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2024-05-02 06:32

1. 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一、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1、一级市场: 网上申购网下配售 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即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在上证所上市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原则上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上发行的具体事务,由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安排。试点期间,上证所对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收取发行手续费。网上发行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按其业务规则进行 清算 、注册。参与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一个证券账户。另外,上证所公司债发行使用751990-751999代码段;可作为 质押 券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司债券质押券出入库使用104000-104999代码段;公司债券交易使用122000-122499代码段。 而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则是采取向 上市公司 股东配售、网下发行、网上资金申购、网上分销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组合,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可安排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全部或部分比例向上市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或网上公开发行(网上资金申购或网上分销),其余部分由主承销商或承销团组织网下发行。 网上资金申购按照现行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业务模式办理,并实行T 3日(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申购资金解冻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流程。网上资金申购中,有效申购总量少于原定采取网上资金申购发行规模的剩余部分采用其他方式发行。 网上分销部分,在分销期间内主承销商可在设定的价格区间内或以固定价格在本所挂牌分销。在分销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申购委托,按报盘申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向上市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按照现行新股增发中的老股东优先配售业务模式办理。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可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网下发行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网下申购订单进行申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订单簿记建档情况对所有有效订单进行配售。 2、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当日回转 就二级市场交易而言,个人投资者目前还只能在竞价交易系统中进行公司债买卖。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即实行T 0交易制度。 上证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可在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同时进行,并使用相同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公司债现货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公司债现货在该电子平台采取报价交易的,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笔进行成交。当日通过竞价系统买入的公司债,可于当日通过该系统卖出,也可于次一交易日通过该竞价系统卖出。电子平台的一级交易商可向上证所申请,对在电子平台挂牌的公司债券进行做市及办理与其客户的协议交易。 公司债券进行新质押式回购通过上证所竞价系统进行;公司债券申报和转回作为质押券业务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电子平台的交易商可 代理 客户进行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可当日进行质押券申报。当日申报质押券入库的,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质押券,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卖出。 深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实行全价交易模式,即以全价(即含息价)进行报盘、竞价、撮合、成交,并以全价结算。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并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天买进的公司债券,经确认成交后,可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深交所公司债回购交易实施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回购,现阶段与企业债、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合并计算标准券,并共用同一回购代码和简称。 此外,公司债大宗交易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交易费用的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开始就是一般的债券,但是和普通的债券不同的是,债券的购买者可以在以后将其转换为股权,这样就导致了可转换债券除了具有一般的债券的负债性质,同时还具有权益的性质(因为当债券购买者将其转换为股票后,实际上变成了购买者购买了债券发行方的股票),所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初始确认时才需要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权益法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处理,可以参照如下思路: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负债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交易费用)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倒挤)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成份-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 负债成份应分摊的交易费用实际上是计入了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中。 分摊交易费用后,对于发行方来说,自己承担的实际利率是高于市场的实际利率的。那么这个时候需要计算包含了相关税费的债券的实际利率,比如债券负债成分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分摊的交易费用为20万元,那么这里对于发行方来说,债券的公允价值其实就变成了880万元了,因为发行方实际是支出了费用的,相当于是收到的发行收入减少为880万元了,那么应该按照新的公允价值880万元来计算实际利率。也就是说,发生了交易费用后的实际利率和市场上的实际利率是不一致的,此时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公司债券是否可以正常的发行,购买的人多少都是关乎到一个公司的生命,所以很多公司都会花费很大的经历在公司债券的发行身上,债券,就是我们社会上的公众,购买公司的债券,到期了之后,会连本付息,所以非常的吸引人。

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2. 债券怎么交易?


3. 债券购买完全攻略,有哪些步骤呢?

债券,即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少人都会选择债券来进行投资理财。下面介绍一下债券购买完全攻略。
第一步: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签订开户契约。
第二步:证券商通过其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条件实施债券买卖业务。
如果你的资产在300万以上的话,是可以直接购买企业债券或者可转券的,这几类收益比较高。不过如果你只是普通的投资者的话,就只能投资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国债逆回购以及一些参与了债券投资的基金或理财产品。这些收益都较低。
第三步:债券交易都是T+0交易,在债券成交后,经纪人需要在成交当日填制买卖报告书,并通知投资者按时将交割的款项或交割的债券交付委托经纪商。
第四步:经纪商核对交易记录,办理结算交割手续。

债券购买完全攻略,有哪些步骤呢?

