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和并购有啥区别?

2024-05-03 23:25

1. 企业融资和并购有啥区别?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企业融资和并购有啥区别?

2. 并购融资和一般融资的区别

我觉得主要不同在于:
1、融资的目的不同,一个明确了是用于兼并和收购,一个用途限制较小,可能是增加注册资本、可能是购置新设备;
2、偿还方式不同,用于并购的融资也许会通过股权来偿还,从而使提供融资者称为控股公司,一般融资可能就是单纯借贷关系。
也许不是很齐全,希望可以帮到您!

3. 资产收购与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区别

(1)资产范围不同
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指兼并公司使用现金、股份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目标公司全部资产以实现兼并。以购买资产式的兼并,所购买的资产转移的是合并中解散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能把财产的一部分排除在外,因为这同合并使解散公司即时消灭而不需清算不相容。资产收购不发生财产的概括转移,可以只转让“实质全部”的财产。
(2)债务承担不同
公司兼并的效力之一是债务承继,即被兼并的公司的全部债务通过法律的规定自动转给存续或新设公司。资产收购中,除买方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方公司只要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卖方公司的任何债务。
(3)股东地位不同
公司兼并时,被兼并的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成为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资产收购中,资产转让的对价归属于卖方公司自身,即使对价是股份,卖方公司也可以作为持股公司自己持有股份,卖方公司的股东的身份不会变化。
(4)法律后果不同
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后果使被兼并方的主体资格消灭,而且,被兼并公司可以不经过清算手续即时消灭。这种消灭是固有的法律效力。资产收购中,即使是全部资产转让,也不发生卖方当然消灭的法律效力。如果需要解散,则要由卖方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履行清算手续。

资产收购与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区别

4. 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区别

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区别:
1、并购意图不同:
并购方的并购意图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股权并购中的股权层面的控制和资产并购中的实际运营中的控制。虽然层面不一样,但都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进而扩大并购方在生产服务等领域的实际影响力。
2、并购标的不同
股权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股权,是目标企业股东层面的变动,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资产的运营。
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

3、交易主体不同:
股权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只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股东之间发生。
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
4、交易性质不同:
股权并购的交易性质实质为股权转让或增资,并购方通过并购行为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获得了在目标企业的股东权如分红权、表决权等,但目标企业的资产并没有变化。
资产并购的性质为一般的资产买卖,仅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在具体实务中,并购的动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
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
规模大的企业,伴随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市场份额将会有比较大的提高。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大,成为原料的主要客户,能够大大增强企业的谈判能力,从而为企业获得廉价的生产资料提供可能。同时,高效的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企业的知名度都有助于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
品牌是价值的动力,同样的产品,甚至是同样的质量,名牌产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并购能够有效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多的利润。
5、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通过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
并购活动收购的不仅是企业的资产,而且获得了被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销售资源等。这些都有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根本提高,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很大帮助。
6、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分散投资风险
这种情况出现在混合并购模式中,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通过对其他行业的投资,不仅能有效扩充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取更广泛的市场和利润,而且能够分散因本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并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并购

5. 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如何融合

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纵观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当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于对资本需求的不断扩大,就会开始不断向金融资本渗透;而金融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也必须要寻找产业资本支持,以此作为金融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于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就像“冬虫夏草”一样分不开。

    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成熟过程中,。除了蒙牛集团与国际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外,近年来,四川新希望集团、华晨集团、海尔集团等企业,都先后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方面有过不同程度的作为。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共有近20个大型传统企业和许多发展迅速的民营企业开始涉足金融产业,涉及的金额达上百亿元人民币,是中国有史以来产融结合最紧密的一年。难怪有专家惊呼:中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联姻的帷幕已经拉开了!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开辟了更宽阔的道路

    中国加入WTO,为中国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和提供了更宽阔的道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加速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

    产业资本在中国的传统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些拥有巨额产业资本的大型企业缘何纷纷涉足金融圈?海尔总裁张瑞敏曾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是一种大趋势,进入金融业不代表一定会成功,但要成功则一定离不开金融。2001年,海尔集团全球营业额突破600亿元,其规模逼近全球500强。靠家电起家的海尔要想有更大的发展,必须多元化经营。

    张瑞敏说,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就是海尔做金融的样本。通用电气每年有1200多亿美元的收入,金融业的收入占了近一半,而且利润和增长率也主要来自金融业的收入。通用电气并非是离开原来的产业孤立地发展金融,而是产业与金融结合得很好,比如它的租赁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等等,都是与产业相结合发展的。另外,通用电气全球的资金“24小时不落地”,这也是海尔集团一心向往之的地方。

    张瑞敏认为,如果不是加入WTO,就算你有50个亿,也投不出去。比如海尔申请做财务公司,一申请就是8年。但是中国加入了WTO后,就为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了契机,很多事情迎刃而解。因此,可以说加入WTO,是中国传统行业巨头纷纷涉足金融圈的催化剂。

