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药被召回了,全国停售,你知道吗?

2024-05-02 20:27

1. 这些药被召回了,全国停售,你知道吗?

近日,国家药监总局官方发布了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对于不符合要求规定的药品,药监部门已经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于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严重严防调查,切实进行企业整改。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克拉霉素缓释片不符合规定。2.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注射用阿洛西林钠不符合规定。  3.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批次复方金银花颗粒不符合规定。4.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红景天和一批次制川乌不符合规定。 5.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前胡不符合规定。 6.湖南省自然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秦艽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常识:对药品的检验区别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的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1.干燥失重是指药品在规定的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进行干燥。它主要的作用是用于控制药物中的水分,也包括其他一些挥发性的物质。  2.溶液的澄清度是将药品溶液与规定的纯度标准相比较而言的,  溶液的澄清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  是一种能够快速准确进行药品质量检查的方法之一。3.装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对于以上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可 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所以大家要检查一下家里是否存有。国家药检管理局也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并按规定严格公开查处结果。  

这些药被召回了,全国停售,你知道吗?

2. 紧急召回!20批次药全国停售,为何停售?

国家药监局官网说的很清楚了:不符合规定。也就是说,这些被召回的药都存在不达标的情况,已被责令调查整改。这些药里包括了部分常见药,大家可以留意一下是否有与你有关的药被停售了。

近些年来,国家对于药品安全问题更加重视,药,每个人都会吃,很多人甚至长期吃药。如果药的安全不达标,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上看到某某学校食堂有学生集体食物中毒,药品其实也是一个道理。不合格的药品流入市场后,如泥沙混入清澈的湖水,很多人的生命健康将遭受威胁。

就算药品本身无害或者危害不大,买到假药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不愿意看到的损失。有很多人,需要定期服用昂贵的药物来维持生命,他们的身后,可能是一整个家庭,如果他们用辛辛苦苦凑出来的钱买到的药却是假药的话,可想而知这对于他们是巨大的打击。

所以我一直对那些生产假药、劣药的无良企业深恶痛绝,所幸我从小没有生过什么大病,也不怎么吃药,所以还没有被坑害过。可是人这一辈子,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生病不会吃药呢,当我们到了那个时候,当然都希望自己能吃上让人放心的药。从这个角度讲,抵制假药、劣药,人人有责。作为生产药物的企业来说,要在生产过程中坚决执行国家标准,不可以为了商业利益偷工减料,不能为了贪图一时之利而舍弃了长远的发展,毕竟,有信誉的企业才能走得更远。从国家的立法层面来说,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药物质量标准,对不合格的药品坚决打击。
药品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停售虽然可能会带来暂时的麻烦,但长远来讲,对于整个药品行业与人民生命健康,都是有利的。

3. 紧急召回!20批次药全国停售,其中含哪些常见药?

9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石斛夜光丸、克拉霉素缓释片、注射用阿洛西林钠、复方金银花颗粒、制川乌、红景天、前胡、秦艽。对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2批次石斛夜光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克拉霉素缓释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干燥失重。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阿洛西林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复方金银花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分别检验,标示为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景天和1批次制川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性状。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前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南省自然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艽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紧急召回!20批次药全国停售,其中含哪些常见药?

4. 这些药停售、召回!快看你家有没有

   
    近日 
    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 
     关于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涉及多种常用药  
    赶紧检查一下 
    你家的小药箱有没有中招 
    1 
    暂停销售使用、召回!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 
     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  
     风险控制措施  
     对不符合规定原因  
     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立案调查  
     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2 
    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克霉唑乳膏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标示为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克霉唑乳膏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 委托方为山西天致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为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骨刺宁胶囊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关节止痛膏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 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连上清丸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咳特灵胶囊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标示为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加味藿香正气丸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安徽健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青葙子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重庆众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胡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 广西玉林泰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胡(北柴胡)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 四川仁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胡(北柴胡)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看到这 
    不少小伙伴是不是疑惑 
     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  
     这都是啥?  
    3 
    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 
   一、微生物限度系对非直接进入人体内环境的药物制剂的微生物控制要求。由于此类药物制剂的用药风险略低,可以允许一定数量的微生物存在,但不得检出一些条件致病菌。微生物限度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
   二、装量系反映药品重量或容量的指标,适用于固体、半固体、液体制剂,规定应按最低装量检查法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
   三、水分系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与工艺、包装不当以及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
   四、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五、装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六、鉴别项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
   七、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八、中药饮片中混存的杂质系指来源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药用部位与规定不符的物质,以及来源与规定不同的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药品安全  
     至关重要  
     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  

5. 20批次药品被停售召回,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药品是治病救命的东西,虽然说药可以治病,但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生产一旦不按规范生产,就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问题药物是很容易吃死人的,因此在生产方面一定要严格把关,但是就在最近国家药监局发布了通告,居然有20批次的药是不合格的,这些药品都被禁止出售,有的也已经被召回了,一旦在药店看到还有卖,一定要打相关部门电话举报。



据悉,其中占批次最多的药物是“石斛夜光丸”,由于薄层色谱不合格,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等共12批次的“石斛夜光丸”被认定不符合规。除此以外克拉霉素缓释片、注射用阿洛西林钠等药物,也是榜上有名的。当然,并不是全部的此类药物都存在问题,而是相应公司的某一些批次需要警惕。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些药物该如何去鉴别,虽然作为老百姓来说没有专业的仪器可以去检测,但是还是有一些小办法可以过滤掉这些不合格的药品的,这个办法就是我们常说的望闻,看了和闻了之后再去看药品里面的说明书来分辨是不是合格的药品,打个比方来说,如果说明书上面写着药品上面包裹着糖衣,那么这个药肯定苦的在里面,如果吃完的时候发现入口就是苦味,那么这个就药就相当有问题。



