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都有哪些部门

2024-05-23 00:19

1.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都有哪些部门

秘书处、人事处、监察效能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总体规划处、地区规划处、土地利用处、地政地籍处、市政交通处、程式设计处、建筑设计处、地质环境处、房地产业处、测绘处、地名处、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城市更新办、征地拆迁办;第一、第二直属管理局;宝安、龙岗、滨海、光明、平山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发展中心、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公共艺术中心、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地籍测绘大队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都有哪些部门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直属单位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主要负责组织拟订规划土地监察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统一执法标准;负责全市范围的重点巡查和机动巡查,运用卫星遥感检测图片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日常监控;对巡查发现的重大案件、规划国土委各管理局日常管理中发现上报的案件、争议较大的案件、类型较新的案件等及时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挥、调度规划国土委各管理局及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力量,组织跨区和重大执法行动,查处重大案件;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区、街道的查违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负责查处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房地产、地名、测绘、矿产资源等其他违法行为。深圳市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制定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定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区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政策审查;负责组织编制和报批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编制和组织报批年度改造专项资金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实施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对各类改造项目的验收;参与制定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等会议的会务工作。深圳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一)负责征(收)地拆迁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并制定全市年度征(收)地拆迁计划,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并对全市征(收)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核发全市《房屋拆迁许可证》。(三)负责组织特区内建设项目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并指导宝安、龙岗分局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四)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征(收)地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裁决或提出裁决意见报市政府裁定。

