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

2024-05-01 01:30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专项基金收入,包括从企业征收,用于特定企业和行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扩展资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标准:
1、国有独资企业按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5%-30%的比例征收,到2020年将提高到30%。
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和股利全额上交。
3、企业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在扣除相关成本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全额上交。
4、国有独资企业清算净收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有股应分享的部分全额上交。
5、其他应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包括哪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 包括:①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②国有资产转让收入;③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④其他国有资本收入。补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建立的一种预算制度,是对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其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要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家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以及收入的支出。按照200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介绍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收入来源一方面是多元化企业的分红,国有独资公司将上缴一部分利润;另一个可能来源是对于不重要的企业,国资委可以把股权卖出去。支出,一是对重要企业“要保”,补充资本金;二是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建立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统筹用好国有资本收益,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国有资本、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了财政部、国资委提出的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具体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议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包括哪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包括:1、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2、国有资产转让收入;3、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4、其他国有资本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1、有利于发挥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政资分开”的原则,公共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反映了政府对社会管理的需求,而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是政府履行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的必然要求,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以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获得的各类国有资本的收益,并将其作为国有资本的再投资;2、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在国企改革与重组中,国有资产的产权与经营权分离之后,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代理存在着“道德风险”,从而影响了经营者的利益。要防止“道德风险”,就需要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其进行综合规划,并对其绩效进行评估,将“道德风险”降至最低,保证其资产的安全及增值。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包括哪些?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

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避免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交叉重复。2、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负责向中央单位申报支出计划建议,编制本公司(企业)支出决算,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组织实施相关事项,按照财政部、中央单位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等。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应当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需要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适时进行调整。4、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商相关部门制定。5、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是指用于引导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将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资本性支出。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资本性支出。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目标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规划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与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包括对新兴产业的资本性投入、现有重点骨干企业增加资本金、购买股权等资本性支出;2.改革成本支出。按照规定需由市人民政府支付的市属企业改革成本,包括支付国有困难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补助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3.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支出。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股利和红利;企业国有产 (股) 权转让净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净收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有股应分享的净收益;其他按规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三、为什么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对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

6. 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范围是哪些

  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范围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依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下同)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
  1. 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
  2.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
  3. 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
  4. 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
  5. 其他收入。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
  1. 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2. 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3. 其他支出。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计入“应缴财政专户”会计科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单位用银行存款向财政缴纳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20000元:
借:应缴财政专户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本帐户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代收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实际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款项数、应缴而尚未上缴款项数情况。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会计核算的通知    
财库[2007]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适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需要,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会计核算,现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净资产类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编码为306。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年终转账时,应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滚存结余,转入下年度。二、在收入类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编码为406。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数。本科目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款级科目下的项、目级科目设置相应明细账。三、在支出类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编码为506。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累计数。本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行业设置明细账。(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编码为516。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出,用于一般预算支出的资金。调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调入资金”科目。年终转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通知自2007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