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2024-05-05 15:10

1.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交接单是固定资产办理交接手续时的凭证。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取得和填制有关凭证,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当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小组,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由基本建设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单,作为双方交接验收的凭证。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2.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固定资产交接单是固定资产办理交接手续时的凭证。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取得和填制有关凭证,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当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小组,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由基本建设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单,作为双方交接验收的凭证。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3.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交接单是固定资产办理交接手续时的凭证。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取得和填制有关凭证,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当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小组,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由基本建设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单,作为双方交接验收的凭证。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4. 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是

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八大类包括的内容是: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5. 关于会计固定资产

电脑换了新的显示器,但还是旧的主机该如何进行报损?

可以按市场同类显示器价值对原固定资产进行拆分,将显示器部分报损,主机重新计算折旧额,下月按新的折旧计提。
建议新的显示器单独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入账。因为旧主机和新显示器有可能使用年限(寿命周期)不一样,如果放在一起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将来主机报废而显示器没有报废,处理起来又复杂啦。


事业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显示器价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残值变价收入
借:现金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关于会计固定资产

6. 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是

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八大类包括的内容是: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7. 关于《财务会计》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修理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对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应当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修理有大中小之分,一般大是记固定资产价值。各个企业不同。改扩建延长年限2年以上,

2.固定资产的构建过程中包括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有要求的。达不到条件只能费用化。这个说法太绝对了。

关于《财务会计》固定资产

8. 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
1、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3、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不属于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内容。
二、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考虑:
1、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2、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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