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负债账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涵义,并举一例说明

2024-05-09 16:08

1. 简述负债账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涵义,并举一例说明

1.资产的计税基础       举例说明,企业拥有一项资产(比如说存货),账面价值80万元,企业为了收回账面价值80万元的存货,必然将其卖出(转让),这样企业就取得了经济利益,假如说得到的经济利益为90万元。企业得到这90万元的经济利益应该上交企业所得税,如果让企业按90万元直接乘以所得税税率(假定为25%),企业肯定是不乐意。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90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去80万元的主营业务成本后的余额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所得税税率,所得到的结果就是该企业应该上交的所得税。这样做企业才会觉得合理。那么这里被税前扣除的80万元,就是税法规定的这项存货的计税基础。        举过例子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理解资产计税基础的定义可能就会感觉到相对容易一些了。        所谓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如果有关的经济利益不纳税,则资产的计税基础即为其账面价值。        仍然接着上面的例子,假如,这批存货已经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按照会计的处理,存货的账面价值应该是80万元减去2万元,也就是78万元,因此,我们在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也应该是78万元。那么,这笔转让存货的会计利润就是12万元(90-78)。在这种假设情况下,这项存货的计税基础是否也是78万元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我国税法上除了允许“坏账准备”在税前扣除(也仅仅是部分允许扣除,有规定比例5‰),其余资产的减值准备都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笔存货的计税基础依然是80万元。        2.负债的计税基础       仍然先举例子,比如说某单位生产电视机,大家知道电视机都有保修,保修属于售后服务,而售后服务又称为产品质量保证,在会计上属于或有事项,企业应当根据产品以往保修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当年的销售数量进行预计负债的确认。假如2008年全年确认的预计负债为60万元,并将此列做了当年的销售费用,于是当年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假定该项以前没有余额,同时当年也没有使用任何保修费)。按照会计上的处理,既然列作了销售费用,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就可以作为利润的减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税法上却规定:该项保修费要在未来实际发生时才能在税前列支(扣除),由于今年没有使用这笔保修费,因此这笔60万元的保修费今年就不能在税前扣除,只能将来逐步扣除。按照负债计税基础的定义,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        看了上面的例子,再来理解一下负债计税基础的含义: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由于今年没有使用保修费,今年计税时就不扣除任何保修费,也就是说这笔保修费要在未来计税时扣除,所以,该笔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60万元-未来计税时可予抵扣的金额60万元=0。

简述负债账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涵义,并举一例说明

2. 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的关系是

补充一下第一个人的答案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也就是说,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宰的差异就是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这句话有两个理解,一是现在不可抵扣,二是未来可抵扣。你的例子中,3000万是现在已税前抵扣,1000万是现在不可抵扣但未来也不可抵扣,因此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举个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例子。新准则下需计入辞退福利,比如对于不到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人员,如果企业需要负担其从提前退休至正式退休间的退休工资,那么,需要在该员工提前退休日的时候即将所有将来需承担的工资全部进行计提,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从税务的角度,只有在实际发放的时候才能在税前列支,即这笔费用是在将来实际发放时才可以抵扣,这种情况下,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就会出现差异。

3. 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是什么?

补充一下第一个人的答案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也就是说,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宰的差异就是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这句话有两个理解,一是现在不可抵扣,二是未来可抵扣。你的例子中,3000万是现在已税前抵扣,1000万是现在不可抵扣但未来也不可抵扣,因此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举个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例子。新准则下需计入辞退福利,比如对于不到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人员,如果企业需要负担其从提前退休至正式退休间的退休工资,那么,需要在该员工提前退休日的时候即将所有将来需承担的工资全部进行计提,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从税务的角度,只有在实际发放的时候才能在税前列支,即这笔费用是在将来实际发放时才可以抵扣,这种情况下,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就会出现差异。

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是什么?

