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火车站,有一名潜逃26年的杀人犯落网,警方的如何将其抓获的?

2024-05-06 23:53

1. 南京火车站,有一名潜逃26年的杀人犯落网,警方的如何将其抓获的?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名嫌疑犯胡某在火车站乘车的时候,因为随身携带了4个打火机,安检人员要求对他的行李进行检查,与此同时,民警来到了附近,可能是因为做贼心虚,胡某表现十分慌张,因此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于是被带走进行询问其身份信息,结果发现胡某正是潜逃了26年的犯罪嫌疑人,之前是因为在外就餐的时候,因为座位的缘故与他人发生争执,互不相让。结果一怒之下,胡某就将对方杀害。

随后,胡某就到处逃跑,一直混迹在人群中,警方对其的拘捕一直十分没有可靠的消息。在逃跑的26年中,胡某一直居无定所,只能依靠着打零工等来生活。
本次是因为有工友联系胡某,让其去镇江帮忙。胡某使用的是假身份证乘坐车票,就是因为这种心虚的心理,才被警方看出来破绽,才会被逮捕归案。
当时在逮捕的时候,胡某情绪也十分激动,始终不相信自己会被捉拿。在警方的询问之后,情绪才逐渐的平静下来。

既然自己做出了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无论时隔多少年,这些违法的记录都是在册的。警方还是会一直在追捕着违法犯罪分子,因为他们需要相应的惩罚,这样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才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在逃跑的26年内,不仅无法和家人共度时光,而且一直在躲躲藏藏,过得也是十分狼狈,最后逮捕归案还要再接受惩罚。这也是对所有违法犯罪分子的警告。

另外,在社会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忿就造成一辈子的后悔,只要触犯了违法犯罪行为,最后都是要承担严重后果的。

南京火车站,有一名潜逃26年的杀人犯落网,警方的如何将其抓获的?

2. 南京的抢劫杀人犯还没抓到吗?

测算"梅”字,得出的结果
结果一:抓不到,人在中国正东方,此人胆量高,心策深,中国警方能力强但不得天意,好一个孤胆英雄,面相有稳步高飞象,有一人以后还要丧命,春节过后国家不得好事当然主要是民间,警方参考,
逆知小生 
结果二:梅字属木,方向东,木之母为水,表明此人已到上海(或沿海城市)。卧人为隐居之义,学过一点武术功夫,敏感异常。但此人好赌纸牌,必不甘寂寞聚赌为乐。预期此人将在春季某月十八日(以雨雪晦日为准)现身,届时“梅开二度”,会有一年纪较大女性身中两枪。一切均从字相分析得出,静待警方破案结果。
结果三:多了看不出来,就知道此人心计很深,警方一时还抓不到,我想归案时间大约今年六月底左右
结果四:卧人处最外上边,梅,半海字形,人不在本地,逃往上海及偏东方位;
警方在立春前能逮住他
若时机过了立春就不易逮住,再看立秋后有望逮住。

3. 逃亡22年后的杀人犯被抓该怎么判

除非你在逃亡过程中有犯有其他罪导致时效中断,不然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因为超过20年诉讼时效。
可以参考刑法如下条文: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逃亡22年后的杀人犯被抓该怎么判

4. 南京枪杀案的凶手抓住了吗

还没有,6日上午10点左右,江苏南京和燕路安怀村农业银行附近发生持枪抢劫,目前,警方已经基本锁定其中一名嫌疑犯。

  目前,案发现场已经解除封锁,交通恢复正常。南京和燕路农业银行大门被警方贴上封条:本网点因公安部门要求暂停营业,敬请谅解。

  据事发现场一家小店老板陈女士回忆,上午约9时40分,她听到一声巨响,声音很大,当时还以为是放鞭炮。随后看到农业银行门口一名男子倒地,地上好多血,该男子三十岁左右,上身穿咖啡色棉袄,身旁没有东西。一分钟后警察就赶到了现场。

