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现状与问题

2024-05-11 16:37

1. 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制度实行的是完全积累制,企业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建立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企业为个人提供的企业年金金额;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存款利息;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的增值部分。企业年金的企业出资部分,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转入企业年金运营机构或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缴纳,并设立“企业年金专户”,并做到专款专用。一般来说,企业是企业年金的主要缴纳者,它与职工共同负责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的资金积累。
从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方面来看,我国企业年金计划目前实行的是确定缴费制计划,即企业根据方案每期投入一个确定的金额到职工个人账户,该方案可能考虑年龄、员工服务时间和报酬水平等因素。该计划只确定企业的提拨数,企业职工退休后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企业的规定和其个人账户资金的多少,确定缴费制计划下的企业年金会计处理相对简单。比如:
基金由企业自行管理的情况下,在会计期末,按照企业年金计划确定的比例,计算当期应提存的企业年金,按照职工的性质,分别借记“生产成本一企业年金”、“管理费用一企业年金”、“营业费用一企业年金”的科目,按照当期应提存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欺一应付企业年金”科目;实际向职工支付企业年金收益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一应付企业年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基金由受托机构管理,则会计期末缴存企业年金时,根据职工的性质,分别借记“生产成本一企业年金”、“管理费用一企业年金”、“营业费用一企业年金”等科目,按照当期缴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但在会计实务中,对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比较混乱,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不符合权资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
许多企业在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上依然遵循收付实现制,把企业年金视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如有些企业为职工购买几亿金额的团体年金险,在购买时一次性全额计入“管理费用”,从而将企业年金成本掩盖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在会计报表中又未要求对这一事项进行披露,这显然违背了权贵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造成财务报表信息失真。其理论根源在于对企业年金性质的认识还模糊不清,我国对企业年金性质的认识已从“社会福利观”转向“劳动报酬观”,即企业年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递延工资”的代名词。所以,企业的年金成本应在相关的权利义务发生当期进行确认和计量,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费用,应充分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
(二)企业年金的会计规范不健全
我国企业年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本身;二是企业年金基金。目前已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主要规范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在内的面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会计核算。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一企业年金基金》,主要规范了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列报,第一次将企业年金基金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该准则针对的对象并不是作为企业年金委托人的企业,而是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而将企业在缴费环节的核算,即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中加以规范。对作为缴费主体的企业本身缺乏企业年金会计的理论指导,导致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无章可循,因此,播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的会计规范。
(三)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形式不明确
企业年金计划按给付方式不同,分为确定缴费制计划和确定受益制计划两种。这两种不同企业年金计划在条款的具体内容和企业年金费用、年金资产与负债的会计处理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应明确规定企业应采用哪种形式,从而进一步规范在会计上的不同处理方法。
(四)各地方企业年金的列支渠道和提取比例不统一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规定企业年金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之后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如上海等地区允许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一般为5%)之内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也可以从福利费、自有资金或利润中列支。
一、养老金资格认证一年能认证几次
养老金资格认证一年认证一次。
关于几月认证,各城市规定不一样,大部分都是以生日为准,上半年出生的,上半年认证,下半年出生的,下半年认证,一年认证一次。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保证公平,企业年金体现对工作期间的激励。基本养老保险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业年金之后才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替代率。由于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自愿实施的,很多企业考虑经济情况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亦有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又终止该制度。这种局面导致退休工人最终领到的养老金只有基本养老金,即企业退休人员只领取了制度设计者设计的部分养老金,所以感觉待遇较低。而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既包含了基本保障部分,又包含了激励成分,所以金额很高。很多群众并未看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只是看到养老金最终结果的差异,于是不满情绪在滋生蔓延。如果不改变企业年金制度的自愿性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异将会持续扩大,最终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又一重大隐患,必须及早解决这一问题。

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现状与问题

2. 会计年金的问题

2000*(1+3*2%)=2120

3. 【34】 下列关于企业年金描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企业年金的表述, 错误的是( 答案:C ) 
A 企业年金不能用于证券投资基金 
B 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C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 
D 每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应由一个投资管理人管理

【34】 下列关于企业年金描述不正确的是

4. 财务管理中什么是年金关于年金的总结

      企业年金计划的会计核算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特别是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计划,其在我国的会计核算规范中几乎是空白。财务管理中什么是年金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财务管理中年金,欢迎阅读。
         财务管理中什么是年金         年金是一种保险公司销售的用来定期向购买人支付现金的金融产品,一般是持有人退休后定期领取现金。对年金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有在领取换进才征收,因此所有对年金账户的征税都滞后于其产生收益的时间。
         年金起源         年金源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
         年金建议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其中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归入第二支柱。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发展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品质,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当前,影响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发展的问题主要有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企业年金的非强制性、养老金的投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以及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双轨制”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健全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会极大激发企业为职工建立养老金制度的内在动力。借鉴美国的经验以及其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成功实例,建议在企业年金运行中,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的税优幅度,并对个人缴费部分采取延迟纳税的方式。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当期延迟或减免纳税1元,则可建立20元以上的养老基金。短期看,企业年金减免税收可能会减少国家当期财政收入,但企业年金再投入资本市场,国家从资本市场获得的税收可能将远远大于眼前的税收损失。而且,对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鼓励并刺激企业投身职工养老保障建设。
         二是养老金制度从“非强制”“半强制”逐步转向“强制性”。根据最新《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对改革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心已定,并将继续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虽然指导精神与顶层设计已有,但重要的是要按政策加快落实、推进。
         实践证明,完全自愿而不具有强制性的制度,对建设养老保障体系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已是被国际经验普遍证明的规范、透明、公平的养老金管理制度。为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建议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都应强制性推行。对于企业年金,可先转向“半强制”,再逐步转向“强制性”。所谓“半强制”指,要求国企及其他已经盈利的企业必须建立企业年金,先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还没有盈利的企业可选择建立。
         待条件成熟时,要求所有单位都必须建立,实现“强制性”。只有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现了广覆盖,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
         三是进一步拓宽养老金的投资范围。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作为一种长期稳定的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有部分资金投资于与养老金资产负债特性相匹配、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较小的长期性投资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房建设、养老社区建设等,并允许定向配置大型企业债券、金融债,使养老金获得长期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07年至2011年,企业年金年平均收益率为8.87%,大幅高于同期存款利率和CPI,总体来讲,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但投资收益受资本市场波动的直接影响也较大,比如在2011年股债双杀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年平均收益率仅为-0.78%,没有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针对养老金的特性,如能拓宽投资范围,可以配置较为长期的投资项目,既可以弥补国家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很好地为资本市场补位,稳固投资成果,实现养老金自身的投资目标,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
         四是探讨成立“养老金监管局”的可行性。随着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公务员年金的发展,以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做实,积累的养老金规模将越来越大,风险也会越来越大,对监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香港为加强对强积金的监管,成立了专门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有效对强积金进行统筹管理,香港强积金自建立以来发展迅速、市场规范,实践证明是很成功的监管模式。我国大陆的养老金规模远远大于香港强积金的规模,为加强对养老金的监管,是否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成立“养老金监管局”,实现政府职能与业务监管职能的分离,政府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养老金监管局”负责养老金的监督、统筹管理,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共同建立和发展公平、规范的养老保障制度。
         关于年金的总结         1.单利现值P=F/(1+n*i) , 单利现值系数1/(1+n*i)。
         2.单利终值F=P*(1+n*i) , 单利终值系数(1+n*i)。
         3.复利现值P=F/ (1+i)n =F*(P/F,i ,n) ,复利现值系数1/(1+i)n,记作(P/F,i ,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