4.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第三条 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第四条 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第五条 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第二章 债券现货交易第六条 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第七条 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第八条 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债券现货交易收盘价为当日该债券最后一笔成交前一分钟所有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成交)。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第三章 债券回购交易第十条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30为连续竞价时间。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第十一条 债券回购交易实行质押库制度,融资方应在回购申报前,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申报提交相应的债券作质押。用于质押的债券,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转移至专用的质押账户。第十二条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债券回购交易委托时,应要求投资者提交质押券,并对其证券账户内可用于债券回购的标准券余额进行检查。标准券余额不足的,债券回购的申报无效。第十三条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予以申报。第十四条 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第十五条 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数量有剩余的,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将相应的质押券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第十六条 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四)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债券回购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回购品种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债券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第十八条 债券回购交易设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回购期限。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调整债券回购期限和品种。第十九条 债券回购交易实行“一次成交、两次结算”制度,具体的清算交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则办理。第二十条 回购到期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购回价公式计算应进行交割的资金和质押券数量。购回价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本条第二款所称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第二十一条 债券回购交易期限按日历时间计算。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第二十二条 债券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应在回购期内保持质押券对应标准券足额。债券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将相应的质押券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也可以申报继续用于债券回购交易。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第二十三条 可作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由本所在债券上市通知中予以公布。本所可根据市场或发行人情况变化,暂停有关债券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在本所上市的跟踪债券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比照债券进行回购交易,申报单位为份,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份。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下列术语含义为:(一)净价交易:指在债券现货交易中,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二)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方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的交易方为“融券方”。(三)标准券: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四)标准券折算比率: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五)质押券:指申报提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债券回购交易质押物的债券。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经本所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 债券如何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

      债券如何交易?有哪些交易规则?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债券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交易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关于开办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下列名词在本规则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以及其他债券。
         (二)交易成员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可进行债券交易的金融机构。
         (三)债券交易指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债券买卖是指交易成员以商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四)交易系统是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拆借中心”)管理运作的计算机处理系统、数据通讯系统和通讯网络。
         第三条 交易成员在债券交易中要遵循自愿、诚信、自律的原则,交易成员自主报价、自选对手、自行清算、自担风险。
         第四条 拆借中心为交易成员的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第二章 交易基本规则 
         第五条 交易系统的营业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六条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交易成员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回购期限,不得展期。
         第七条拆借中心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交易券种要素公告交易券种的挂牌日、摘牌日和交易的起止日期。
         第八条 债券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十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一万元。
          第三章 交易程序 
         第九条 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第十条 交易成员的自主报价分为两类: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公开报价是指交易成员为得到其他交易成员的询价,对市场作出的不可确认成交的报价。
         对话报价是指交易成员在询价中向交易对手作出的对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第十一条 格式化询价是指交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化内容填报自己的交易意向。未按规定所作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十二条 确认成交须经过“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即一方发送的对话报价,由对手方确认后成交,交易系统及时反馈成交。
         第十三条交易成交前,进入对话报价的双方可在规定的次数内轮替向对手方报价。超过规定的次数仍未成交的对话,须进入另一次询价过程。
         第十四条 交易成员在确认交易成交前可对报价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交易一经确认成交即生效,交易成员不得再作修改或撤销。
         第十五条债券交易成交确认后,由成交双方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回报各自打印成交通知单。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成交价格、券面总额、成交金额、交割日、对手方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利率、回购期限、券面总额、成交金额、到期还款金额、首次划付日、到期划付日、对手方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第十六条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是确认债券买卖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与交易成员签署的.《银行间债券回购主协议》是确认债券回购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若交易成员对成交通知单的内容有疑问或歧义时,以交易系统的成交记录为准。
         第十七条 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采用“T+0”或“T+1”的方式,交易成员双方自行决定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银行间债券交易中“T+0”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T+1”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债券回购的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必须在同一日进行。债券结算按《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试行)办理,资金清算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交易信息 
         第十八条 拆借中心向交易成员发布以下信息:
         (一)按券种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买卖的收盘价、加权平均价、当日交易的开盘价、最高、最低、最新成交价、加权平均价、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二)按各期限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回购的加权平均利率、收盘利率、当天债券回购的开盘利率、最高、最低、最新成交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以及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三)交易成员的市场公告;
         (四)交易成员授权公开的信息;
         (五)交易成员违规情况的通告;
         (六)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其他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 拆借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交易成员债券交易的资料。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则认定的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有:
         (一)违反操作规程,破坏交易系统;
         (二)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三)不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四)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拆借中心可根据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处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交易成员和直接责任人,拆借中心除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须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并通报中央结算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可以暂停交易成员资格和取消交易成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凡交易成员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行为,拆借中心将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员应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具体方式和标准由拆借中心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交易成员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间债券交易应急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实行。

债券如何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

6. 如何参与债券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正回购,逆回购是怎么回事?