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发展研究中心一、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短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二、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及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三、承担深圳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四、承担深圳城市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规划技术规范的研究与拟(修)订工作。五、承担深圳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相关规划与计划编制、政策研究与调查评估、土地资产资本评估等工作。六、承担深圳市各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的动态维护与实施评估工作。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房产信息中心负责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料的管理。市公共艺术中心(深圳雕塑院)承担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的研究、策划、推广工作;开展公共空间艺术(城市雕塑)创作工作;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城市设计促进中心一、负责城市系统的设计思想与学术资源的汇集、交流,以及城市创新设计的扶持与推广工作;二、承担与设计有关的制度、政策、技术标准的创新研究、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三、负责相关设计研发机构及行业的协调联合、资源技术共享,以及促进创新技术成果的设计实践和产业应用;四、负责建立与运作深圳设计服务网络平台、设计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设计创新奖项;五、承担打造城市设计精品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设计咨询、协调与服务工作;六、负责规划及设计的展览展示、档案收藏、交流培训活动,服务社会与公众,普及城市系统设计理念及知识,提升城市设计品位。七、承担我委内外业务培训、海外研修交流的组织服务工作。深圳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筹建办公室负责两馆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需沟通协调的相关问题的临时机构。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负责轨道交通4号线的征地拆迁事务的临时机构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供土地使用权、房产交易场所,为各类土地使用权、房产的交易、洽谈、展销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活动提供专门场所;接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委托(含司法机关裁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业),代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接受房产转让委托及产权代理,开展代理房地产交易、评估、咨询和组织各类房地产展销活动;采集、发布土地使用权、房产供求信息,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负责本市特区内土地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查封及限制房地产权利登记,房地产变更及其它登记,撤销核准登记;负责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承担房地产登记档案管理及查询;协助调解处理房地产权纠纷;代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取房地产转让、交易过程上的税费和其他与房地产权登记相关的业务;负责指导特区外房地产登记业务。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一、承担全市房地产、住房与住房保障的调查、评价、政策评估、预警预报、市场监测、统计跟踪、政策引导、业务培训,为制定房地产、住房与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等工作提供研究与技术支持。二、承担全市各类住房与房地产等相关资产价格的评估及规范标准的制定等相关工作。三、负责为全市房地产计税价格提供评估和咨询服务。四、承担政府投资的征收项目和整备项目补偿安置资金预算的测算、补偿安置费用的评估,为全市征收项目补偿安置价格的核定、城市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标准的制定与更新提供咨询和测算服务。五、承担市国土基金、住房基金、住房专项资金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含决算编制)等相关技术工作。六、承担全市公益性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危险性评估;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及其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相关专项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住房与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市短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地块的土地储备方案,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受政府委托依法适时收购土地;负责对政府征用、转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储备管理,及时为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土地;负责筹集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市地籍测绘大队为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测绘地籍管理、基础测绘质量监督、测绘成果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特区内建设工程工验线、预售面积查丈、竣工测绘,具体承担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与宗地图制作,以及与土地和房产管理相关的其他地籍测绘工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查询;负责宝安、龙岗两个测绘中队的业务指导。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秘书处 (信访办)负责文秘、会务、 政策研究、保密、宣传、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窗口、文案拟办及流转工作;负责委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事处(党办)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挂点帮扶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委系统人员招聘与录用、任免、聘任、培训、人员调配、年度考核、退职退休、请休假、考勤、工资社保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出国及赴港澳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担党组会的文件起草及会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工作;负责委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监察效能处 (重大项目办公室)承担本系统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本系统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政务督办、督察和指导;组织开展本系统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和跟踪服务工作;牵头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预审工作。计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年度国有土地出让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组织地价款、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价款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负责委员会机关财务、经济合同等管理;负责全系统的部门预算、各专项资金(含土地整备资金)及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矿产、地名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承担机关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科技信息处拟订本系统科技、信息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委技术会议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以及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前期费项目的立项和成果管理;负责城市规划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委系统学术交流工作。总体规划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编制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短期建设规划;组织编制、调整、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编制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总规层面的市政专项规划和全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承担全市性涉及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统筹承担有关区域(包括深港)规划协调和合作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居环境发展规划;负责总规层面的规划实施和评估。地区规划处组织编制组团规划和法定图则;组织编制、修改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承担地区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地区性各类涉及土地利用及空间安排的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法定图则个案修改工作;负责详规层面的规划实施和评估。土地利用处负责涉及土地管理相关业务工作规则的制定;负责建设用地选址和预审的管理工作(重大项目除外);负责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组织全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承担土地交易市场建设及地价评估业务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转让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修改基准地价和地价指数;负责非农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全市临时用地管理;负责土地合同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地政地籍处负责土地政策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负责土地和房屋权属及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组织建立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及公开查询系统;承担土地和房屋权属争议调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工作;负责基本生态线控制管理;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市政交通处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层面的市政专项规划,负责审查交通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市政专项规划;参与区域、跨界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重大(跨区)交通市政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市政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城市设计处(市雕塑办公室)拟订城市设计相关政策与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点(节点)地区城市设计、详细蓝图和公共空间、公共景观规划;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城市更新项目除外);组织开展城市与建筑艺术双年展等城市公共艺术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建筑设计处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管理工作;负责规划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地质环境处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指导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房地产业处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房地产行业和市场监管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测绘处负责全市测绘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承担测绘行业、测绘市场和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测绘工作;承担地图的编制、出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地名处拟订地名规划及地名命名规则;承担地名命名、更名和注销的指导工作;承担地名资料编撰工作;组织编制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开展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工作。

5. 深圳国土局地址在哪里?

深圳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
电话:25527695
2、福田登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
电话:83139079
3、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电话:26978467
4、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
电话:83787082
5、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
电话:83212184
6、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
电话:27820119
7、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
电话:28918176
希望能帮到你。

深圳国土局地址在哪里?

6. 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有很多,以下列出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25527695
2、福田登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3139079
3、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26978467
4、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83787082
5、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83212184
6、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27820119
7、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28918176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局:同义词 国土局一般指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7. 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有很多,以下列出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25527695
2、福田登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3139079
3、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26978467
4、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83787082
5、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83212184
6、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27820119
7、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28918176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局:同义词 国土局一般指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8. 深圳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

(一)市规划局下设宝安、龙岗、滨海(管辖盐田区、龙岗区的葵涌、大鹏、南澳三镇)三个规划分局(正处级),作为该局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二)原市规划国土信息中心,更名为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原市住宅信息中心并入该中心),仍按正处级待遇。该中心由市规划局管理,统一为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供信息服务工作,实行资源共享,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其相关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