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军人的优抚金是多少

2024-05-09 22:17

1. 十级伤残军人的优抚金是多少

九月前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是民政部的2015年10月到2016年9月的抚恤金标准:

十级伤残军人的优抚金是多少

2. 一至十级伤残军人抚恤标准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1~10级的伤残可以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如果残疾的军人需要佩戴假肢或者是其他的器械,一般由军队来负责。还可以享受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待遇,游览公园和博物馆的时候会有特别的优待。工伤的鉴定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材料如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如果伤残的员工在留薪的期间,因为工伤而死亡的情况下。其近亲属可以享受补助金的待遇,如果家里有年迈的老人或者是小孩,还要按照标准再次赔偿10%左右,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都是要付给的。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3. 一至十级伤残军人抚恤标准

法律分析: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5〕179号的规定

一至十级伤残军人抚恤标准

4. 一至十级伤残军人抚恤标准

法律分析: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六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5. 十级伤残抚恤金标准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补助金是七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十级的,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十级伤残的一次性补助金是七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十级的,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三)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乘以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乘以人数乘以天。(五)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七)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其实在我国的伤残等级中,十级伤残属于较轻的伤残程度,人身伤害达到十级的,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但是在计算其他的费用时,一定要及时的关注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以避免自己的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益无法得到保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十级伤残抚恤金标准

6. 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有关规定,一级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由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终身供养,并且由民政部门发放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而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费用是多少,主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基本收入制定,每一年每一地方都可能略有不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7. 一至十级伤残军人抚恤金何时上调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对调整标准后仍达不到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地区,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补足。 
二、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40元。对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年336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省按照每人每年504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年672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年840元安排补助资金。 

四、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其中: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本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 
中央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中央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资金下拨办法另行规定。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14560 

因公 
14040 

因病 
13570 

二级 
因战 
13100 

因公 
12480 

因病 
11960 

三级 
因战 
11650 

因公 
10920 

因病 
10140 

四级 
因战 
9470 

因公 
8580 

因病 
7800 

五级 
因战 
7280 

因公 
6550 

因病 
5930 

六级 
因战 
5820 

因公 
5460 

因病 
4680 

七级 
因战 
4350 

因公 
3880 

八级 
因战 
2880 

因公 
2460 

九级 
因战 
2180 

因公 
1870 

十级

一至十级伤残军人抚恤金何时上调

8. 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一级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由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终身供养,并且由民政部门发放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而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费用是多少,主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基本收入制定,每一年每一地方都可能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