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指债券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经过一定期限后,以一定的价格再行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进行老国债回购(代码:201***)的融资方在向上证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登记"(申报代码:799997)后,方可委托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目前老回购登记业务已经停止,投资者需要进行回购只能做204***的新国债回购,直接在账户进行质押券的登记。投资者在上证所交易市场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无需申报"回购登记"可直接委托进行企业债回购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

  (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债券回购交易正回购,逆回购: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方以融资为目的将债券抵押给另一方,并承诺在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将债券购回的一种交易。持有方融资的数量取决于抵押品的价值,将债券购回时应付的利息取决于抵押时间的长短和市场利率水平。 债券回购包括正逆回购两方,通常融入资金、融出债券的那一方是正回购方,融出资金、收取利息、接受债券抵押的一方是逆回购方。投资者若作为逆回购方,则可获得无风险的利息收入,若为正回购方,只要融资之后的投资超过利息支付便意味着获得了超过仅仅进行债券投资的收益。  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  所谓“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付一定利息。假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三天国债回购”的融资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在三天后自动从其账户里划出本金和三天利息。这就是一次完整的债券回购了,简单点说就是需要钱的人拿债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钱人借钱。“以资融券”则是一个逆过程。  债券回购,三方面各取所需:融资方在短时间内获得大笔资金的使用权,又没有失去其债券;而资金的提供方,一般是金融机构或某些企业,通过大笔资金进行短期拆借获取利息;而交易所则从融资方赚取佣金和手续费。  债券回购按交易期限区分,目前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上证所和深交所又有所不同。  债券回购以年利率作为报价单位,一般在2%上下浮动。由于购回期限遇节假日顺延而利息不变,因此,周五的利率要比周一高,而逢年过节长假前的利率更高。  由于融资方必须有足额的债券作抵押,因此债券回购作为一种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已成为一些机构对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的工具之一。但目前还不允许个人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中,债券交易商对客户的手续费按最高不超过回购初始交易日的成交金额的0.3%收取。本所和登记公司对债券交易商的 经手费按回购初始交易日的成交金额的0.01%收取。回购交易到期日的反向交易成交金额不再计入当日成交总额并不计算手续费。

7. 债券如何买卖的?

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开户:开户合同有效期的确定,以及延长合同有效期的条件和程序,需要客户的真实姓名、地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2、委托: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后,如果想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委托关系,这是普通投资者进入证券交易所的必要程序,也是债券交易的必要程序。
3、交易:证券公司接受投资客户委托并填写委托书后,其常驻人员应当及时到交易所执行委托,促进该债券的交易。
4、清算:债券清算是指同一证券公司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国家债券的购销进行冲销,确定应交债券的数量和应交价格的金额,然后按照“净结算”原则。
当交易所在同一天关闭时,其结算机构根据当日“市场交易表”记载的各证券公司买卖某一债券的数量和价格,计算各证券公司应收应付价格冲减后的净额和各债券冲减后的净额,并在当天编制《结算结算表》。
各证券商核对无误后,于交割日编制证券商典当“交割清单”,并于指定交割日办理交割手续。
5、转让:最终程序是在债券成交并完成交割手续后完成债券的转让。所有权转移是指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人转移到另一个所有人。
债券市场分为现货市场和现货市场。
市场上的债券交易数量很少,一般在手(面值1000元),场内交易主要是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保证交割,与场内市场相比,场外市场是我国债券交易的主要场所,俗称银行间市场,其债券托管规模已超过2600亿元,占债券总股本的93%,换句话说,93%的债券只能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


扩展资料: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和其他债务人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券,用于筹集资金,并承诺债权人在指定日期偿还本息。
债券(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直接向社会借款,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时,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金融合同,债券的本质是债权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人或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是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人)是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预先确定的,债券是一种固定利率证券,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债券

债券如何买卖的?

