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拍卖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余款怎么处理

2024-05-05 14:18

1. 银行拍卖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余款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拍卖后,拍卖款除用于归还债务外,还应用于支付评估费、拍卖费、的诉讼费,还有剩余的,款项应当归还给债务人。
1、拍卖的已经设定抵押的,拍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2、在执行程序中,在查封该房屋前,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人(银行)具有就该房屋的变现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拍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偿还银行债务有剩余的,再由申请执行人享有。
3、房屋拍卖款在清偿银行债务后,没有剩余的,由再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作为申请执行人来说,有义务向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摘要】
银行拍卖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余款怎么处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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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房子被拍卖后多余的钱,需要返还给被执行人。【回答】
房子协议给孩子了,现在银行贷款未还清,银行要拍卖了,现在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前夫,银行拍卖后的余款给谁的【提问】
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拍卖后,拍卖款除用于归还债务外,还应用于支付评估费、拍卖费、的诉讼费,还有剩余的,款项应当归还给债务人。
1、拍卖的已经设定抵押的,拍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2、在执行程序中,在查封该房屋前,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人(银行)具有就该房屋的变现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拍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偿还银行债务有剩余的,再由申请执行人享有。
3、房屋拍卖款在清偿银行债务后,没有剩余的,由再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作为申请执行人来说,有义务向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回答】
余款的分配和法院查封有没有影响【提问】
拍卖后的余款是否直接给债权人,,会不会和法院查封这一条有影响【提问】
给债权人。【回答】
和法院查封有没有影响【提问】
拍卖房和查封肯定有关系啊【回答】
我是说拍卖后的余款处理,和法院查封有没有关系【提问】
有关系啊【回答】

银行拍卖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余款怎么处理

2. 法院查封拍卖房屋三次流拍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3. 法院查封拍卖房屋三次流拍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次流拍且不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仍不成且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
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十二条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法院查封拍卖房屋三次流拍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4. 在银行抵押的房子被法院查封,现在经过拍卖三次都流拍了,三次拍卖均流派了后,怎么办?

1、房屋属于不动产,第三次流拍且不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仍不成且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拓展资料: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 银行抵押物法院三次拍卖流拍后如何处理

经过司法网拍三拍流拍的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以物抵债且变卖不成的,执行法院可以在60日内启动第二轮司法网拍。
第二轮司法网拍的一拍保留价为前一轮司法网拍的流拍价,二拍、三拍保留价按第7条规定确定。
具体而言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
而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的。

扩展资料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对标的物信息的公布。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这个平台,加大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平台。
二是加强标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物。
三是对于不动产的拍卖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即税费各自承担,这样更加彰显拍卖公平。
四是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一些数额较大的资产,一般人买不起,有资金实力的不愿花精力、金钱在闲置资产上,资产不能变现只会越来越贬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拍卖

银行抵押物法院三次拍卖流拍后如何处理

6. 银行抵押物法院三次拍卖流拍后如何处理

经过司法网拍三拍流拍的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以物抵债且变卖不成的,执行法院可以在60日内启动第二轮司法网拍。
第二轮司法网拍的一拍保留价为前一轮司法网拍的流拍价,二拍、三拍保留价按第7条规定确定。
具体而言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
而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的。

扩展资料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对标的物信息的公布。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这个平台,加大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平台。
二是加强标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物。
三是对于不动产的拍卖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即税费各自承担,这样更加彰显拍卖公平。
四是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一些数额较大的资产,一般人买不起,有资金实力的不愿花精力、金钱在闲置资产上,资产不能变现只会越来越贬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拍卖

7. 已抵押房屋可否查封拍卖,查封拍卖是否需要银行同意

1、已抵押的房屋,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法院拍卖,无需经过抵押人即银行的同意,但银行有权有权优先受偿拍卖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已抵押房屋可否查封拍卖,查封拍卖是否需要银行同意

8. 银行审请法院查封了我的地,法院查封的地已经三次流拍,后来变卖也无人要。请问这块地应如何处置?或者说

法院会把土地退给你,请采纳。
1、土地属于不动产,第三次流拍且不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仍不成且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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