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好事,为什么实施起来却寸步难行?

2024-05-07 22:04

1. 王安石变法是好事,为什么实施起来却寸步难行?

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人民的、有利于国家和政府的,一定程度上面也是一件好事。但是这次的变法实施起来却是寸步难行的,而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王安石变法在变法推行的过程中是有着许多不合时宜以及不正确的行为的,而这也是让百姓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因此也是受到了百姓的抵制。但是更重要的便是王安石变法是触犯到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的,因此地主阶级是十分反对王安石变法的。
王安石变法是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浩大的变法运动。而王安石变法的实施背景便是在于北宋立国之后,为了防止地方机构的势大,因此在全国范围下设立了大大小小的官职以及军队。在这么多的人需要国家供养的情况下,就导致了北宋的开支是很大的。除此以外,统治者又喜欢大兴土木,因此北宋的财政更是十分吃紧的,这也是导致北宋的极贫极弱。而政府为了改善财政也只能不停的增加税收,这就是让民众生活的是十分的困苦的了。尤其是到宋朝中后期,虽然宋朝表面上是一片繁荣,但实际上矛盾已经是严重了。因此为了解决财政赤字、缓解人民和政府的矛盾,王安石便是在宋神宗的支持之下开始了变法。
王安石变法涉及到政治、金融各个方面,就比如其中的青苗法便是由政府贷款给农民让他们去种粮食,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农民的剥削,缓和了农民与政府的矛盾,并且还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但是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却是因为强制农民贷款,因此农民的负担并没有真正的减少什么。
王安石的变法是有很多种类的。但是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的原因在于王安石他触犯到了保守派的利益,因此保守派是拒绝变法的,所以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了。

王安石变法是好事,为什么实施起来却寸步难行?

2.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没有成功?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
  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对这次变法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5、用人不当
  变法派中,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变法派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6、变法派内部分裂
  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王安石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许多变法派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
  7、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3. 为什么王安石要变法,这当中有什么原因呢?

学史使人明智,这句话真的是非常的对,我们国家现在很多政策其实都是对于历史上一些政策的演变,我们也可以从一些历史方面找到一些古人的智慧,历史上那些人的智慧真的是非常优秀,也对我们非常有借鉴的意义。国家的改革对于国家的发展是非常好的,自古以来,就有很多非常优秀的人才对国家的发展进行改革变法。如果比较有关注历史的同学,或者是通过高中学习的一些历史知识,大家都可以知道我们国家发展的历史悠久,在发展的历史上是出现了多少变法图强,王安石变法是其中的一种,还包括维新变法,商鞅变法,一般变法也都是有原因的,王安石变法也是受到当时很多因素的影响。
王安石是宋代的人,非常有才华,大家还背过他写的一些诗句,当时变法主要是北宋面临着非常多的问题,古代中国一直是中央集权的这种状况,权力集中在中央,权力过于集中就会导致一些问题出现,因为中央集权过于强大,然后就导致了三冗局面的出现,主要是官员过多,然后军队开支过大,各项开销过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它财政就开始入不敷出了,而且当时因为主要的政策是不兼并土地,然后就造成了土地兼并过于严重,然后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社会十分的不安稳,社会的贫富差距十分严重,这样就会形成一些阶级矛盾,农民阶级和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之间就产生了一些非常严重的矛盾,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古代的农民是非常多的,面对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变法,那么王权可能会遭到倾覆。
所以宋神宗在成为皇帝之后,对这种局面有了非常严重的认识,就决定消除这些危机,同时消灭那些弊端,所以他就请王安石来进行变法。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其实范仲淹也进行了变法,但并没有改变北宋社会的现状。
所以说王安石变法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安石决定通过变法来达到富国强兵的这种结果,他颁布了非常多的新法,大家可能也都有所了解,比如一些青苗法,水利法,还有保甲法,这些都是在针对北宋发展的现状提出的一些变法的方法。虽然说这些措施对当时的国家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它触及到了很多人的利益,特别是对一些大官僚地主的利益,所以是受到了非常严重的阻挠,最终还是失败。

为什么王安石要变法,这当中有什么原因呢?

4. 变法家王安石,最终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
4、政策执行不力。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5、变法派内部分裂。
6、保守派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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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法成效: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
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
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
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2、变法弊端:
变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一些弊端和不足,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
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
3、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
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

5.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没有成功?