    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也说,他们对金融业频抛绣球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不把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作为饲料业巨头企业,刘永好认为,市场竞争的加剧已使该行业渐趋微利化,价格大战在所难免,企业即使胜出,也将面临低利润的命运。“我觉得曾经垄断的金融行业逐步放开的过程中,有许多特殊机会,谁抓住就会有较大发展。”他说:“一个行业一旦由垄断向开放转变,其门户洞开的瞬间将爆裂出蓄积已久的巨大能量,一旦获取这种能量,企业就会得到超常发展的机会和资本。”

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如何融合

6. 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区别

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区别:
1、并购意图不同:
并购方的并购意图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股权并购中的股权层面的控制和资产并购中的实际运营中的控制。虽然层面不一样,但都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进而扩大并购方在生产服务等领域的实际影响力。
2、并购标的不同
股权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股权,是目标企业股东层面的变动,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资产的运营。
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

3、交易主体不同:
股权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只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股东之间发生。
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
4、交易性质不同:
股权并购的交易性质实质为股权转让或增资,并购方通过并购行为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获得了在目标企业的股东权如分红权、表决权等,但目标企业的资产并没有变化。
资产并购的性质为一般的资产买卖,仅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在具体实务中,并购的动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
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
规模大的企业,伴随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市场份额将会有比较大的提高。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大,成为原料的主要客户,能够大大增强企业的谈判能力,从而为企业获得廉价的生产资料提供可能。同时,高效的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企业的知名度都有助于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
品牌是价值的动力,同样的产品,甚至是同样的质量,名牌产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并购能够有效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多的利润。
5、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通过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
并购活动收购的不仅是企业的资产,而且获得了被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销售资源等。这些都有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根本提高,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很大帮助。
6、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分散投资风险
这种情况出现在混合并购模式中,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通过对其他行业的投资,不仅能有效扩充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取更广泛的市场和利润,而且能够分散因本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并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并购

7. 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之区别

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之区别与联系具体有以下几点:
1、并购意图。并购方的并购意图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股权并购中的股权层面的控制和资产并购中的实际运营中的控制。虽然层面不一样,但都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进而扩大并购方在生产服务等领域的实际影响力。
2、并购标的。股权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股权,是目标企业股东层面的变动,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资产的运营。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
3、交易主体。股权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只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股东之间发生。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
4、交易性质。股权并购的交易性质实质为股权转让或增资,并购方通过并购行为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获得了在目标企业的股东权如分红权、表决权等,但目标企业的资产并没有变化。资产并购的性质为一般的资产买卖,仅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被收购的作用
1、控制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是通过某种条件取得目标公司全部或具有控制地位的企业所有权或具有决定意义的资产所有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现有经营资源的支配权、控制权。所谓某种条件通常是指现金、证券或两者的组合。不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而收购目标公司分散在外的少数股权,只能称为参股投资,不属于企业并购的范畴。仅取得目标公司资产使用权的承包、租赁等只是拥有暂时的支配和控制权,也不称其为企业并购。
经营资源所有权进而控制权的转移是企业并购的主要特征。只有当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之后,才能将并购双方的经营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才有可能实现规模经营,扩大市场份额,降低投资风险,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等诸多效应。
2、投资见效快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所取得的是目标公司的现实的、已经成熟的经营资源,包括资产、人力、技术、品牌等并加以充分利用,从而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预期的经营效果。由于内部发展从筹划、建设、投资到取得预期成果,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和直接投资办厂相比,通过并购方式直接取得已经成型的经营资源并加以充分利用,不但具有见效快的特征,而且还可以有效规避建设期可能存在的各种投资风险,如选址、工程设计、建设、设备采购、调试运营以及市场拓展等风险。
3、易于进入新领域,克服行业进入壁垒
如果企业采取内部发展的方式进入新的领域,在建成投产后,常常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力量、管理经验和营销资源而难于取得更大的成功。而并购其他企业可以直接利用目标公司现有的各种资源,避免上述因素限制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较为容易的进入新的领域,开展新的业务,开拓新的市场,尤其是当并购双方投资环境差异较大、技术要求差异较大时,通过并购方式进入新的环境便是企业决策的首选。进入壁垒是指与行业已经成型的原有企业相比,新的进入者在竞争条件方面所具有的不利性。

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之区别

8. 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区别

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区别有哪些,通过以上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的定义,可以看出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的区别。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区别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性质、并购意图等。想要知道更多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区别,见下文。
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由上述规定内容可以看出国内立法对股权并购及资产并购内涵的界定。股权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认购目标企业增资方式,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进而达到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资产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资产方式,运营该资产,并不以成为目标企业股东为目的。
通过以上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存在一定的同异之处。二者之区别与联系具体有以下几点:
1、交易主体。股权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只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股东之间发生。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
2、交易性质。股权并购的交易性质实质为股权转让或增资,并购方通过并购行为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获得了在目标企业的股东权如分红权、表决权等,但目标企业的资产并没有变化。资产并购的性质为一般的资产买卖,仅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3、并购意图。并购方的并购意图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股权并购中的股权层面的控制和资产并购中的实际运营中的控制。虽然层面不一样,但都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进而扩大并购方在生产服务等领域的实际影响力。
4、并购标的。股权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股权,是目标企业股东层面的变动,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资产的运营。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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