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的放开,将会带来哪些商机?

2024-05-18 17:43

1. 三胎政策的放开,将会带来哪些商机?

很多人都会这样想,一个孩子太孤单了,两个孩子正好,如果是三个孩子,那么可能就超过了承受能力了。三胎政策的放开,将给房地产、教育、奶粉、儿童服装等行业带来商家。
因为小孩一出生就需要喝奶粉,人数增多了,那么奶粉的需求就增加了,因此奶粉的价格可能还会上涨一点。很多人的打算都是买三室两厅,因为正符合两个小孩的要求,如果再生一个,那么之前买的房子就不适合了,就逼得父母必须买四室两厅的房子,无形当中增加了父母的压力,而且房地产商可能会趁机抬高房子的价格,可能会使得更多人住不上房子。
国家估计生第三胎的目的是让老人老有所依,因为现在普遍是生一个或者两个的,很多人的孝顺观念很差,所以当老人老了,可能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生三胎最大的弊端可能是使年轻人的压力更大,可以说大人最重视的就是孩子的教育了,很多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可以说用尽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了,有的家庭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年花在孩子教育身上的钱大概就有10多万,要是再生一个,教育的钱必定上涨,可能有的家庭就负担不起了,那么生活水平自然就会下降。一个孩子的一条龙服务就是这么产生的,只要一方面所需要的经费上涨,那么其它方面所需要的经费也会随之上涨,最后苦的就是现在的父母了。
个人觉得生第三胎的时机并不成熟,因为房子的问题没有解决,那么也就没有安身立命的地方,那怎么会考虑其它的事情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是每个做父母的愿望,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吃苦,所以希望每个人在自己经济条件可以的情况下再考虑生第三胎。

三胎政策的放开,将会带来哪些商机?

2. 开放三胎政策的弊端

法律分析:该政策如果开放,那么对一些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的人来说是比较不利的。因为那些地区观念还比较落后,老百姓也比较贫穷。他们还是认为孩子要多生的好,而且还重男轻女。开放了三胎之后,他们的人口数量可能就会失控,而且贫穷的人对孩子的教育也不太好,这样可能会加剧贫富差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3. 开放三胎政策的利弊

法律分析:现阶段我国没有公布对开放三胎的实际现行政策要求。全方位放宽二孩仅仅减轻了出生人口的降低力度,仍未从源头上处理出生人口急剧下降的状况,因此生三胎也许能提升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但是三胎对社会资源,家庭资源都是很大的挑战,反映在做月子花费昂贵,请保姆费用昂贵,上幼稚园花费昂贵,遭遇上面有四老,下有三小的家居工作压力,也有遭遇各种各样兴趣培训班、辅导班的各种各样花费,这还不用说未来念书的吃穿,也有昂贵的大学费用这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开放三胎政策的利弊

4. 开放三胎政策的弊端

该政策如果开放,那么对一些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的人来说是比较不利的。因为那些地区观念还比较落后,老百姓也比较贫穷。他们还是认为孩子要多生的好,而且还重男轻女。开放了三胎之后,他们的人口数量可能就会失控,而且贫穷的人对孩子的教育也不太好,这样可能会加剧贫富差距。
一、村委会算是政府吗
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属于地方自治机构,不能由政府财政支付工资。职务收入由村民决定和支付,在某些贫穷的村庄村委会成员基本上没有相应额外收入,所以村委会成员大部分还是靠自己的务家务工收入为主。现在越来越多的富裕企业家开始竞选村委会职位,他们往往也不需要村民支付工资。
二、男方入赘女方要做什么
男方入赘的习俗源于最早的母系家族婚制,与男性为主的社会制度刚好相反,后来男方入赘的习俗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女方家没有劳动力或者没有男孩来传宗接待,然后女方就会找一个愿意入赘的男士来帮助女方家;另一个原因是男方家境比较贫穷,去不起媳妇,通常会入赘女方家,女方也会资助男方家
三、高级工程师退休后会有补贴吗
高级工程师退休后有补贴。
高级工程师除了正常的退休工资之外,对那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来说,还会有额外的补贴,这种补贴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会有,至于补贴是多少,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
其实各地方取消高级职称养老金补贴,体现出了养老金制度的一种公平性,毕竟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在职的时候,他们本身的工资就比较高,拥有职称工资补贴,而且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缴纳的社保基数都相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职的时候已经享受到了高级职称带来的好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5. 开放三胎政策的利弊

