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稽查科工作职责

2024-05-06 13:45

1. 医保稽查科工作职责

人民医院医保科长职责一、在院长及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物价的管理工作。二、熟练掌握并宣传贯彻医疗保险、物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三、制定院内医疗保险、物价工作的管理规定及有关工作方案,经医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四、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院各科医保、物价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处理违反医保、物价制度的违规行为。五、定期分析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情况及费用剔除原因,及时与社保机构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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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稽查科工作职责

2.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法律分析:
医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

3.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法律分析:
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保险已逐步覆盖城镇大部分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服务职能又有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能。医疗稽核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人手紧张,缺乏对医疗浪费、欺诈现象的核查措施等,致使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强化医保稽核工作对保障职工医疗合法权益,防止基金流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4.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法律分析: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保险已逐步覆盖城镇大部分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服务职能又有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能。医疗稽核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人手紧张,缺乏对医疗浪费、欺诈现象的核查措施等,致使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强化医保稽核工作对保障职工医疗合法权益,防止基金流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保险已逐步覆盖城镇大部分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服务职能又有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能。医疗稽核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人手紧张,缺乏对医疗浪费、欺诈现象的核查措施等,致使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强化医保稽核工作对保障职工医疗合法权益,防止基金流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6.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医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

7.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法律分析: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保险已逐步覆盖城镇大部分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服务职能又有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能。医疗稽核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人手紧张,缺乏对医疗浪费、欺诈现象的核查措施等,致使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强化医保稽核工作对保障职工医疗合法权益,防止基金流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稽查如何开展工作

8. 医保处稽核科工作职责

稽核审计部在理事会领导下,是全省农信社法人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1.拟定全省农信社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省联社部(室)及行社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省联社业务工作目标计划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3.负责对全省农信社各项贷款、存款、票据等项业务资金的营运情况和信贷计划、统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内部稽核审计监督;4.负责组织对省联社及行社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对财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进行稽核审计;5.负责组织对行社班子及成员和省联社重要岗位人员、需要审计的其他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行社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预决(结)算稽核审计工作,并作出评价;6.参与计算机软件开发需求的审定和系统(包括外购)的测试、验收,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的业务处理功能、自控功能的完整性、安全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7.对稽核审计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8.负责稽核审计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农信社开展稽核审计工作,协调与外部审计监督机构的相关工作;9.负责统一规划全省农信社稽核审计工作电子化建设,并组织实施;10.负责全省农信社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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