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交易价格最小单位

2024-05-16 02:13

1. 北交所交易价格最小单位

北交所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北交所的交易规则中具体重点,详细情况如下:一、北交所交易制度1、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采取下列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2、交易时间上,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3、申报方式上,北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整体而言,北交所交易规则总体延续了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并按照试点注册制、上市公司监管和交易所职责相关的上位法进行了调整优化。二、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值得注意的是,上市首日和退市整理期首日,北交所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三、有效申报方式根据交易规则,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一)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二)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也就是说,申报时只能以基准价格进行+5%或-5%进行申报,或以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进行申报,不能随意申报。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上,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此外,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四、开盘价如何产生证券的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同理,除北交所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该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五、大宗交易是否可以可以突破价格限制不可以。根据交易规则,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六、什么情况下需要停牌具体来看,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此外,北交所可以对出现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实施停牌并予以公告。具体停牌与复牌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七、产生龙虎榜的条件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北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一) 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20%的各前5只股票;(二)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股票;(三) 当日换手率达到 20%的前5只股票。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八、涨跌幅偏离多少属于异常波动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北交所公告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涨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以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一) 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二) 有关部门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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