8. 债券交易指南

      目录:      1.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2.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3.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4.债券交易技巧      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根据国债发行公告,无记名国债及记帐式国债均可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公开发行。国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到其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委托手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投资者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      上市国债发行认购办法与股票有区别。      国债采用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两种方式。      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挂牌卖出,各会员单位自营或代理投资者通过交易席位申报认购;      合同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定分销合同进行分销认购。      ☆申购帐户      深、沪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      申购代码      深市:1016**或1017**      沪市:751***      申购价格      挂牌认购价格为100元      申购单位      以“手”为单位(1手为1000元面值),为1手或其整数倍。      申购费用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操作要点      (1)投资者认购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经过证券商委托;      (2)投资者认购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通过深、沪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进行;      (3)深市挂牌国债的申购代码为分销证券商的代码,并不是证券的上市代码。例如,2001年记帐式(十五期)国债上网发行申购代码101620指“长城证券”挂牌分销的国债,即投资者作为买方认购的是“浙江证券”作为国债卖方的当期国债。每次上网发行公布的申购代码有许多个,投资者可以任选一个。认购成功后,在上市前此代码自动转换成正式的上市代码,如101620转为100115。      (4)上网申购发行的国债申报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为1000元面值)。      (5)采用挂牌分销方式认购国债的委托、成交、清算等手续均按交易所业务规则办理。      (6)投资者办理交易所上网发行国债的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      (7)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国债,其债权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国债,必须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国债的托管手续,并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上市后,方可委托该证券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上进行国债现货交易。      ☆委托交易      国债经上网发行后,可安排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程序      国债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投资者要参与证券交易所国债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证券经纪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后方可进行交易。      2.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或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委托交易。      4.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的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5.清算交割过户:T+1日,完成国债交易的清算交割与过户。      ★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报价单位      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      ★委托买卖      单位      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      不设涨跌限制      ★申报撮合方式      正式实施国债净价交易后,将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的方式,并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行情报价      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申报上限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交易清算      债券结算按T+1方式进行      ☆开市价      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      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上市首日申报竞价规定      深交所上市国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前收盘价(发行价)上下各150元(即15000个价格升降单位),进入连续竞价后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后成交价上下各15元(即1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上交所上市国债无此项限制,但是,国债上市首日开盘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当日行情显示该国债证券名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第二天起采用连续竞价交易。      ★申报      价格限制      上市首日后,每次买卖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成交价上下各5元(即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证券代码      深市:国债现货的证券编码为:“1019+年号(1位数)+当年国债发行上市期数(1位数)”,证券简称为“国债+相应证券编码的后三位数”;但自2001年十五期国债开始,深市国债现货证券编码为10****,中间2位数字为该期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      沪市:国债现券代码为01****,中间2位数字为该国债的发行年份,后2位数字为其顺序编号;2000年以前国债现券代码00****。      注意事项      (1)记帐式国债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后债权的增减均相应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无记名国债在卖出交易前,投资者必须将无记名国债拿到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托管手续,然后在其所指定的证券商处进行交易。买入无记名国债后,投资者需要时,可通过在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提取实物券手续。      (2)国债现货交易以“手”为单位,一手等于1000元面值。国债现货交易,每笔申报以一手为最小单位,每笔申报以不得超过一万手为最大单位,国债现货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      (3)国债现货交易实行“T+1”资金清算,投资者与所指定的证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手续。      