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怎么办

2024-05-08 14:13

1. 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怎么办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2、股东转让记名股票的,以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将受让人的消息记载于股东名册。
一、股份有限公司以记名的股票(权)转让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二、公司被收购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
不需要,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单,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记载于股东名册。
三、股份公司股权的转让规则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则有以下这些: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2、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5、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怎么办

2. 公司还未上市,能否转让股权?

1、如果你的公司已经提交上市材料了,但必然是股份公司了。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股权,包括价格、转让对象等。但前提是你是“真的”股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里有你的名字,而不是股份期权。
2、鉴于你们要上市,股份随意变动对公司上市进程有影响,最好卖给同事,或者直接卖给公司,他愿意给谁就给谁,名义上你还是股东。这样做的话相当于代持,你没有风险,但买你的股的人有风险——就是你上市后不承认代持的风险。哈哈

3.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5、国有企业需要经过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进行验资。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公司不需要。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4.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5.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
1、若股东之间转让的,程序为订立转让协议、办理登记手续、变更名册;
2、若股东与其他人转让的,程序为通知转让、召开股东大会、订立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登记、变更名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6.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
1、若股东之间转让的,程序为订立转让协议、办理登记手续、变更名册;
2、若股东与其他人转让的,程序为通知转让、召开股东大会、订立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登记、变更名册。
一、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程序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股权投资流程是啥样的
股权投资流程:
1、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2、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3、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三、隐名股东要如何变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要成为显名股东需经过以下手续:
1、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4、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未上市股权如何转让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完成转让,发生效力。
一、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转让双方因为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股权转上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没有交付股票或出资证明书。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名字须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字还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属于工商登记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字为工商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在确认股东身份时,以上述文书或登记簿为准。因此,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如果未变更登记,日后就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再者,无记名股票具有证权证券的性质,股东可以凭借其所持有的无记名股票向公司主张股权,如果无记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未交付无记名股票,则受让人无法证明其股权之存在,从而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有时股东与他人之间不存在股权归属争议,但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如果在出资或者股权转让中没有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记载,公司可以拒绝实际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主张股权,这样也会产生纠纷引发诉讼。
二、关于股权出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未上市股权如何转让

8.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1、《公司法》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在符合《公司法》以上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股东会同意,发起人之间转让股权,要按照您们公司的章程规定进行,办理工商局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工商局股权变更手续时,工商局有时要求提供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同时,公司的股东名册也要作变更记载。
一、股权转让引入新股东的材料
1、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
2、《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3、受让方与基金管理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4、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股东告知变更股东情况的有关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有关股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有权决策机构做出的相关决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提供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
6、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文件;
7、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法律意见书;
9、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10、股权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承担
股权转让过程中,往往因为股权的大幅溢价而涉及较高的税费。实践中,协议双方也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形就税费的承担方案作出约定。特别是一些重资产企业股权转让时,涉及的税费较为复杂。自然人股东转让和法人股东转让涉及到不同的税费计算方式,如何减少税费缴纳可以具体咨询相关专业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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