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2024-05-10 01:42

1. 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2.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以及支付范围有哪些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支付工资改为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期限,由医保中心以职工生育前当年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数为标准按日计算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以职工怀孕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按产假期限支付本人。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本单位缴费基数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或扣减生育津贴的,职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生育保险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额,地税部门收取,财政统一管理。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或门诊检查、诊疗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持住院通知单、费用结算发票、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转外住院病历首页、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劳动收入,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不同标准,分别按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额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用人单位照发。1.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产假105天;晚育并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2.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的,产假为90天。3.宫外孕的,产假30天。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生育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的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1、正常生育
a、产前门诊检查:共计不超过800元。
b、正常产:三级以上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单胎或双胎顺产)。
c、多胎或难产: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400元,二级以下医院1200元。
d、剖腹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二级以下医院1800元。
2、终止妊娠
a、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未住院),标准为300元。
b、怀孕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住院):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二级以下医院500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增加一月,增加10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支付,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1.孕情(环情)检查:20元;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院140元,二级医院120元,二级以下医院100元;3.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4.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二级以下医院600元。

3. 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项目和标准作如下调整: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如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产假期限如下:⑴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⑵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⑶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300元;助娩产每人次2600元;剖腹产每人次4300元;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流产每人次6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措施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放置宫内节育环45元;取出宫内节育环65元;取残环、嵌顿环85元;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皮下埋植术55元;妊娠门诊人工流产术(10周内)100元;妊娠住院人工流产术、引产术(10周内)450元;药物流产200元;输卵管接扎术1000元;输精管接扎术500元;输卵管吻合术4500元;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综合上面所说的,女职工一般在休产假的时候都是有工资的,但是工资并不是由用人单位给予,而是由社保局统一的发放,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生育津贴,而且享受生育津贴也要看职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只要符合一切就按国家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

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标准

4.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女职工在当今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就必须认真研究女职工的实际问题。而女职工生育保险则是当前一个不可回避、且又迫在眉睫的问题。女职工生育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和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不仅关系到广大育龄女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改革的深化、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目前,作为各地实行生育保险的主要依据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法律效力低,缺乏刚性的法律强制力,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灵活性过大,造成各地生育保险执行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力度不一致,实施阻力大等状况。因此,提高生育保险的立法层次,增强其法律强制力,制定面向全国各个行业在职妇女均可适用的生育保险法律势在必行。只有通过法律形式,规范生育保险管理的行为和职责,确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统筹生育保险模式,做到一切行为有法可依,增强法律的强制性,才能有力地推动和促进生育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根据《条例》中的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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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6. 生育统筹支付是不是生育保险?

法律分析:
是生育保险的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生育保险的医保支付是什么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医疗费:1900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      (2)难产分娩的医疗费:210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      (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0%费用;      (5)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每人次200元。      2、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计算生育津贴,每月按30天为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服务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5]140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生育保险的医保支付是什么

8. 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777元。(2)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859元。(3)门诊药物流产医疗费560元。(4)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医疗费2127元。(5)门诊输精管结扎术医疗费1988元。(6)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医疗费2093元。(7)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900元。(8)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832元。(9)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186元。(10)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982元。(1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171元。(12)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320元。(13)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1131元。(14)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198元。(15)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1510元。(16)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三级医院1695元、二级医院1575元、一级医院1545元。(17)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医疗费:三级医院1885元、二级医院1765元、一级医院1735元。(18)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加输卵管结扎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547元、二级医院2347元、一级医院2297元。(19)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术加输卵管结扎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628元、二级医院2428元、一级医院2378元。(20)住院输卵管结扎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357元、二级医院2157元、一级医院2107元。(2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疗费:三级医院1954元、二级医院1834元、一级医院1804元。(22)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021元、二级医院1901元、一级医院1871元。(23)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103元、二级医院1983元、一级医院1953元。(24)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医疗费:三级医院2293元、二级医院2173元、一级医院2143元。(2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医疗费:三级医院3593元、二级医院3393元、一级医院3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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