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 放大倍数 为什么

2024-05-10 17:42

1. 担保 放大倍数 为什么

我是担保公司的从业人员,担保公司在和银行的上述合作中,担保公司始终是处于被动的局面,银行的精明之处在于:
1.转嫁风险,把贷款的坏账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公司,然后给其予一定的返利,也就是说,只要担保公司承保的贷款,银行就不用操心了,因为就算收不回来。也有担保公司为其买单。
2.保证金问题,给你的授信是1:10。看似宽松,但不要忽视这样一个问题,担保公司经营的就是风险,肯定要借款人给其提供足值的担保物,也就是说,不可能每笔款都收不回来的。这里面有一个弹性问题。要是一旦出现坏账,银行扣保证金,担保公司追偿,处理抵押物,承保的额度超出了银行给的授信,还要继续交保证金,始终维持1:10的比例(有的地方不是1:10)
3.银行挑选合作伙伴都是很严格的,没有实力的是根本做不了银行业务的,笼统的说吧,就算出现几百万的呆账,对于能和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来说,那也是小菜一碟,银行根本不怕,就算想赖账,就等着吃官司吧,并且你一定输,和银行斗,通常没有好果子吃。当然,大多数担保公司也不会笨到和银行打官司,开门做生意,合作共赢嘛,银行拿大头,担保公司喝点汤
这些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希望你能满意,有一个了解

担保  放大倍数 为什么

2. 担保放大倍数的介绍

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国内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一般不超过10倍,即1亿元的的担保资本金最多可以担保10亿元的银行贷款。

3.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

所谓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公司贷款余额与担保公司存放在银行的保证金的比例。比例越大,能同样的保证金所贷到的额度越大。按照国家规定,国内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一般不超过10倍,即1亿元的担保保证金最多可以担保10亿元的银行贷款,其资金杠杆作用显而易见。
担保放大倍数是在银行严格审核担保公司之后确定的,并要求担保公司有实缴保证金,并不可抽离。所以实力越大的投资担保公司,越能拿到高比例的放大倍数。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

4. 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是什么意思


5. 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是什么意思

融资性放大倍数反映出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状况。担保融资性放大倍数=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 /净资产。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指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
融资性租赁,它是指承租人选定机器设备后,出租人先购置,然后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的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经济活动。

扩展资料融资性租赁事宜商品形态和资金形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用。在向企业出租设备是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借款换物的一般信用形式,因而具有信用、贸易的双重性质。
出租人还直接与设备制造商发生购买关系,一方面连接设备的生产环节,一方面与承租人发生租赁关系,连接着设备的实际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性放大倍数

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是什么意思

6. 为什么会有担保的“放大倍数”政策?

有担保的“放大倍数”政策原因:
1、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优,专注融资担保主业,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2、提高社会贡献度,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担保放大倍数概念:
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其计算公式为:担保放大倍数=担保余额/净资产。

7. 担保业务放大倍数怎么算

担保放大倍数=担保余额/净资产。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一般在10倍以内,再担保放大倍数可大于担保倍数,具体倍数由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协商,并报省市经贸委和有关部门审定。另外,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同时,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需要担保机构具备很高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担保业务是银行应某一交易中一方的申请,允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担保业务适用对象: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担保业务申办条件: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都可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担保业务放大倍数怎么算

8. 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不得超过多少?

1、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不得超过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倍、或者是15倍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第十六条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
2、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一般地说,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同时,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需要担保机构具备很高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一、设立融资担保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第十条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3年以上,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和期限,适用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融资担保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融资担保公司在设立之后,可以依法为其他的公民、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担保的比例可以超过本公司的净资产,但一般不得超过资产的10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