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制定外汇限额时应设立哪些限额

2024-05-11 17:38

1. 银行制定外汇限额时应设立哪些限额

留学、移民携带外币政策

旅客携带外币、旅行支票、信用卡等进境,数量不受限制。

居民旅客(即大陆居民)携带1000美元(非居民旅客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他外币现钞进境,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额核对放行。旅客携带上述情况以外的外汇出境,海关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外汇携带证明”查验放行。

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每人每次限额为200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开始,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外币兑换

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居民个人用外币换人民币的限额规定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每人每次只能结汇等值10000美元,超过这个数额就需要提供外币收入来源的证明,比如如果所结外币是境外雇佣收入,那就要提供境外雇用合同、完税发票等证明材料。

另外,为有效的管理外汇体制,外管局规定,因私出境游到银行办理个人外币兑换将受到限制,市民如要兑换外币首选要参加旅游团,由旅行社代理兑换。而多数人钟情于自助游,希望借旅行社的便车可以换得外币,但大多数旅行社表示,代理外币兑换并不考虑接受非参团人员。这给市民自助出境游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银行授权的外币兑换机构有:

1.目前银行授权的外币兑换机构仅限于有法人资格的的单位。

2.外币兑换机构授权手续需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签定代兑协议。

3.如果有代兑业务需求又不想办理如此复杂的手续,可以到已经有代兑协议的单位协商办理分理申请。

4.代兑是没有手续费的,就是代兑本身没有收益。

另外,现在我国的几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有外币兑换业务。

因私购汇

居民个人购汇须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购汇按照 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一日多价系统外币兑换汇率办理。居民个人办理购汇时,要填写“中国银行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单”,并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向银行申请。

对于因私购汇,08年5月国家开始实行了最新的购汇政策,境内居民个人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即可自由购汇最多等值20000美元,这可以说是大大方便了有购汇需求的人。

对于持外币往境外汇款,目前的规定是现钞存款每人每次可汇等值2000美元,现汇存款每人每次可汇等值10000美元,如果超过上述金额就需要提供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外币兑换与对私结售汇有什么区别?

外币兑换:是指银行和银行设立的外币兑换分支机构办理的自然人、驻华机构、在非贸易项下的人民币与外币兑换。此项业务中“外币”包括外币现钞、现汇存款、外币支票、外币信用卡、旅行支票、旅行用证等。

结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付给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售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对私结售汇:显然是对个人而言,是银行针对个人办理的以上业务。

银行制定外汇限额时应设立哪些限额

2. 银行采取限额管理的方法防治单一因素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做法在风险管理中称为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银行采取限额管理的方法防治单一因素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做法在风险管理中称为限额管理客户限额管理,是指客户由于账户支出过多或其他事情造成账户存在风险,实施的限额措施。限额管理是一种市场风险管理(主要是指商业银行)。为了确保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市场风险水平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限额管理正是对市场风险进行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摘要】
银行采取限额管理的方法防治单一因素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做法在风险管理中称为【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银行采取限额管理的方法防治单一因素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做法在风险管理中称为限额管理客户限额管理,是指客户由于账户支出过多或其他事情造成账户存在风险,实施的限额措施。限额管理是一种市场风险管理(主要是指商业银行)。为了确保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市场风险水平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限额管理正是对市场风险进行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回答】

3. 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点:限额管理内容

      导语: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应当确保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市场风险水平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称为限额管理。
          (一)单一客户授信限额管理商业银行制定客户授信限额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1.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
         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后,首要工作就是判断该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即确定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
         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仅银行可以选择客户,客户也可以选择银行,任何一个客户都可以在几家商业银行开户并取得授信。因此,商业银行在考虑对客户的授信时不能仅仅根据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提供授信,还必须将客户在其他商业银行的原有授信、在本行的原有授信和准备发放的新授信业务一并加以考虑。从理论上讲,只要决定的授信限额小于或等于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具体数值可以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这也是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的一种体现。在实际业务中,商业银行在决定客户的授信限额时还要受到商业银行政策因素,如银行的存款政策、客户的中间业务情况、银行收益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当上述各类因素为正面影响时,对授信限额的调节系数大于1;而当上述各类因素为负面影响时,对授信限额的调节系数小于l。
         2.银行的损失承受能力
         银行对某一客户的损失承受能力用客户损失限额表示,代表了商业银行愿意为某一具体客户所承担的损失限额。
         当客户的授信总额超过上述两个限额中的任一限额时,商业银行都不能再向该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业务。
          (二)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集团授信限额管理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根据总行关于行业的总体指导方针和集团客户与授信行的密切关系,初步确定对该集团整体的授信限额;
         第二步,按单一客户的授信限额。初步测算关联企业各成员单位(含集团公司本部)最高授信限额的参考值;
         第三步,分析各授信单位的具体情况,调整各成员单位的最高授信限额。同时,使每个成员单位的授信限额之和控制在集团公司整体的授信限额以内,并最终核定各成员单位的授信限额。
          (三)国家风险与区域风险限额管理 
         国家风险限额是用来对某一国家的.信用风险暴露进行管理的额度框架。
         区域风险限额管理与国家风险限额管理有所不同,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区域风险限额管理是有必要的。
          (四)组合限额管理 
         组合限额是信贷资产组合层面的限额,是组合信用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设定组合限额,可以防止信贷风险过于集中在组合层面的某些方面(如过度集中于某行业、某地区、某些产品、某类客户等),从而有效控制组合信用风险。
         组合限额可分为授信集中度限额和总体组合限额两类。1.授信集中度限额
         授信集中是指商业银行资本金、总资产或总体风险水平过于集中在下列某一类组合中:①单一的交易对象;②关联的交易对象团体;③特定的产业或经济部门;④某一区域;⑤某一国家或经济联系紧密的一组国家;⑥某一类产品;⑦某一类交易对方类型(如商业银行、教育机构或政府部门);⑧同一类(高)风险/低信用质量级别的客户;⑨同一类授信安排;⑩同一类抵押担保;⑥相同的授信期限。
         授信集中度限额可以按上述不同维度进行设定。其中,行业、产品、风险等级和担保是最常用的组合限额设定维度。对于刚开始进行组合管理的商业银行,可主要设定行业和产品的集中度限额;在积累了相应的经验而且数据更为充分后,商业银行再考虑设定其他维度上的组合集中度限额。
         2.总体组合限额
         总体组合限额是在分别计量贷款、投资、交易和表外风险等不同大类组合限额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
         商业银行可以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设定每个维度(如行业)的限额,并利用压力测试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资本弥补极端情况下的损失;如果商业银行资本不足,则应根据情况调整每个维度的限额,使经济资本能够弥补信用风险暴露可能引致的损失;最后将各维度的限额相加得出商业银行整体组合限额。

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点:限额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