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交给他保管的物品,就算他用了不还,也只能涉嫌侵占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自行举证,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