目前我国的医药部门对于现在的医药行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格外重视,特别是这一次疫情以后假药更是越来越猖獗,用药安全成为了有关部门最重视的事情,在未来一段时间在制药上面的把关只会更加严格。只有将监管给收紧了那些为了追逐利益的不法制药厂商才不会冒着风险来赚这个钱了。只有将监管体系发展健全了,那些问题药品才会从市场上消失。

20批次药品被停售召回,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6. 这16批次的药品全国停售、召回!快快检查一下你家小药箱

  近日 
    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 
    关于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涉及多种常用药 
   赶紧检查一下
   你家的小药箱有没有中招
       1、  暂停销售使用、召回! 
    1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 
    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 
    风险控制措施 
    对不符合规定原因 
    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立案调查
   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2、  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克霉唑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标示为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克霉唑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委托方为山西天致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为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骨刺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关节止痛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连上清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咳特灵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加味藿香正气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健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青葙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重庆众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广西玉林泰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胡(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四川仁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胡(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看到这 
    不少小伙伴是不是疑惑 
    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  这都是啥? 
    3、  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 
   一、微生物限度系对非直接进入人体内环境的药物制剂的微生物控制要求。由于此类药物制剂的用药风险略低,可以允许一定数量的微生物存在,但不得检出一些条件致病菌。微生物限度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
   二、装量系反映药品重量或容量的指标,适用于固体、半固体、液体制剂,规定应按最低装量检查法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
   三、水分系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与工艺、包装不当以及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
   四、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五、装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六、鉴别项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
   七、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八、中药饮片中混存的杂质系指来源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药用部位与规定不符的物质,以及来源与规定不同的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药品安全  至关重要  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 

7. 哪些常用药已被叫停?


哪些常用药已被叫停?

8. 召回药品适当处理后再上市的

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药品召回制度是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的一项风险管理措施,是针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的一种风险管理措施,通过将市场上可能具有潜在危及人体健康风险的药品进行收回或采取矫正措施,将药品可能对公众造成的潜在不良影响最小化,避免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扩散而产生更大的危害。原《办法》于2007年12月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10余年来,为及时有效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新制定《疫苗管理法》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称持有人)制度落地,药品监管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强化药品风险管理,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需对药品召回及其管理工作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原则,围绕及时控制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优化调查评估和召回实施程序,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压实持有人责任等,进一步规范药品召回相关工作。      本《办法》突出持有人主体责任,依法将召回的实施主体由药品生产企业调整为持有人;进一步细化药品召回范围;对召回药品作出操作性更强的处理要求;强化了药品召回与药品追溯、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对境外实施药品召回作出相应规定。      三、哪些药品需要召回?      药品召回,是指持有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活动。其中,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制、生产、储运、标识等原因药品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其他可能使药品具有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包括药品研制、生产、储运、标识等原因,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现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及标签说明书不完善等导致的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而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查封、扣押的药品,不属于本《办法》召回范围。      四、药品召回工作如何开展?      药品召回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以持有人主动召回为主,监管部门责令召回为辅。持有人是控制药品风险和消除隐患的责任主体,主动召回是持有人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持有人应当收集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进行调查评估,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当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履行持有人相关义务,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召回,其生产企业按照本《办法》实施。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对持有人依法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应当责令其召回。      五、境外持有人如何实施召回?      境外生产药品涉及在境内实施召回的,境外持有人指定的中国境内履行持有人义务的企业法人(以下称境内代理人)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并履行相应的报告要求。      境外持有人在境外实施药品召回,经综合评估认为属于下列情形的,其境内代理人应当于境外召回启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批次、召回原因等信息:      (一)与境内上市药品为同一品种,但不涉及境内药品规格、批次或者剂型的;      (二)与境内上市药品共用生产线的;      (三)其他需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境外持有人应当综合研判境外实施召回情况,如需要在中国境内召回的,应当由其境内代理人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六、召回的药品应当如何处理?      持有人应当明确召回药品的标识及存放要求,相关标识、存放措施等应当与正常药品明显区别,需要特殊储存的,还应当在储存和转运中保证符合要求。      召回药品需要销毁的,应当在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储存召回药品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监督下销毁。即持有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监督下销毁,不必将全国范围流通的药品统一收回到持有人所在地销毁,以减轻不必要的储运成本等。      原则上召回的药品不能再上市。但是,对通过更换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重新外包装等方式能够消除隐患的,或者对不符合药品标准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中药饮片,且能够通过返工等解决问题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后再上市。相关处理操作应当符合相应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不得延长药品有效期或者保质期。      七、药品召回信息公开有何要求?      持有人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规定,依法主动公布药品召回信息。持有人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应当依法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者药品相关行业媒体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根据药品召回等级,实施一级、二级召回的,持有人还应当申请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依法发布召回信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召回信息应当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链接。      持有人公布的召回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批次、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召回原因、召回等级等。持有人可以在必要文字说明基础上,以表格形式,简洁、清晰地主动公布召回信息。      通过10余年药品召回及管理实践,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均建立了“产品召回”专栏。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该产品召回专栏将持续发挥作用,依法公布或链接相关召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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