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2024-05-10 18:02

1.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完税证明,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提交完税证明,否则可能无法获得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2. 公司股权变更应当有哪些完税证明

需要。实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提交完税证明,否则可能无法获得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需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只需要办理章程备案登记即可,也就不存在完税证明。但是,税务局可根据备案数据征缴股权转让所得税。  股东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工商局实践中要求提交完税证明的可能性比较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 股东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法律分析:需要。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4.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是否需要完税证明

法律分析:个人股权交易长期以来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税收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出台,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公告,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证明),通过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纳税人提供完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已经明确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虽然,通知已被废止,但各地工商部门仍延续这一做法,要求转让人提交个税完税证明。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规定,股权变更企业应持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在实践中,个人股权转让后,确需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就使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加完善,有效地堵住了税收漏洞,保证了国家税收收入。
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5. 股东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需要。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股东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吗

6. 股权转让完税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7. 股权转让完税证明

股权转让当中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股权转让方来交纳,需要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后,15天之内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权变更之前依法缴纳的。需要纳税义务人向当地的税务局提供相关的资料,税务局就会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完税证明的,携带完税证明和其它有效材料,就可以对股权变更进行登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

股权转让完税证明

8. 股权转让完税证明怎么开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股权转让能怎么处理个税
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核心是对财产的交易,那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次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的个税处理问题: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根据我国《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个税,卖股权的人是应纳税人,是应当缴纳税款的一方;买股权的人不用缴税,但是必须先扣掉卖股权的人应当缴纳的税钱。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以下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二、股权转让该怎么处理个税
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核心是对财产的交易,那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次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的个税处理问题: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根据我国《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个税,卖股权的人是应纳税人,是应当缴纳税款的一方;买股权的人不用缴税,但是必须先扣掉卖股权的人应当缴纳的税钱。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以下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三、个人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个人股权转让人为个人,应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这是付费的。如果是免费的,还得交税。必须有印花税。转让人为自然人股东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让凭证。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来说,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低价、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