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

2024-05-09 04:40

1. 简述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

2.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3. A股上市有什么条件 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哪些原则

1、A股上市条件: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2、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公开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3、公正性原则: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4、公平性原则: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5、自愿性原则: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A股上市有什么条件 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哪些原则

4. A股上市有什么条件 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哪些原则

1、A股上市条件: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2、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公开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3、公正性原则: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4、公平性原则: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5、自愿性原则: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5. 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包含哪些主要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
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
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7、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包含哪些主要条件

6. 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包括什么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
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
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7、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7. 不同国家证券上市的基本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证券上市是指证券发行后,经法定程序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使该证券获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的资格。证券上市是联结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桥梁,它使证券持有人与其他证券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成为可能。
尽管有些国家和地区证券上市和证券发行在程序上是合一的,有些国家和地区证券上市和证券发行在程序上是分开的,但是证券上市都必须符合法律、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只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因其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证券上市的条件也有所不同,但是对证券上市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一、公司资产达到一定规模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本国公司,必须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1800万美元,或者股票的预期市值不低于1800万美元;外国公司,必须在世界范围内的有形资产净值达到1亿美元,股票的预期市值达到1亿美元。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证券预期市值不得低于250万马克。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值不少于70万英镑。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股本总额应在10亿日元以上。我国香港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证券预期市值不得低于1亿港元。我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除高科技、重大经济建设事业、政府奖励民间参与重大公共建设事业外,实收资本达到新台币6亿元以上;外国公司发行股份2000万股以上或者证券的市值不少于新台币3亿元。
二、公司设立达到一定年限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设立必须在五年以上。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除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外,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设立应当满三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除高科技公司和承担主要融资项目的公司外,需要有至少3年的经营记录。我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规定,除公营事业或者公营事业转为民营事业外,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必须设立满三年以上。
三、公司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能力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本国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累计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6500万美元,上年度的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450万美元,或者公司上1年度的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50万美元,近2年的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00万美元;外国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累计税前总额达到1亿美元,近3年最低盈利年度的税前利润不少于2500万美元。我国香港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股东应占盈利不少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少于3000万港元。我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和外国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决算没有累积亏损。**公司最近二个会计年度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年度决算的实收资本额比率均达6%以上,或者平均达6%以上,并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获利能力较前一会计年度好;或者最近五个会计年度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年度决算的实收资本额比率均达3%以上。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有收入的主营业务。公司可以通过他自己,也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子公司进行该业务。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最近三年的税前利润达到标准。第一年和第二年应当在1亿日元以上,最近一年应当在4亿日元以上,或者在1亿日元以上,最近一年在4亿日元以上,三年合计在6亿日元以上。公司必须保持经营的连续性和发展性。

不同国家证券上市的基本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8. 简述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

  1、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A、《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B、《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C、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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