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润总额:2610.3÷(1-23%)=3390所得税:3390×23%=779.7 故 2000年利息偿付倍数:(2610.3+779.7+400)÷(410+400)=5.19 2.选利息税前利润。因为使用净利润,不包括利息费用和所得税,将会低估偿付利息的能力。 3.在确定该指标的分母利息费用时,确定的是本期发生的全部应付利息,不仅包括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还包括资本化利息。因为资本化利息虽然不作为费用,但也是企业的一项负债,也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