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2024-05-18 06:32

1.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您需要参考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的基本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想报的职位要求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不一致,就不能报考该岗位,必须要一致才能报考。
根据《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2015年度考试计划安排表》可知:2015四川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时间暂定为11月份。
2015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预计在10月份左右发布,您可以持续关注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2015下半年四川省考招考公告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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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2. 跪求一些关于公务员报考条件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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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4.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具体条件?!请详细一点!!

你好!益阳银城教育培训学校很荣幸为您服务!!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6-10-13 10:0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详见:http://bm.scs.gov.cn/2017/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51013114627.html
   

5. 跪求一些关于公务员报考条件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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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务员考试条件要求!


7.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十分严格,报考需要具备哪些具体条件?

公务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的话题,也是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要进去的地方。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公务员岗位招聘,针对不同的岗位,也会有不同的报考条件。
从整体上来讲,虽然招聘的人数很多,但相应的报考人数更多。在最为严重的情况下,招聘和聘用的比例,能够达到100:1。对于公务员的报考,就我个人看来,需要具备下面这些条件:

一、年龄35岁以下公务员的招聘,对于年龄上,有着很大的限制。在一些报考人数众多的地方,公务员报考的年龄,可能设定在30岁以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年龄,超过了30岁,也就不能够顺利得报考公务员。
而对于那些人才,相对缺乏的地方来讲,公务员的报考,年龄限制可以放宽到35岁以下。我有同学在宁夏老家,就是这样的情况,他们那里公务员报考,可以放宽到35岁以下。

二、学历要求随着大学毕业生的增多,我们的整体文化素质,也在不断的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公务员岗位,相应的报考条件,也就做了适当的抬高处理。
最开始时候全日制大专,也能够报考很多的岗位;而到了近几年,很多热门的岗位,都不在允许大专生报考,报名的门槛,都是在本科学历及以上。
而且对于本科学历,也有着相当的要求;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及毕业年限也有相应的要求。

三、个人及家庭履历清白作为国家的公务员招聘,对于招聘人员要求很高,不仅仅需要有才华,而且还需要有着清白的个人履历。
若果在之前的人生中,有过污点存在;这样情况下,即便自己再优秀,也不能够顺利得报考公务员。
公务员报考的条件很多,针对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条件;所以我们需要针对,自己想要报考的岗位,具体去对应条件,看下自己能否报名。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十分严格,报考需要具备哪些具体条件?

8. 我想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请问具体需要什么要求?求解答!!!

你好,很乐意为您解答问题!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公布,您可以参考2013国家公务员招考条件,每年都不会有什么变动的。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教材以及试卷资料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市场上关于这方面资料很多,
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以及不断地总结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样才能有大的提高。这方面能力欠缺的考生可以到中政行测以及中政申论平台选择一个战役套餐,由专家老师为您量身定制备考资源,提高备考效率,提高公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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