都不适用简易程序。(3)只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案件。(4)它的重要特征在于程序的简化,以达迅速审判之目的。其适用范围是:(1)对依法可能判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镏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摘要】
简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提问】
您好,简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如下。其特点是:(1)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设置在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一章中。(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其他各级人民法院都不适用简易程序。(3)只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案件。(4)它的重要特征在于程序的简化,以达迅速审判之目的。其适用范围是:(1)对依法可能判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镏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回答】
这是经济法的题目【提问】
我这样回答可以满分吗【提问】
经济法的那肯定不行呀【回答】
[左捂脸]【回答】
那你重新教我一下【提问】
没具体一点的吗【回答】
自己的作业要自己做哦【回答】
这是基础的【回答】
他题目就是这样的,没有具体呀,所以说我也不懂怎么做。【提问】
律师姐姐帮帮忙咯【提问】
经济法的是用民事的【回答】
(1)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既独立又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2)简便方式传唤、送达和审理①传唤方式简便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②开庭方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③审理方式简便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3)转换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4)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②发回重审的;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④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⑥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⑦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回答】
这是民事的简易程序【回答】
你得自己换换语言【回答】
不能照搬【回答】
嗯嗯那特点呢【提问】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3、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法院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4、审判员一人审理,但不能自审自记。5、审限不得延长,为3个月,否则应当改为普通程序审理6、裁判文书的制作可以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回答】
不可以照搬哦【回答】

简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

2.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包括

(一)争议标的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金额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 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
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争议金额不明确,则往往由仲裁庭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争议金额不明确,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和范围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二)案情简单
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 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

3.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包括

简易程序的适用前提是,基层法院将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也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体现在: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3、发回重审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7、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包括

4.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法律依据:《简易程序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5.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法律授权,当场处罚必须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依法进行。不属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能使用简易程序,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发现治安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将行为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正在执勤的具有治安行政违法案件办案权的人民警察处理,而不得直接适用简易程序。2、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  适用简易程序的治安行政违法案件,必须是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发现或群众扭送的,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不需要多方查证即可认定违法事实,且不涉及其它违法犯罪的治安行政违法行为。  3、被处罚人承认违法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治安行政违法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被侵害人对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无须进一步查证。如果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有争议,则需要适用普通程序进一步查证。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对处罚的依据及适当性有异议的不在此限。  4、符合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简易程序在处罚种类上仅限于警告和罚款,而罚款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6.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1、有重大社会影响的;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7.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简易程序的前提必须是案情简单,情节轻微,无需多方查证即能认定违法事实,并且不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的行为。
如果当事人对执法人员认定的事实有异议,则应考虑适用一般程序。
对治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一、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二、可以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以下类型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处理事故的交警队确认无误。
三、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按简易程序处理
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一般是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处理事故的交警队确认无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8. 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一、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在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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