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2024-05-05 09:08

1. 苏州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3、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报的工商银行卡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苏州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2. 苏州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3、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报的工商银行卡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 苏州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2022苏州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生育津贴不需要申请,但是要生育登记哦。如果满足条件并且完成登记,单位每月垫付生育津贴,市社保中心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生育登记:      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须持《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苏州生育津贴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苏州女参保人生育待遇      申请条件      1.符合我国生育法规;      2.按照相关法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申请方法      (一)要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我国生育法规;      2.按照法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二)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须持《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所在社区”是指:户籍在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社区。      (三)无须申请,次月拨至单位      市社保中心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苏州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4. 苏州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怎么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或者苏州当地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苏州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先由个人收集相关资料,产后报公司人力资源科;
2、然后由人力资源科整理资料报社保申报;
3、办理完成的5个工作日后,打入职工社会保障卡内,可去苏州银行支取。
在我国法律上,生育津贴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一、公益岗有没有生育险
有。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生育险是不是取消了
生育险并没有取消。首先,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而生育津贴则是指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单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垫付。其次,享受生育医疗费需要达到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再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如果未办理就医手续或者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先行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生育费用手续时,应提交男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结婚证及身份证,未就业配偶户籍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以及出院小结、生育状况证明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发票。

5. 苏州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1、女参保人员怀孕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用人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必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街道或社区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沧浪区、平江区、金昌区、高新区、吴中区、襄城区的参保人员,是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昌区的办理地点为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街道(镇)。
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医疗证)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设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三、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通知书》,并提交本人签字确认。对于自费项目或特殊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问、伙食费、出生证明等)。),只有在医院书面通知并征得我同意后才能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和特殊服务费,其余符合要求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算后6个月内,持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证明,填写《苏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申请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申请手续。经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算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的,申请金额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写的工行卡账户;如果选择常驻银行支付,我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次月内拨付给用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苏州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6. 苏州生育津贴申领步骤

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政策规定的,出具《联系单》。“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在、平江区、金阊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3、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报的工商银行卡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由本人持有效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苏州生育津贴申领程序

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政策规定的,出具《联系单》。“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在、平江区、金阊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3、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报的工商银行卡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由本人持有效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苏州生育津贴申领程序

8. 苏州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问题一:苏州到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要些什么资料  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3.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申领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报的工商银行卡账户;选择“驻地银行支付”方式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问题二:苏州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生育耽贴:市社保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经市社 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确认,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 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生育津贴: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次月,经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 险科审核确认,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 位。 
  
   问题三:2016年江苏省苏州市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生育保险大概30个工作日到账。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四: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检天数的计算是,正常生育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30天。 
  
   问题五:关于 苏州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的讨论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问题六:苏州社保生育保险领取相关流程流程  不知道你们是交的哪里的社保。 给你看看市区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待遇一、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二、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女职工分娩时并发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3.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三、办理程序1.女职工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职工,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2.女职工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直接划《社会保险卡》结付。3.女职工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女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女职工同意后方可使用。生育女职工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4.女职工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女职工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的次月,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 
  
   问题七:苏州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一般女职工生育可凭生育保险领到两笔钱。一笔是一次性的生育津贴,正常2500块大洋,晚育(24岁以后)3000块大洋.另一笔是生育补贴,俗称产假工资,就是放产假的时候领的.产假正常是90天,孕前15天,孕后75天.然后可以领取3个月的工资.晚育是在孕后增加30天,也就是可以领取4个月.难产再加15天. 
  
   问题八:苏州市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通过单位发放的,也就是产假工资。 
  2、详细参见苏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待遇sz *** zx:9900/...me.jsp 
  
   问题九:苏州生育津贴具体是怎么样的,有亲知道么,先谢过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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