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怎么停领

2024-05-02 21:23

1.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领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领

2. 如何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

你好,亲,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只要缴纳社保就可以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摘要】
如何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提问】
你好,亲,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只要缴纳社保就可以停止领取失业金的!【回答】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回答】
如果是重新就业的,拿着签订的劳动合同去失业保险部门申请即可,自次月起开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回答】
另外亲,您如果重新就业的话,缴纳社会保险了。失业金就会自动停止发放的!您就不需要跑腿去办理暂停失业金领取的【回答】

3.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失业补助金停止领取的流程如下:


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
2、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
3、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通常情况下,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功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后,从办理后的一个月开始正常领取,需要每个月的10号前千万社区进行登记,20号之后开始审核工作,5到7个工作日以后开始对失业金进行发放。
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以涂改、伪造有关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责令其退还;对情节严重的,经办机构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经办机构或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失业人员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七条: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4.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停止发放,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福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5.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失业金停止领取的流程如下:1、在成功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后,从办理后的一个月开始正常领取,需要每个月的10号前前往社区进行登记,20号之后开始审核工作,5个到7个工作日以后开始对失业金进行发放;2、在发放失业金的期间想要暂停或取消失业金的领取,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前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6.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您好,小韩现在为您解答。[太开心][太开心]解答答案:
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停止发放,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福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摘要】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提问】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回答】
您好,小韩现在为您解答。[太开心][太开心]解答答案:
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停止发放,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福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回答】
怎么在支付宝上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提问】
好的【回答】
1.第一步打开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第二步在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点击社保
3.第三步在社保中,点击市直社保服务
4.第四步进去之后,点击下方的失业补助金撤销
5.第五步进去之后,点击确认,然后可以撤销失业补助金申请【回答】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回答】

7.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
在发放失业金的期间想要暂停或取消失业金的领取,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
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法律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8.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①、失业补助金停止领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新就业,一般在正常情况下,再就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系统将自动登记用户的工作信息,在再就业月份将停止发放失业补贴。2.被征召服兵役。3.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5.已经移民。 ②、所以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贴。除此以外,领取失业补助金要求参保人在一般情况下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③、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 拓展资料:①、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3、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②、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3.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4.本人书面申请。③、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④、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