截至2020年,没有全国性的规定开放三胎。只有部分地区出台政策允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生育三胎,如山东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截至2020年,没有全国性的规定开放三胎。只有部分地区出台政策允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生育三胎,如山东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拓展资料】扩展资料:中国还没有放开三胎的计划,因为全面放开二孩目标人群至少在1.2亿以上,即使按偏低的生育率去看,其带来的新增婴儿数量亦不容小觑;第二,生育意愿是具有社会性的,单独二孩影响面窄,并未带来舆论潮和生育潮流,但全面放开可能会具有社会的传递性。尤其是从“单独二孩”政策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效果来看,每年受惠于新政而增加了几十万新生儿。再加上本次进一步放宽限制的“全面二孩”,根据估算,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新生儿规模预计在250万左右。  截至2020年,没有全国性的规定开放三胎。只有部分地区出台政策允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生育三胎,如山东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中国还没有放开三胎的计划,因为全面放开二孩目标人群至少在1.2亿以上,即使按偏低的生育率去看,其带来的新增婴儿数量亦不容小觑;第二,生育意愿是具有社会性的,单独二孩影响面窄,并未带来舆论潮和生育潮流,但全面放开可能会具有社会的传递性。尤其是从“单独二孩”政策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效果来看,每年受惠于新政而增加了几十万新生儿。再加上本次进一步放宽限制的“全面二孩”,根据估算,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新生儿规模预计在250万左右。(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中国还没有放开三胎的计划,因为全面放开二孩目标人群至少在1.2亿以上,即使按偏低的生育率去看,其带来的新增婴儿数量亦不容小觑;第二,生育意愿是具有社会性的,单独二孩影响面窄,并未带来舆论潮和生育潮流,但全面放开可能会具有社会的传递性。尤其是从“单独二孩”政策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效果来看,每年受惠于新政而增加了几十万新生儿。再加上本次进一步放宽限制的“全面二孩”,根据估算,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新生儿规模预计在250万左右。

开放三胎政策的利弊

6. 放开三胎的政策的目的是什么?管用吗?

开放三胎,是为了催生更多的二胎!
现在二胎家庭还不是很多,虽然周围有一些增多的现象,但毕竟数量有限,所以很多人觉得还是不要生的好。
根据中国人的中庸的心态想法,在1~3之间很有可能选择2,特别当周围还有一些家庭三胎的出现,会和单胎家庭形成鲜明的对比。
特别还有一些老旧观念的存在,因为没有生孙子,一直抱有幻想的老人,看着国家都开放三胎了,怎么也得让儿子再生个二胎。
另外这一波。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了,发挥最好的发挥余热就是老人,帮助多带两个孩子,老人带孩子虽然辛苦,但也会自己加强身体锻炼。
如果国家可以在二胎和三胎方面,给予这样的家庭老人一些特别补助,一方面可以加强老人的话语权,同时也可以让老人更有动力去带孩子。
一旦有一些比较利好的政策出现的时候,一定会有占便宜的人出现。从古至今,多子多福的观念根深蒂固,为什么不生或者是生得少,只不过是无可奈何吧。
开放三胎以后三胎不一定会多,但二胎必然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增长,等着看吧。

7. 为什么要放开三胎政策

国家开发三胎政策,是为了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是为了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为了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为了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三胎的条件有:1、夫妻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者的,可以生三胎;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国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全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中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为什么要放开三胎政策

8. 开放三胎政策的原因

法律分析:出生率还在下降、劳动力不足、生活压力大、生活质量下降、社会意识观念改变。
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一条规定: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二)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三)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有利于满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提振生育水平。(四)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脱贫地区以及一些生态脆弱、资源匮乏地区人口与发展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引导人口区域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