4. 论述题 比较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关系,并分别举例说明其对所得税会计的不同影响,求解答

案例:某电器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100万元,计提了10万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2015年的利润总额200万元,今年支付了去年计提的10万预计负债,不多不少,且没有产生新的预计负债。假设没有其他调整项。
2014年,计提了10万预计负债
借:销售费用    10
贷:预计负债      10
2015年,实际支付了10万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10
贷:银行存款  10
2014年
按照会计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
按照会计标准的所得税费用=100*25%=25万;
计提了10万预计负债进入销售费用的情况下,而税法并不认可该笔费用,因此
按照税法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0=110
按照税法标准的应交企业所得税=110*25%=27.50
差额分析:按照税法比按照会计多交了2.50万,在未来按照税法将比按照会计少交2.50万。
2014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27.50

2015年
按照会计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
按照会计标准的所得税费用=200*25%=50万;
按照税法标准,虽然支付的10万没形成2015年的损益,但是应该在本年递减,所以
按照税法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0=190
按照税法标准的应交企业所得税=190*25%=47.50
差额分析:按照税法比按照会计少交了2.50万,刚好是了结2014年的尾巴。
2015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0
贷:应交企业所得税      4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小结:2014年会计上确认了25万的所得税费用,实际却需要支付27.50万的企业所得税;2015年会计上确认了50万的所得税费用,实际只需要支付47.50万的企业所得税。这就是所谓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的年度可以抵扣,即预期可以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按照资产的定义,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5. 什么是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试举一例说明

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原理和方法反映计量的企业价值。《国际评估准则》指出,企业的账面价值,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上体现的企业全部资产(扣除折旧、损耗和摊销)与企业全部负债之间的差额,与账面资产、净值和股东权益是同义的。
计税基础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或负债在计算以后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还可以再抵扣或应纳税的剩余金额。分为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

扩展资料:
计税基础的计算方法:
股东权益合计=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净额,即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累计。
账面价值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个人所得税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提前退休的个人所得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账面价值
百度百科-计税基础

什么是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试举一例说明

6. 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及其含义。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的计算,主要是为进行纳税调整,由于会计和税法对该项资产或负债的具体规定不同,而采取的对差异进行的调整。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成本-本期及以前期间已税前扣除的金额 
例如,某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00万,已按计提折旧100万则该资产的计税基础=200-100=100(万)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例如:企业因售后服务而计提了一项预计负债100万如果年末,未发生售后服务有关的支出则其计税基础=100-100=0万 
【第二个100为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如果第二年发生了30万的有关支出则第二年末该项负债的计税基础=100-70=30万 【70=100-30为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二、资产的计税基础举例说明,企业拥有一项资产(比如说存货),账面价值80万元,企业为了收回账面价值80万元的存货,必然将其卖出(转让),这样企业就取得了经济利益,假如说得到的经济利益为90万元。
企业得到这90万元的经济利益应该上交企业所得税,如果让企业按90万元直接乘以所得税税率(假定为25%),企业肯定是不乐意。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90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去80万元的主营业务成本后的余额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所得税税率,所得到的结果就是该企业应该上交的所得税。这样做企业才会觉得合理。那么这里被税前扣除的80万元,就是税法规定的这项存货的计税基础。

扩展资料:
资产计税基础的规定: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等各类资产,可以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具体税务处理办法计算的折旧、摊销、成本和净值等,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与会计“账面价值”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的金额,称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与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对应的。有时两者是一致的,但有时候两者也会产生差异。由于会计与税法的核算目的不同,对于收入的确认、成本的扣除及资产的处理等,两者经常会产生差异,这种情况下,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不一致的。
例如,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会将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出来,增加资产账面价值的同时,增加企业的当期损益。
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而其计税基础不变,仍为其历史成本。但其账面价值却是其历史成本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因而与其计税基础就出现了差异。
另如,企业拥有一项存货,在拥有期间,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存货的价格降低,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因而该存货的账面价值为其历史成本减去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提取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能税前扣除,因而该存货的计税基础仍为其历史成本,与其账面价值产生了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计税基础

7. 举例说明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资产的帐面价值是指资产类科目的帐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帐款帐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帐准备后的净额为帐面价值。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成本-以前或现在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具体确认资产计税基础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资产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果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不需纳税,则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其账面价值。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2)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通常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可能造成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例如,各项资产如发生减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而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能税前抵扣,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由此就产生了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不等。在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的情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需引起注意,即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主要在与某项资产相关的收入享受免税或按收付实现制征税时产生,则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例如,一项国债投资的应收利息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免税,则应收利息的计税基础为0。

举例说明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8. 比较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两者间的关系,举例说明对所得税会计的影响

企业收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答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某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扩展资料:

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初始确认的账面价值基本上是按税法确认的,即取得的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依据。

固定资产持有期间的后续计量,基本的会计计量模式是“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区别主要来自于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1、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的区别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造成的差异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税基=实际成本-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