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权利

2024-05-09 02:19

1.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权利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权利?主要有以下一些权利:
金融获知权
金融获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有关的必要的知识,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例如,要及时将国家法定利率标准和利息税税率等告知储户或贷户,使他们心中有数,知晓自己的收益和付息情况;金融单位不得擅自隐瞒或降低、提高存贷款利率;遇到对转账、开户、汇票结算等票据业务不懂的客户,金融单位有主动提供信息咨询的义务,金融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这些相关内容。
金融消费自由权
金融消费自由权是此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消费方式、消费时间和地点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
金融消费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收取工本费、服务费等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正策,执行有关金融、证券、保险等收费标准。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的,就是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金融资产保密权、安全权
确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资产的保密安全尤为重要,这方面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例如:储户存款被冒领,贷款被挪用,股票被低价卖出,这些都是对金融消费者私人资产保密安全权利的侵犯。在金融消费活动中,资产保密权不受侵犯,是消费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金融单位、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有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包括按法律规章和操作程序办事,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环境。
金融消费求偿求助权
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对方请示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请示法律援助、聘请法律工作者为自己代理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享受金融服务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享受银行和信用社对破(损)币的无条件的兑换服务,有权享受金融、证券和保险机构提供的休息、降温、保暖、茶水、咨询等文明优质服务。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权利

2. 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哪些权利

  1、获知权
  金融获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有关的必要的知识,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

  2、自由权
  金融消费自由权是此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消费方式、消费时间和地点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

  3、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

  4、金融资产保密权、安全权
  确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资产的保密安全尤为重要,这方面也最容易发生纠纷。

  5、金融消费求偿求助权
  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对方请示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请示法律援助、聘请法律工作者为自己代理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享受金融服务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享受银行和信用社对破(损)币的无条件的兑换服务,有权享受金融、证券和保险机构提供的休息、降温、保暖、茶水、咨询等文明优质服务。

3. 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哪些权利

金融管理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主体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2)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性。
(3)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财产的对偿性。由于金融管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财产内容,因而也没有对偿性。
(4)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对性。金融管理主体的权利实质上是相对于国家的义务,如果不行使或不很好的行使这些权利就会构成渎职。同样,被管理主体接受管理既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例如,向监管机构申请设立金融机构,申请设立既是申请者的义务,同时也是申请者的权利。
(5)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具有强制性。金融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以行政的和法律的强制措施为后盾的。一方面,法律赋予金融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另一方面,对金融管理部门玩忽职守的,亦规定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正是从这两个方面来强制金融管理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享有权利主要表现为:
(1)主体地位独立、平等。
(2)双方权利义务具有对偿性和对等性。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承担义务的一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一方的权利,也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3)权利义务的实现,主要通过带有经济性的强制措施来保证。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当事人在成立法律行为时就能预见到义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所以,—般能自觉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不愿意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情况发生。故一般是通过带有经济性的强制措施来保证。如责令支付票据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以促使当事人义务的履行。

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哪些权利

4. 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哪些权利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享有权利主要表现为:
(1)主体地位独立、平等。
(2)双方权利义务具有对偿性和对等性。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承担义务的一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一方的权利,也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3)权利义务的实现,主要通过带有经济性的强制措施来保证。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当事人在成立法律行为时就能预见到义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所以,—般能自觉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不愿意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情况发生。故一般是通过带有经济性的强制措施来保证。如责令支付票据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以促使当事人义务的履行。

5. 金融调控行为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主体

金融调控是指国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金融市场,保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实现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主要内容:
1、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金融危机,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实现调控目标的基本前提。

2、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中央银行运用基础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及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求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根据 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既要遏制通货膨胀,又要防止通货紧缩。
3、制定和实施汇率政策。汇率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择适当的汇率机制,促进人民币汇率达到合理均衡水平并保持基本稳定,使国民经济在对内对外两方面同时实现平衡。
经济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影响;
法律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法规;
行政手段则是政府发布的经济命令。
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
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金融调控行为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主体

6.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什么?帮帮忙!


7. 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主要包括

其通过三个保护机构进行:
(1)金融监管、调控机构。金融监管、调控机构是一国金融体制的中心,也是进行金融法律关系保护的最基本机构。金融监管、调控机构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金融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对金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查处,可以对金融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在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组成的仲裁庭以第三人的身份对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金融纠纷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可以有效解决主体之间的金融纠纷,实现对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但进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应自愿达成提交仲裁的协议。

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主要包括

8. 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主要包括

金融法律关系一般通过三个机构进行保护,具体如下:金融监管、调控机构。金融监管、调控机构是一国金融体制的中心,也是进行金融法律关系保护的最基本机构。金融监管、调控机构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金融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对金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查处,可以对金融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在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组成的仲裁庭,以第三人的身份对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金融纠纷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可以有效解决主体之间的金融纠纷,实现对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但进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应自愿达成提交仲裁的协议。金融法律关系,是指金融法律规范调整的在人们进行金融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金融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1、主体,指在金融法律关系中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包括国家、国家银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2、客体,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币、金银以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3、内容,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所谓“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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