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业绩预告规定时间

2024-05-05 09:10

1. 深市业绩预告规定时间

第一季度、半年、第三季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亏损转收益,实现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减50%以上(基数太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如果上述情况不存在,业绩预告可不披露。如果需要披露绩效预告,绩效预告的时间要求是:1.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在当年4月15日前;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在当年7月15日前;3.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为当年10月15日之前;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在次年1月31日前;拓展资料:一、有针对性提升电子商务转化率提升业绩:1.根据企业特点选择合适的营销平台对于企业而言,不同的企业产品种类和特点不同,因而所面对的营销对象也都有所不同。这时需要根据营销对象的上网特点和习惯。鉴于网络营销平台越来越多,企业需要选多种途径在多个平台上进行推广才能有比较显著的效果。同时可以选择一款比较成熟的营销软件来实现高效的推广。2.内外兼修提升平台构建和平台推广在选定了营销所使用的平台之后,首先需要的就是做好内功修炼,一方面是做好网站或网店的内容填充和组织工作,把产品信息等必要的信息能够清晰直观地传递给访问平台的潜在顾客;另一方面,做好前文所说的引导模块构建,让有兴趣下订单的顾客可以方便地联系到企业,在线下订单等。在做好内功的同时还要练好外功,做好平台的推广工作,选择潜在顾客聚集较多的平台,进行针对性的软文营销等,获得高质量的流量,这就意味着企业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客源,能够为提升电商业绩获得成功的关键条件。二、绩效预测的时间要求如下:1 .对于第一季度业绩预测:如果上一年度报告的预定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则今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测最迟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如果年度报告的预定披露时间为4月,则应在4月1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公告。2. 在报告发布年份的7月15日之前的半年度绩效公告:3.第三季度业绩公告:发布报告的年份的10月15日之前。4.在报告发布年份的1月31日前发布年度绩效公告;

深市业绩预告规定时间

2. 深市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深市中报业绩预告规定如下:深市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深市业绩预增公告规定

法律分析:深主板、中小板的要求趋同; 对于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由强制披露改为“一定情形下”才需披露,取消了半年度、季度业绩预告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深市业绩预增公告规定

4. 深市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一季报披露时间为当年4月。半年报披露时间为当年7月至8月。三季报披露时间为当年10月。年报披露时间为次年1月至4月。如交易所未能按时披露年报,将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训斥,并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对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相关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待相关年报披露后方可复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5. 深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一般来说,市场上的预披露方式有两种——“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另一种是正式报告的“财务报告”。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粗略估计。
与业绩预告相比,业绩报告更加全面详细,一般披露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相当于一份准年度正式报告。
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会有所不同。
对于主板企业来说,业绩预披露不是强制性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需要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要求不一样,下面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答:业绩预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1.31前)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减幅度超过50%。
3.扭亏为盈。

深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6. 深市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

第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为当年的4月期间。半年报的披露时间为当年的7月到8月期间。第三季报的披露时间为当年的10月期间。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次年的1月到4月期间。若不按时披露交易所会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遣责外,且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相关的股票会由于不按时披露年报会被进行临时停牌,直到相关的年披露以后才能恢复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7. 深圳市业绩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当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时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二)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三)其他本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
业绩预告的具体披露格式见附件一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在对其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业绩进行业绩预告及修正时,应同时披露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以及第三季度本季度的业绩情况。

深圳市业绩预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