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汇入为什什银行不能汇入个人帐户?

2024-05-09 16:05

1. 外汇汇入为什什银行不能汇入个人帐户?

外汇汇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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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外汇账户怎么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个人外汇账户开户要注意选择到一家比较好的外汇交易平台。第二,个人外汇账户开户要注意选择一个比较好的代理公司。个人外汇账户开户的时候,也要注意选择到一个比较好的代理公司,如果人们并不知道哪一个代理公司比较好的话,人们可以在网络上询问一下,看看其他的个人外汇交易者选择的都是哪一家代理公司,一般通过他人的选择可以给起到一些参考作用,知道该选择哪一个代理公司比较好。第三,个人外汇账户开户要注意准备好相关的一些资料。个人外汇账户开户,还要注意准备好相关的一些资料,只有在准备好相关的一些资料的情况下,才能够确保开户顺利。一般需要的资料为:身份证正反面,邮箱。当然,这些证件的提供需要按照标准规范提供。拓展资料:一、外汇投资理财1、外汇投资理财广义的讲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之一,简单来说,外汇投资是一国的货币兑换别国的货币称为外汇.即国家与国家之间,因贸易、投资、旅游等经济往来,引起货币间支付的关系。2、外汇交易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几乎全天候都有交易在进行,且交易量庞大,估计每天约有数兆美元的规模。这样的规模较全球所有股票市场的交易总额还大。外汇市场并不是集中一地,而属于场外交易,买卖双方靠电话、计算机、传真机和其它实时通讯工具连结,进行买卖。据国际清算集团最新统计显示,国际外汇市场每日平均交易额约为3万亿美元。二、外汇理财注意事项1、千万不要用紧急的资金去投资。应该要用闲余的资金投资,要在合理支配范围内投资才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因为如果用不该用的钱来进行投资,可能会难以保持客观,很容易会丧失自己的投资信心。2、千万不可盲目。一定要做到知己知彼。充分了解自己的性格,之后再来决定自己是不是适合这个市场。大部分的投资者都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有严谨的纪律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地约束自己。3、千万不要频繁操作。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过量交易。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投资者,那么就需要随时保持较高倍数的资金,资金不充足的话,很有可能会被迫腾出资金,这样不利于长远的考虑,

3.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办理汇兑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四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第二十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第二十二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办理汇兑

4. 个人外汇账户怎么办理

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个人外汇账户办理流程是1、开立外汇账户前,需要先办理进出口权。2、开立外汇账户不是在普通的银行对公窗口,通常都需要先预约银行的外汇客户经理。3、一个币种对应一个外汇账户。4、先好币种后,携带公司的常用证件(营业执照等)及进出口证件(经营者备案等),还有公章,交给银行开立外汇账户。5、银行收到资料后,会对公司的资料进行审核。6、按照上面要求的填写好相关的信息提交即可。7、银行通过审核后,就可以为其开立外汇账户了。【摘要】
个人外汇账户怎么办理【提问】
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个人外汇账户办理流程是1、开立外汇账户前,需要先办理进出口权。2、开立外汇账户不是在普通的银行对公窗口,通常都需要先预约银行的外汇客户经理。3、一个币种对应一个外汇账户。4、先好币种后,携带公司的常用证件(营业执照等)及进出口证件(经营者备案等),还有公章,交给银行开立外汇账户。5、银行收到资料后,会对公司的资料进行审核。6、按照上面要求的填写好相关的信息提交即可。7、银行通过审核后,就可以为其开立外汇账户了。【回答】
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账户。 在我国,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内机构要开立外汇账户都必须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凭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开户。另外,银行会在如何去外汇局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方面给开户单位一些实用的指导,有的银行甚至可以代劳,派专业人员替企业办好一切开户手续。【回答】

5. 通过工行柜台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外汇业务?

  客户须持有工行活期存折、工银灵通卡、理财金账户卡或工银财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
  凡已注册开立工行个人电子银行的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开通账户外汇业务。客户买卖账户外汇前,须阅读《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签署《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协议》,指定账户外汇的资金账户后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自助开展交易。

  账户外汇业务,是工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取只计份额、不支取实际外汇形式,以人民币买卖多种外汇的投资交易产品。目前账户外汇只提供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客户在预期某种外汇价格将上涨时,可以通过先买入后卖出交易获取价差收益。
  客户可通过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等渠道发起交易指令进行账户外汇的即时交易、挂单交易、账务管理和查询等业务。

通过工行柜台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外汇业务?

6. 怎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一般银行,推荐中行 都可以直接开立,本外币一本通 就是你外地或国外的朋友都可以直接往这个帐户汇美圆或RMB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明确,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目前,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资本项目仍实施必要的管制,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仍然进行真实性审核。今年5月起,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大大简化了个人购汇凭证和手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5-11月份,个人购汇金额和笔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0%和255%。这次对个人结汇由单笔限额管理改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统一了个人结汇与购汇管理的政策,将大大简化相关手续、便利个人结汇、提高监管效率。根据新政策,在年度总额内的,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就可办理,与以前逐笔审核的办理方式相比手续将非常简便。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外汇资金需要个人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银行审核后结汇;资本项下应当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摘自:通---汇--国---际

7. 个人账户可以收外汇吗

1.现在银联的卡都是可以接收外币的,不需要开通外汇账户。2.在接收外币汇款前需要把开户行的英文地址和swift码准确得告诉对方即可。补充:当用户接受外汇超过一定数额,发卡金融机构会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外汇局报告,标准如下。(1)持卡人使用境内卡在1个月内提取外币现钞和境外消费金额累计超过等值20000美元的;(2)持卡人使用个人卡在1年内提取外币现钞和境外消费金额累计超过等值40000美元的;(3)持卡人使用单位卡在1年内提取外币现钞和境外消费金额累计超过等值60000美元的。拓展资料:一、广义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实际上就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二、狭义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三、作用1.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2.调剂国际资金余缺。3.是一个国家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清偿国际债务的主要支付手段 。四、按受限程度: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账外汇1、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2、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3、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个人账户可以收外汇吗

8. 个人外汇账户可以接受国外汇款吗?

个人账户可以接受国外汇款,境内个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含)的结售汇额度。根据外管局规定,境内居民外汇储蓄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对公结算。境外公司给境内个人汇款,下列情况原则上不能入账:1、对方是证券公司,投资公司;2、汇款附言可以看出是贸易货款;3、收款人申报该款项是资本项下或者是贸易货款;4、其它当地外管认为不能入账的款项。若这笔款项不属于贸易及经营投资性外汇,一般可以入账,但银行同时会对这笔款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扩展资料:国家规定:1、国发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帐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逐渐降低。2、按国发3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3、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计发月数,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