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能促进学前教育哪些方面的发展?

2024-04-30 17:32

1. 学前教育立法能促进学前教育哪些方面的发展?

1、强化对学前教育公益性、基础性重要地位的优先保障。
2、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部门的投入与领导管理责任。
3、确保建立“省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
4、确保减少学费收入分担成本占比,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水平。
5、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公办与民办合理布局的多元均衡发展体系。

扩展资料: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前教育政策,在学前教育管理上始终秉持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因此在学前教育立法上仍需坚持这一原则,明确教育、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及集体与各级政府的领导与管理、举办与监督及评估职责。
应建立起由国务院分管教育的副总理领导的由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发改委、人社部、编办、住建与规划部门等参与的学前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学前教育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学前教育立法能促进学前教育哪些方面的发展?

2. 为何要推进学前教育的立法?

日前教育部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正在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已经启动程序,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报道称,教育部负责人表示,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理应得到更多、更好的关爱和帮助,近期发生的幼儿园虐童的事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幼儿园仍然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事情发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立即下发了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专项督察,并且派出了督察组分赴不同的地方,开展抽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采取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举措,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的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

幼儿园发生的这样一些事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刚性入园需求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存在的矛盾。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力争在幼有所育上能够取得新的进展,准备采取五方面的措施。
希望学前教育的立法可以早日实现!

3. 学前教育立法能促进学前教育哪些方面的发展?

1、强化对学前教育公益性、基础性重要地位的优先保障。
2、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部门的投入与领导管理责任。
3、确保建立“省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
4、确保减少学费收入分担成本占比,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水平。
5、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公办与民办合理布局的多元均衡发展体系。

扩展资料: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前教育政策,在学前教育管理上始终秉持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因此在学前教育立法上仍需坚持这一原则,明确教育、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及集体与各级政府的领导与管理、举办与监督及评估职责。
应建立起由国务院分管教育的副总理领导的由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发改委、人社部、编办、住建与规划部门等参与的学前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学前教育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学前教育立法能促进学前教育哪些方面的发展?

4. 我国将制定学前教育法,将会如何推进?

我国将制定学前教育法,将会如何推进?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因此我国应将学前教育纳入到政府优先发展的领域,实施学前教育法,因为婴幼儿时期是人生发展最快的、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是人的行为习惯认知风格、个性品质形成最关键的时候。对此我还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目前,我国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有哪些?
首先要落实幼儿园老师的工资待遇生活保障政策,完善各个幼儿园为教师依法足额缴纳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对其编制应该取消,只要是在职老师都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增加幼儿园老师的培训机会,大力培养幼儿园老师数量,不要将在编或者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有差别体现,拒绝同工不同酬,同时要有各项文件保护幼儿教师的职业尊严不受侵犯。

二、学前教育法的制定会给社会以及教师带来什么好处?
切实保障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指导性文件,使其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及各种津贴补贴、晋升和奖励等权益,保证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尊严感和自豪感。积极探索建立公平、激励相结合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着力破解“同工不同酬”难题。目前部分地区已创新非在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非在编与在编教师岗位职责、业绩与待遇相一致。

三、提倡家长放开手,老师多管教的教育行为
作为教育行业的一员我深深的体会到孩子不敢管,孩子回家说瞎话等一系列事情的发生老师有多无奈,希望有关部门的政策实施可以让老师有权利去管教孩子。

5. 如何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法规体系?

一、制定专门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三、制定政策,保障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尤其是教师的职后进修培训。
四、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城乡特别是农村大量兴建和恢复公办园。

如何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法规体系?

6.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法律依据: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十七条 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幼儿可以申请进入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下,幼儿园可以适当向下延伸入园年龄。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提供融合教育,并为残疾幼儿的保育和教育提供便利、帮助。
第二十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育和教育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7.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主要有哪些?

  我国学前教育行政法规和学前教育规章有: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格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目标任务。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幼儿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使我市未来3年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均达到总数的6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 
 工作重点  
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和引导街道、农村集体、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开设分园;鼓励支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经改建合格后举办幼儿园。现有5个班以上规模的小学附设园,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从小学剥离改建成为独立幼儿园。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吸纳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对合法经营且实行普惠性服务、经审核达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注册制度。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主要有哪些?

8.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学前教育,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第三条  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国家实行三年学前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