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被继承人去世时已经70多岁,还需要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吗?

2024-05-04 00:31

1. 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被继承人去世时已经70多岁,还需要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吗?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确实年代久远太难开了。【摘要】
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被继承人去世时已经70多岁,还需要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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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呀。如果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在世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去世继承人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里包括父母,所以需要死亡证明,这个和年龄无关。去之前办理户口注销的派出所可以开具,或者死亡年代比较早的,可以村委会出证明。【回答】
如果实在出具不了去世继承人死亡证明的该怎么办【提问】
为什么会办理不了呢?派出所去就可以办理呀。【回答】
老人已经过世七十多年了,而且并非在本地死亡,怎么开【提问】
他当时的身份证啊,拿去做死亡证明啊,还有户口本。如果现在在世要多少岁了,谁能活那么久啊【回答】
晕,1949年过世的人有身份证吗【提问】
户口本也找不见了【提问】
被继承人有子女没?【回答】
有,就是我【提问】
行,你等一下,我打字回复你。【回答】
直接讲,房产证上就我,我妈,我爸三个人名字,但我爸过世了,房产证上要除名,据说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包括我爸的父母,需要出具死亡证明,但因为年代久远,要出具基本不可能了【提问】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确实年代久远太难开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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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被继承人去世时已经70多岁,还需要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吗?

2.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一定要是原件吗?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3.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一定要是原件吗?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一定要是原件吗?

4.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的继承公证书还有效吗

遗产继承的公证书不会因为法定继承人死亡而失去法律效力。一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遗嘱中有多名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仍然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怎么写自己的遗嘱才能有效
写自己的遗嘱有效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须由遗嘱人亲笔或由代理律师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写自己的遗嘱,即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房屋遗嘱怎么写的
房屋遗嘱内容如下: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 公证继承还需要提供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一、公证继承还需要提供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需要。具体流程可以参照下面的方法。
1,可以到档案馆查询当事人祖父的姓名。然后到祖父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2,《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二、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三、折叠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继承是必须要存在有死亡的证明书对于房管部门才能办理过户,如果没有的话就一定要及时的办理,如果办理不成的话就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只有材料齐全才可以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公证继承还需要提供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6. 死后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

法律分析:1、 房产证;
2、 土地证;
3、 业主档案;
4、 死亡证明;
5、 所有子女户口及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 父亲去世,做房产继承公证,无法提供祖父的死亡证明怎么办?

可以到档案馆查询当事人祖父的姓名。然后到祖父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档案法》
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 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 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 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 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档案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制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父亲去世,做房产继承公证,无法提供祖父的死亡证明怎么办?

8. 父母去世,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父母去世的死亡证明;
您与父母的户口簿;
您与父母的的身份证,如因死亡已注销,还需要公安机关的证明;
您父母还还有老人,他们也有继承权,同时还要提供无其他继承人的证明或证据;
   到公证处以后,您需要先做一份申请公证,再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有点多,可能一次跑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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