  据目击者称,当时是两名男子来到银行的4号窗口取钱,一共取了20万元的现金。据称,这两名男子是同一家单位的,其中一名男子留在银行办手续,另一名男子带着20万元钱出门准备上车,在离开银行大门大约30米左右时,一名30岁多岁的男子冲至取钱人面前对其头部打了一枪。该男子已经被送至医院。

  另有目击者称,现场留有大量血迹和一颗弹壳,弹壳已经被警方取走调查。目击者看到嫌犯跑过马路到对面拦了一辆车并跳车逃离现场。

  11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其中一名罪犯嫌疑人可能上了一辆开往泗阳的大客车。该车开至长江二桥时被警方拦下。警方随即疏散了大巴上的人群,并与该名嫌疑犯展开周旋。

  经过一个小时的查问,在12点15分左右,警方基本稳定了此嫌疑犯。现疑犯与客车已经移交南京市公安局稽查分局燕子矶派出所进行调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作案动机与枪支来源等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刚刚向警方求证获悉,仍有嫌犯在逃,警方称继续全市布控追查中

5. 南京警方破获一起19年前抢劫杀人案,为何隔了这么久才破案的?

一起杀人案件,用了19年才抓住逃跑的主犯,尽管主犯已经落网,但是人们依然好奇为什么破案用了这么久的时间,其实这与当时犯案时的技术条件和凶犯的狡猾有着直接的关系。

1、技术条件
案发的时候,当时并没有建立起像现代这样的监控设施,而且当时网络通信条件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因此这些人作案之后迅速就逃之夭夭,仅凭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等信息想要破案难度太大。
2、凶犯过于狡猾
每一个敢于杀人的凶犯我相信都是无比狡猾的,案发之后为了逃命,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易容、躲进深山都是常用的方式,正是由于他们过于狡猾,因此才多次逃出法网,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将要面对自己犯案的现实。

3、利用户籍管理上的漏洞
这起案件的主犯在案发之后,利用当时户籍管理上的漏洞,虚假编造了一个新的身份,这个新的身份使他自己的身份被漂白,一时之间很难发现。但是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从海量的信息中获取可疑的户籍信息,借助对比来发现其中的问题。这起案件的破获就是充分利用了当前先进的信息技术,经过比对和走访河南郑州、信阳明察暗访,终于发现了户口存在的问题,最终解开了办案人员的困惑,原来案犯利用户籍漏洞重新为自己虚构了一个身份,正是这个与实际相差很多年的身份使办案人员一直无法破案,直到调查结束才解开了办案人员的困惑。

启示:这起案件的破获对办案人员也有了新的启示,在办案的过程中要积极使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来展开分析,对存在疑点的问题穷追不舍,就一定可以实现破案的梦想,任何人违法都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所以不要有侥幸心理,即使时隔十几年,个人已经成为身价千万的富翁,也依然无法改变自己曾经杀人抢劫的现实。
所以在目前严厉打击恶性违法事件的形势下,每一件命案都不会不了了之,办案人员都会穷追不舍,只要有意思破案的可能,办案人员都会付出百倍的努力,所以19年后被抓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奉劝这些在逃的人尽快回头,只有回头才有可能减轻处罚。

南京警方破获一起19年前抢劫杀人案,为何隔了这么久才破案的?

6. 南京警方侦破17年前杀人命案,犯罪嫌疑人为何能逃亡多年?

这件事情是发生在17年前的2003年12月5号,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南京毕洼路的一家出租屋里面。当时在这家出租屋里面有一个女孩儿,她被人勒死了,但是我们都知道以前的警察的等等设备都不如现在,所以他们调查中也会受到一些阻碍,所以导致这个案件一直都没有被侦破。
但是一直到今年的六月,那时候警方一直都没有放弃,对这件事情调查终于在今年6月。有的时候请查从当时那家出租屋里面留下的物证中发现了一个新的疑点。就是发现了这个突破口,然后锁定了一个嫌疑犯在今年8月20号的时候。这位嫌疑犯朱某被警察逮捕了。

