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2024-05-22 01:36

1.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介绍
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
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2.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新金融准则是: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建立了每种金融工具可以根据分类条件进行独立的判断而且没有交叉和遗漏的金融资产分类框架,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同时易于理解和减少错误。

3.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债务工具);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
划分三分类时,需要首先判断投资类型,对于衍生工具或权益工具投资,只能划分为FVTPL(除了在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的豁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了修订。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 9的趋同,核心变化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建立了每种金融工具可以根据分类条件进行独立的判断而且没有交叉和遗漏的金融资产分类框架,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同时易于理解和减少错误;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强调信用风险损失的提前确认,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放宽套期会计应用条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4.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相关内容:
一、“债权投资”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分三种情况列示:
1、 “债券投资”: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二、“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分三种情况列示:
1、“其他债权投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 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只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报表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名称是保持一致的。

5.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新金融准则是: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建立了每种金融工具可以根据分类条件进行独立的判断而且没有交叉和遗漏的金融资产分类框架,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同时易于理解和减少错误。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6.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什么?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
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7. 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是什么意思?

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是指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化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和.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等。

一、主要变化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1.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固定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在建工程”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及“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7.“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8.“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是什么意思?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是什么意思?

8.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r\n\r\n金融法的特点:系统性、宏观调控性 、资金流通的效率性。\r\n\r\n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在一定金融法律体系中作为金融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重要的法律原理和准则,它是贯穿一国金融法律体系始终的主线和纲领。\r\n一、维护货币政策原则\r\n二、安全流动效益原则\r\n三、利益平衡优化原则\r\n四、有效监管原则\r\n一方面它通过对若干重大基本问题的定性和定位,对国家金融法制建设起基础性的导向作用,它体现了金融法律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金融法律的灵魂和基本精神所在,对金融活动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和统帅作用。\r\n另一方面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金融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而且是构成正确理解金融法律规则的指南,只有立足科学的基本原则,才能提高金融立法的质量,确保金融法律制度内总协调统一,以及补充金融法律规则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