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2024-05-20 04:23

1.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了1847*3=5541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至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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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保缴纳以什么为基数


3. 社保里的缴纳基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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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保缴纳基数 有什么用


5. 社保缴纳以什么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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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人参保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首先,你说的“假如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是4000,4000*40%=1600,”中的平均工资不是指你个人的平均工资,而是“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个省一个数字。其次,“60%-300%(北京是40%-300%)”的意思是,这个平均工资的40%是缴费基数下限,就是所有缴纳社保的人的缴费基数都不能低于这个下限,如果低了,也要按照下限做基数缴纳。而这个平均工资的300%是指缴费基数上限,所有缴纳社保的人的缴费基数都不能高于这个上限,如果高了,也要按照上限做基数缴纳。最后,说说你个人的社保基数,也就是你个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就是你缴纳社保的计算基数。(比如你在北京工作,新入职,工资5000,北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比例是8%,那么你每月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5000*8%=400元。其中5000就是你的缴费基数。)正常情况下,你新入职,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就是你的合约工资。比如2000元/月,前提是这个2000要在你们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中间,如果你们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已经高于2000,比如是3000,那你也要按照3000的基数缴纳,而不能再按2000缴。如果你不是新入职的,那么社保局会每年重新核定一次你的社保基数,核定标准就是你自己上一自然年度的平均工资,比如你上一年每月2000元,公司发14个月工资,那么你的缴费基数就是2000*14/12=2333.33元。当然这个数也要与你们当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下比较,最后确定。希望有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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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保的交纳基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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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啥意思

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功能包括: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1)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2)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3)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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