一、变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变法实施过程中掀起了朝廷里面的“新旧党争”,遭受到以司马光为首的这些保守派势力的反对与攻击。这些保守派抓住变法出现的问题,攻击措施本身,也弹劾王安石,甚至连太皇太后也出面反对。王安石变法,重在财政与军事,但他却忽视了变法稳健推进所需要的前提,那就是吏治。要想把制定的政策措施有效地实施下去,必须要有一个由上下层官员组织构成的监察管理系统。就拿变法中的青苗法来说,本意就是为了使农民度过天灾或欠收的难关,同时又可以盘活国家的资源,一举两得,利国利民,但由于缺乏监督与管理,底层的官吏最后为了私利,大幅提高利息,且把自愿借取变成了强制分配,最终导致贫农破产,一无所有,成为流民。变法损害了各方面的利益,必然会遭到反对及阻碍。司马光说王安石的变法,是国与民争利。其实说对了一半,如果变法有效地执行下去,则争的不是百姓农民的利,而是地主集团的利益。由于缺乏监管,变法在基层实施时就出现了扭曲,结果导致国家同时争了地主集团与农民阶级的利。因此,最后上至朝中大臣,下至普通百姓,都在极力反对变法了。二、变法的背景:
公元1067年宋神宗即位时,北宋表面上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实际上内部危机重重。历任君王坚持扬文抑武的国策,致使朝廷文官繁冗,与唐朝相比较,数量多达数倍。军事上实行募兵养兵制,导致需要用兵时,兵员众多,军费支出巨大,而实际上这些兵员战斗力十分有限,起不到应有作用,边境还是一直在遭受着北方契丹的侵扰。此外,朝廷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各项支出甚多,致使国库亏空。宋神宗年纪轻轻,一上任就面对“冗官、冗兵、冗费”这个现实,内心焦虑不已,心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国家机器将难以运转,于是寻求着改变这一局面。
三、变法的意义:
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租税负担趋于公平;社会和谐安定、财政思想和理财观念的树立。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没有成功?

6. 明知道变法的困难,王安石为什么还要坚持变法呢?

中国的知识分子一直都有“清议”的传统;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位卑未敢忘忧国” 、“文谏死,武战死”, 都来自儒家文化。宋朝的文人政治特别发达,政坛多君子,他们基本都是自幼就饱读圣贤之书,肩着相当清楚的价值判断观念,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心中存有仁爱。
自信的王安石具有家国情怀,才会敢做敢为。

一、政治抱负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三月 ,王安石进士第四名, 去淮南做了节度判官, 任期满后他没有按规定去京都面试进入馆职,就将他调到鄞县去当知县 ,他大兴水利工程,扩张授办学校;四年后,王安石被调到舒州做了通判,政绩依然出色。
王安石是不喜欢当文字之官的,七辞馆职。 嘉祐五年(1060)四月任命王安石为同修起居注 ,就是记录皇帝的言行起居的, 七辞而不受。
“最后有旨,令阁门吏赍敕就三司授之 ,安石不受 ,吏随而拜之, 安石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 ,安石遣人追还之。”
他受自己进步的哲学思想支配,一心想要当个能干实事的官,实现富国强民梦。

二、社会因素
到了宋朝中期,中央集权制使得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尤其是遇到天灾的时候,更是变本加利地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将农民都沦为佃农;社会顽疾越来越突出,阶级斗争越来越激烈。
加上朝廷对外与西夏常年用兵,财政危机严重,长期的养兵制度,造成了“冗兵”,长期对少数民族的退让赔款,造成了“冗费”。
社会积贫积弱,正面临内忧外患,变法势在必行。

三、皇帝支持
宋仁宗时期的北宋国力已渐弱,宋仁宗驾崩后宋英宗即位,但无奈有曹皇后垂帘听政,因为憋屈和无奈,最后壮志未酬身先死。
到宋神宗即位时,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第二年拜相,主持变法。因为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被罢免。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王安石。在守旧势力的反对下,神宗虽然摇摆于新旧两党之间,但他维持新政、坚持变革的决心不变,给了王安石足够的动力和决心。
王安石虽然是一个很有家国情怀的人,但他不能协调上下左右,又太过自信,不在意反对意见,就连举荐他的欧阳修也因为他的固执己见而离他而去;我认为,这些性格上的缺陷,也是变法充满悲剧色彩的原因之一吧。

7. 为什么王安石变法没有成功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

  原因: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
  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对这次变法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5、用人不当
  变法派中,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变法派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6、变法派内部分裂
  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王安石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许多变法派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
  7、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为什么王安石变法没有成功

8. 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
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对这次变法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
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