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2022招生简章

2024-05-09 17:54

1. 山西工商学院2022招生简章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91 
(三)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 
(三)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一)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及事业规划、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三)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摘要】
山西工商学院2022招生简章【提问】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91 
(三)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 
(三)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一)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及事业规划、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三)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回答】
字太多了,给您一个链接吧,祝金榜题名【回答】
http://www.ms315.com/html/20220513/202205130914261.htm【回答】

山西工商学院2022招生简章

2. 山西工商学院2022招生简章

山西工商学院二〇二二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91
(三)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摘要】
山西工商学院2022招生简章【提问】
我是云南的体育生,想要报考你们山西工商学院,我的体育分75.68理科文化400有希望吗?【提问】
山西工商学院二〇二二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91
(三)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回答】
也就是不招外省的对吧?【提问】
正在为您查询请稍候【回答】
经过查询显示,您被该院校录取的概率在65%左右,该查询仅供参考祝您进入理想的高校【回答】
可是,走刚刚咨询了一下,不是没有对云南这边的招生吗?【提问】
系统查询的是能否被录取的概率,具体该院校是否对您所在的省份招生您也可以参考您的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看该院校是否对您所在的省份有招生名额,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咨询【回答】

3. 太原工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市场需求分配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为:调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用于实行平行志愿同分段进档考生录取。


第七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且在本校招生计划120%以内。


第九条  我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院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改革不限选考科目组和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综合改革限定选考科目组和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


浙江省、山东省进档考生按“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参照上述第十一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当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投档成绩高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参照上述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六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志愿按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zsxx.tit.edu.cn)查询。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杨述平  职务:院长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和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tit.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 山西工商学院开学时间2022

2022年山西工商学院暑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暑假开学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山西工商学院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西省“1331工程”工商管理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截至2020年9月,学校有专任教师769人,在校生17000余人。

大学的假期相较于初高中来说,一般都挺长的,差不多有两个月的时间,大家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准备各种关于证书的考试,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证书等等。

5. 山西工商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

440分。
山西工商学院(Shanxi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College)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西省"1331工程”工商管理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山西工商学院
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的自学考试业余辅导班,1993年,学校更名为山西工商专修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西工商职业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山西工商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山西工商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截至2020年11月,学校设有北格、龙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01.92亩,总占地面积46.80万平米,总建筑面积为31.05万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07.68万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山西工商学院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山西工商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

6. 山西工商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

理科410分,文科458分。山西工商学院(Shanxi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College)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西省"1331工程”工商管理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山西工商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的自学考试业余辅导班,1993年,学校更名为山西工商专修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西工商职业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山西工商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山西工商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7. 太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太原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太原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24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 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张瑞君


第十条  办学地点:


汾东校区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 


邮政编码:030032


府东校区  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1


滨河校区  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邮政编码:03001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


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学校发展思路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美术教育)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舞蹈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计划调整原则为:各行当计划如有缺额,按行当顺序(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


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招收艺术类专业时,考生达到文化课和专业课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后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公寓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标准。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照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同时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和特别贡献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对于贫困学生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给予一定的资助;对于特别贫困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减免学费。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并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太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www.tyu.edu.cn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电话: 


0351-8378227 0351-8378226


传真: 0351-8378227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六月

太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8.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院务委员、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30女60),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分行当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某些器乐行当一志愿如有缺额,则按以下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打击乐、萨克斯、电吉他。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完成专业总招生计划)。


(3)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学院在北京、浙江、山东等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7)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8)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9)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10)单科成绩无要求。


(11)男女比例不限(除舞蹈类专业)。


(12)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4.同分排序原则:


普通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单科排序办法按照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对口升学、专升本同分数的比较顺序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区),详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解决各地统考上线同分段生源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信息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赵随民,职务:院长


第十三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院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3.我院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982166


E-mall:zsb@sxu.edu.cn


网 址:http://www.bcsxu.edu.cn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902路公交车山大商院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太原市火车南站(高铁站)乘901、902、903、909路公交车山大商院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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