在今年,这位犯罪嫌疑人已经是69岁了,他逃亡了一共17年。 当时是因为技术不过关,还有科技等等不是很发达,所以侦查一直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和阻碍,所以犯罪嫌疑人才能够逃脱这么多年,但是我们都知道,只要你犯了法,是不可能逍遥法外的,无论多久警察都会找到你。抓了你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而已。这个人,他在逃了17年之后,还是落入了法网。

 我们如果跟一个人有什么不好的行为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去思考,冷静下来,不要过于的激动。如果犯了法的话,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良心的谴责的。而我们的警察叔叔也是很让人敬佩的,一直都没有放弃这个案件。

经过17年还能寻找到这个犯罪嫌疑人,可以看见我们的警察叔叔,他们是多么的厉害。也希望那些犯了罪的人不要再逃了,如果你自己去自首的话,还能得到宽容处理。觉得不管是怎么样还是不要犯法,因为无论你逃到天涯海角都是会被抓到的。

7. 南京警方侦破了一起17年前杀人命案?

是的,9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成功侦破17年前发生在南京毕洼路一出租屋内的杀人命案,今年69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义在潜逃17年后被南京警方抓获。
南京警方通报,2003年12月5号,南京大厂西厂门毕洼路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在出租屋内被人勒死。案发后,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但受技术条件限制,案件一直没能突破。17年来,办案民警新老更替,但始终盯案不放。
今年6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警方终于从案发现场遗留物证中发现命案侦办新的突破口,并以此锁定嫌犯,于今年8月20号将潜逃1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义抓获。经审讯,朱某义交代了他在17年前因和受害人产生矛盾杀害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扩展资料
69岁的杀人犯是周围人眼中的好男人:
在17年间,警方找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邵某,但是经过查询之后,邵某排除了作案嫌疑,在无意间警方得知一个消息上,邵某并不是他父母亲生的,而是被从外地抱养而来的。
警方抓住了这一条线索展开调查,经过十几天的调查之后,警方成功的找到了邵某生父在世的儿子朱某,通过朱某提供的一些信息,警方找到了破案的关键线索。
在8月6日经过物证的检测,警方锁定了一名叫朱某义的男子,发现其DNA与现场的吻合。朱某义,今年已经69岁,在周围邻居的眼中,他一直都是一个好男人,经常他会买菜做饭,而且很顾家。
在8月20日,警方在居住地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过审讯之后,朱某义也承认了自己当年犯下的罪行,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江北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新闻-比对族谱锁定69岁嫌犯 南京警方成功侦破17年前杀人命案

南京警方侦破了一起17年前杀人命案?

8. 南京警方侦破17年前杀人命案,罪犯到底会被如何判刑?

目前关于这名嫌犯的判刑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目前并不知道会被如何判刑,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利用法律条文来推测他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判决。
很显然,这名男子在这起事件中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行嗯。。
那么根据刑法第232条来看: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梳理据说这一起案件发生在17年前,在2003年12月5号南京大厂西厂门毕洼路发生一起命案,有一女子在出租屋内被人勒死。犯罪人员杀人后就逃跑了。
案发后,警方对案件迅速开展调查,但是由于受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案件虽然一直都在调查当中却没有什么重大的突破,这一调查就是17年。
17年的时间不短,虽新老警员更替,但是警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放弃破获这起案件。直到警方获得了更加先进的侦查技术,利用更加先进的科技手段,终于从案发现场遗留物证中发现重大突破口,并以此锁定了嫌犯!
这一刻,相信警方同志们都等了很久了。
事件后续锁定嫌犯之后,警方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嫌疑人最终得以落网。随后,经过警方的严密审讯,嫌疑人也对自己17年前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这名嫌疑人被抓的时候已经是69岁了,潜逃17年后终被警方抓获。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也为警方人员点赞,历经17年的努力终于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写在最后而且现在的科技手段越来越发达,警方的侦查手段也因此升级,查找犯罪人员也越来越精准,那些过去侥幸逃脱的,未来真的要当心被秋后算账!
最后对于这起事件,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