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过了期限

2024-05-10 16:26

1. 股权质押过了期限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股权质押期限届满,但债权还没有消灭的,质押继续有效。
一、股东股权质押如何办理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
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或者向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提存。
3、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归还贷款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的,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出质人)归还贷款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将质押股权返还给出质人,并注销出质登记。
4、股权质押贷款未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还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
5、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拍卖或变卖的费用和扣缴应缴税金后,贷款人有优先受偿权,剩余款项交还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6、贷款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所质押的股权,应委托股权交易部门办理。贷款人在依法拍卖或变卖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质押过了期限

2. 股权质押有没有期限?

《担保法》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提到股权质押,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听到过有人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的质押等手续。其实“质押”这个东西也存在于股市里,那么我们今天就先来对“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做个了解吧,让知识面能得到拓宽!趁没有开始,知道有不少投资者,希望自己能够购买到牛股,那么大家先把这一波福利领走吧--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千万要抓住机会,别错过了:【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其实就是这种担保方式,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作为债权人,是有权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权的。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出的资金,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如果某个公司决定要做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可能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现在的财务状况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了,急切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出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需要进行股权质押了:假如企业近期需要资金2000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倘若银行把钱出借给他了,折扣率为5折,那么实际拿到手的资金为1000万。为了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由于这个原因,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保证不会损失自己的利益,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其实,公司在做股权质押时是有上限的,一般在做股票质押时股票质押率会打5~6折,通常5折,期限通常为半年至2年,最终的质押率水平根据质押公司的资质来确定。要特别注意,若股权冻结了的话那将不能进行质押。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可以到上市公司的官网或者是某些金融终端去查一查。在股市里一定要学会留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还需留意其他重要信息。下面有分投资日历朋友们可以收藏起来 ,里边涵盖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是可以用来补充现金流,还有就是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像是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还是会有的。对股票的影响是不是有利的,还得是依据实际情况做分析。1、利好股票的情况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要经营主业或者是开展新项目的话,那是可以视为利好的,因为这也是有利于开疆扩土。还有,若是说质押的都是流通的股票,意思就是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有所减少,需求量的变化基本是没有很大的改变,那拉升该股所要的资金量都减少了,如果说能处在市场风口就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如果说上市公司也只是想要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这也表明了公司财务的窘况,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下降。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倘若真的发生了股票下跌的情况,并且跌破到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造成负面消息,影响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以至于股价可能会下跌。不懂得手里的股票是否好?直接点开下方链接试一试,马上就能领取到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股权质押有期限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可以约定期限。
	《担保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股权质押有期限吗

4. 股权质押期限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5. 股权质押是否有期限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具体的质押期限,股权质押是担保物权担保方式,主债权有效的,股权质押就有效。但当事人之间也可以约定。
一、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
3、双方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质方托管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证持有卡原件;
9、出质方须出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还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二、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注: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4、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发放贷款。

股权质押是否有期限

6. 股权质押是不是有期限的呢

股权质押有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吗
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什么意思
股权质押(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股权质押是不是有期限的

股权质押有期限。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
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转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
一、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二、股权交易增值融资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三、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四、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二、股权质押贷款要多长时间
股权质押贷款的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时应注意:
1、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股权质押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2、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是指以股权持有人持有的股票为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方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是不是有期限的

8. 股权质押权限届满质权是否存续

1、股权质押期限届满后,债权没有消灭的,质权存续。
2、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股权质押期限届满后,债权没有消灭的,质权存续。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质押股权价值减少的影响有哪些
1、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将直接受到威胁。
2、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难以第一时间获得目标公司的内外部信息以及股权价值减少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