目录:      1.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2.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3.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4.债券交易技巧      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1:债券现货交易      (1)买入债券 您可直接委托证券商,采用证券帐户卡申报迈进,买进债券后,证券商就会为您打印证券存折,以后即可凭证券存折再行卖出。(如果您买的是实物债券,需要提取的话,证券商就会按有关债券实物代保管业务的规定办理提券手续并交给您。注意,记帐式债券不能提券。)      (2):卖出债券 对于实物债券,在卖出之前您应事先将它交给您开户市的证券结算公司或其在全国各地的代保管处进行集中托管,这一过程您也可委托证券商代理,证券商在受到结算公司的记帐通知书后再为您打印债券存折,您就可委托该证券商代理卖出您所托管的债券。对于记帐式债券,您可通过在发行期认购获得,再委托托管证券商卖出。      2:债券回购交易      (1)回购交易[卖出债券à买回债券] 您和买方签订协议卖给他债券,拿对方的资金去做其他预期年化收益更大的投资,您只需按商量好的预期年化利率支付给他利息,在协议规定的时期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再买回来。      (2)逆回购交易[买入债券à卖回债券] 您和卖方签订协议买入他的债券,卖方按商量好的预期年化利率支付给您利息,您在协议规定的时期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再卖回给对方。      回购协议的预期年化利率是您和对方根据回购期限、货币市场行情以及回购债券的质量等因素议定的,与债券本身的预期年化利率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种有条件的债券交易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资金借贷,一般来说,回购交易是卖现货买期货,逆回购交易是买现货卖期货。      3:债券期货交易      当您估计您手头的债券其价格有下跌趋势,您又不太确定即不想马上将债券转让出去,但是您又想将这个价格有可能下降的风险转让给别人;或者您估计某种非您持有的债券价格将要上涨,您想买进,您又不太确定即您不想马上就将该债券买进,但是您又确实想得到这个价格有可能上涨的预期年化收益,您可通过委托券商来给您和买卖对方进行撮合,双方通过在期货交易所的经纪人谈妥了成交条件后,先签订成交契约(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按照契约规定的价格,约定在您估计的降价或涨价时间之后再交割易主,这样您就达到了您的预期目的。当然,情况和您估计的相反时,您就不能等到交割的那一时刻了,您可在期货到期前的任一时间上做两笔金额大致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来对冲了结。      4:债券期权交易      正如您所知,期权交易是一种选择权的交易,双方买卖的是一种权利,也就是您和对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某一时间内或某一天,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债券,而预先达成契约的一种交易。具体做发是:您和交易对方通过经纪人签订一个期权买卖契约,规定期权买方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有权按契约规定的价格、数量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债券;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取得契约,这时期权的买方就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行情,决定是否执行契约,若市场价格对其买入或卖出债券有利,他有权按契约规定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出售债券,期权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 若市场价格对其买入或卖出债券不利,他可放弃交易任其作废,他的损失就是购买期权的费用,或者是把期权转让给第三者来转嫁风险。期货交易又有买进期权、卖出期权和套做期权三种。      需要指出的是,期货、期权的实际交易操作比理论上的想象还要复杂的多,如它俩都有多头准套利、多头纯粹套利;空头准套利、空头纯粹套利,还有组合投资和套期图利等等。不过幸运的是我们并没有必要去掌握它,因为期货、期权的每一笔交易量都很大,我们一般的家庭或个人投资者是无法承受的。      目录:      1.进入债券市场基本交易须知      2.债券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过程      3.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4.债券交易技巧      债券交易规则及程序      债券交易规则      我国债券交易须到指定的专营证券业务的金磁机构进行,主要有证券交易所和各类证券公司(或证券业务部)。与此相对应。债券交易市场主要分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场内)和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场外)。各国证券主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对债券交易都制定有严格的彼券文易规则,但因各自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各国及各证券交易所间没有都适用的债券交易规则,然而它们在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和基本内容等方面都是基本相同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      1。交易对象。上交所债券交易对象为全部上市债券。      2。定单的最低倾。上交所债券交易定单应符合:1证券商申报的买卖价格,债券以100元票面撅为计价单位。2债券每1000元面领为一个交易单位。简称为“1手”。委托人委托买卖债券的数撅,应是以一个交易单位为起点或其倍数的整数委托。      3。大倾交易界定。上交所债券大级交易界定为:1债券在100万元面值以上,为大撅交易。8大宗文易于每日闭市前1个小时在本所指定的地点进行,如部分成文后所余金撅低于大宗交易的起点金额数,则于次日转为一般交易。      4。交易时间。上交所债券交易时间为:1每周一至周五。每市上午9点半至11点半,后市1点至3点。法定假日闭市。2如本所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证券主管机关核准。      5。报价。上交所债券报价规定为:1每个普业日开市后,某种彼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债券的开盘价。2委托买卖债券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3证券商申报的价格,债券以100元票面撅为计价单位。      6。交易合同签订方法。上交所债券交易合同签订方法为:1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文。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2大宗债券交易双方之签约方式。该所另有规定。3在交易所主机交易系统接受买卖申报并成交后,由交易席位上的终端机发出成交信号。有关各方须立即到中介经纪人处在“场内成交单”上签盖印章,并取回回执联0      7。交易类别。上交所债券交易分为:1当日结算交易。指交易当日即可结算的交易。2普通交易。指买卖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含成交当天,遇法定假日顺廷),成交各方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3约定日交易。指自交易合同签约日起15天内,成交各方按约定日期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8。交割物。上交所债券文易的交割物规定为:1办理价软交割时,应付价款者,将交割款项如数开具划帐凭证至上交所在业务部的帐户,由上交所清算部送达业务部划帐;应收价款者,由上交所清算部如数开具划帐凭证。送交业务部办理划拨手续。2办理证券交割时,应付证券者,将应付证券如数送至上交所清算部;应收证券者,持上文所开具的“证券交创提领单”,自行向应付证券者提领证券。3对前条文割规定,收、付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9。差价限侧。上交所可根据浦要。规定证券买卖每日市价波动应在前一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之内,否则将停止交易(称之为涨停或跌停),并报证券主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