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以后,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

2024-05-13 17:25

1. 企业破产以后,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以后,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

2. 企业破产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答:公司破产债务可以进行重整和清算。公司的重组债务可以根据重组方案的约定进行处理。公司原来的债务会由重组之后的公司进行继承,不过这个是可以在收购重组之前和债权人就此项进行约定的,双方可以通过商讨达成一致通过的协议,从而降低债务人负债的金额。公司破产,该协议对于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一、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二、小公司是怎么收购流程?
1、想要收购公司首先需要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代表收购方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进行商谈,初步的对被收购公司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双方在达成收购意向之后就可以签订收购意向书了。2、收购方需要在对方公司的协助之下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债权等方面进行清理并且进行资产的评估,对于目标公司的管理方式进行详细的了解,其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也要登记在册。3、收购双方需要组成一个债权人小组,起草一个收购的实施方案并且通过此方案。4、债权人需要和被收购的公司达成一个债务重组的协议,约定在收购公司之后能够清偿原先的债务。5、收购方和被购买方正式的进行谈判,谈判的双方两个一起商议收购合同的内容和事项。6、当事双方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司法规定提交其公司权利机构的对于收购行为的表决决议。7、当事双方需要根据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签订收购的合同,并且将收购的合同递交给有关的部门进行备案申请批准。8、当双方的收购合同生效之后,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上面达成的约定办理资产的转移和经营权的转移手续,还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变更股东在内的工商税务的手续。需要将受让人的姓名按照合同上约定登记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上,并且需要在股东开始变更的30个工作日内去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办理完上述的事项之后,公司的计划就算彻底的完成了。
三、资产收购基本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3. 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1.企业破产之后,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较好的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了。
3.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这些,就按比例分配。
4.最后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
一、偿还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了就不用还钱了吗?
公司宣布破产后,清算公司资产,如果资不抵债,就要看公司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话,股东需要负责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限责任的话,股东需要负责全部的债务。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1)按照你注册资金金额支付,然后可以申请破产,不然抽逃注册或者虚假注册公司资金也是要坐牢的,而且要你个人财产赔付。2)如果是你公司欠的,是这样。3)所谓的有限也就是以你们当时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会追究到其他个人财产,但若其设立公司时有虚假出资的情形则可以追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4.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一、有限公司注销步骤是怎样的?
1、依法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 破产企业 债务如何处理

第一、公司破产后会有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对债务进行梳理。如果公司申请破产,那么就会被要求成立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来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梳理以及债务的处置工作,公司的破产后债务处置的工作由债务处置小组来完成。进入破产流程的公司,本身就是存在很多的债务问题,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对相关的债务以及资产进行梳理,这个债务处置小组由会计师、律师以及相关的人员组成,对于债务处置小组人员的分工是不同的,需要大家共同协作来完成整个债务的梳理。第二、对公司所有资产和债务梳理完成后,开始资产处置及资金回款在完成公司所有资产、债务等问题后,就会开始进入正式的资产处置工作,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处置,来完成资金的回款。任何一家公司在面临破产的时候,都会有一定的资产需要进行处置,如果债权人通过债务处置方案后,那么债务处置小组就会开始推动公司的资产处置,把公司名下所有可以处置的资产完成变现。资产处置的周期会比较长,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通过资产处置后收到的回款,就可以用于后续的债权人资金的回款。第三、根据实际回款的金额对相应的债权人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完成债务清算。在每个公司破产处置中,所有债权人会对债务的问题达成共识。当破产公司完成资产处置后,处置所得的资金就会回到公司,债务处置小组会根据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分配方案来将资产处置的回款进行分配,最终完成公司破产债务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企业 债务如何处理

6. 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就清算的破产财产以清偿其所欠债务。如果破产财产不足的,可以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剩余债务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
一、保险公司破产还能工资吗?
不论何种公司,破产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能发工资。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金。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债权和股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是:债权优先于股权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清算货款都能追回吗
公司破产清算后,货款能不能要回,要看公司有多少破产财产和破产债务而定,货款是属于普通债权,清偿优先债权后有剩余财产的,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7. 企业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来偿还。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一、有那些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呢?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可以申请破产吗
不可以,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破产清算程序由谁提出
破产清算程序可以由企业、企业的清算人提起,也可以由企业的债权人提起。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8. 企业破产后,怎样处理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企业破产资产债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破产的,如果资产大于负债,可以全额偿还债务。
2、不过,因为企业破产时,需要对资产进行变现处置,有可能资产的变现价值低于其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变现价值高于全部债务的数额,债务将会获得全额清偿,但如果变现价值低于全部债务的数额,将会有部分债务无法获得清偿。
3、例如: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债务数额90万,但将资产拍卖后,仅拍得80万的,将会有10万元的债务无法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