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历史沿革

2024-05-06 13:34

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历史沿革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成立。1958年2月11日,水利部与电力工业部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79年2月23日,水利电力部分设为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1982年3月8日,《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再次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第二次设立水利电力部。1988年,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1993年3月,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97年1月16日,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确定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将电力工业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划归国家电力公司管理。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的政府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电力公司作为国务院出资的企业单独运营,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实现政企分开的历史性转折。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国务院5号文件)。2002年12月29日,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11家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2003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批复: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章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主要成员单位包括6个全资企业、41个内部核算单位、53个控股企业和19个参股企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组建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改组和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99〕1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1999〕8号)精神办理。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向集团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集团公司依法自主进行各项经营活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的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历史沿革

2.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历史

公司股份于2004年10月1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号2380。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开发、建设、拥有、经营和管理大型发电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或「我们」)拥有及经营的发电厂有: 平圩电厂(100%所有权)、平圩二厂(75%所有权)、姚孟电厂(100%所有权)、姚孟二厂(100%所有权)、神头一厂(100%所有权)、大别山电(51%所有权)、福溪电厂(51%所有权)及一间联营公司常熟电厂(50%所有权)厂。于2011年12月31日,该等电厂总装机容量为8,980兆瓦,其中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7,079兆瓦。公司亦拥有五凌电力63%的股权,五凌电力是中国领先的水电开发公司之一,并是湖南省最大的水电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该电厂总装机容量为5,286兆瓦,其中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3,057兆瓦。公司亦持有上海电力股份(18.86%所有权)。上海电力是一间发电公司, 其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仅次于中电投集团。于2011年12月31日,上海电力总装机容量为7,284兆瓦,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1,374兆瓦。于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计权益装机容量为11,510兆瓦,其中水电权益装机容量为2,906兆瓦,占全部权益装机容量的25.25%,令本公司成为水电装机容量比例最高的中国海外上市发电公司。公司亦代表中电国际管理两间发电厂,清河电厂(1,000兆瓦)和芜湖兆达电厂(250兆瓦),总计委托管理容量为1,250兆瓦。公司正在建设中的火电项目包括福溪电厂(1×600MW)、新塘电厂(2×300MW)及神头一厂「上大压小」(2×600MW)。以上新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为2,400兆瓦。公司正在建设中的水电项目包括白市电厂(3×140MW)及托口电厂(4×200MW+2×15MW),总装机容量为1,250兆瓦。

3. 中国国家电网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关系

中国国家电网从事的是配电业务,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从事的是发电业务。

    2000年开始的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中剥离出的电力传输、配电等电网业务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而各发电厂被划归分属五大“发电集团”(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运行。

中国国家电网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关系

4.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和国家电网有什么区别


5.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与国电集团有没有股份关系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国家电投)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都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同属于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没有股份关系;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投)成立于2015年6月,由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组建。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与国电集团有没有股份关系

6. 电力的中国电力的历史沿革

一、第一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自1949年到1978年,中国电力历史分别有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三个阶段。在燃料部与电力工业部阶段,电力管理执行集中管理的方法;时至水利电力部,电力与水利又经历了分散与集中各两次不同管理,却始终摆脱不了一个魔咒-----一分就乱,一收就危。1、燃料工业部时期(1949-1955年)。建国后,在中央领导下,电力实行集中管制与统一调控。成立了电力工业部。但是当时的电力工业部只能直接管理少数电厂,大部分电厂都实行军官。有地方各大军区管理。1950年左右,各地军管电厂逐步将权力回归到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成立六大区域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集中垄断垂直管理,政企合一。2、电力工业部时期(1955年-1958年)。1955年7月,全国人大一致通过撤销老燃料工业部,成立煤炭、电力、石油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成立以后,各地方成立辅助机构。加强管理体制。并将水利部门的一些权力集中过来。从而形成中央跟地方双重领导的格局。3、水利电力部时期(1958-1966年)。1958年党中央召开会议,定了调调。要大力发展水利工程。在长期发展来看,认为水利比电力还要重要。于是顺乎时势,将水利部与电力部合并为电力工业部。4、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1978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水利电力部再次实行军管,电力管理权力再一次落入地方手中。1970年,军官结束。水利电力部有革命委员会领导。1975年革委会结束领导,权力再一次恢复到水利电力部。文革对电力造成的破坏应验了一放就乱的魔咒。对中国电力工业近乎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1975年水利电力部恢复后,周总理提出加快发展电力工业的倡导。为祖国电力事业拨乱反正,从此电力工业再次集中的中央。二、第二阶段,摸着石头过河(1979-1997年)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电力工业体制进入了改革探索时期。在此期间中央电力管理部门又经过四次变更,即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第二次成立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最后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在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曾研究过全面包干经济责任制,简政放权、自负盈亏、以电养电等方案,最后成立了华能集团公司及各大区的电力集团公司,这一时期的电力改革朝着国务院提出的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体制改革原则进行。1、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79-1982年)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撤消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我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2、第二次成立水利电力部(1982-1988年)1982年3月,五届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这次合并之后,接受以往的经验教训,继续沿着电力工业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在水利电力部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1986年5月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电力工业体制改革问题,6月电力体制改革小组提出了《加快电力工业发展的改革方案(草案)》的报告,提出了五项改革措施和五项政策。1987年9月14日,李鹏副总理提出了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制宜的方针。在此之前,水利电力部曾提出全面包干的经济责任制,简政放权以及自负盈亏、以电养电的建议。1988年7月1日起进行华东电网体制改革试点,分别成立华东电力联合公司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电力公司,同时保留华东电业管理局和省(市)电力工业局名称,实行双轨制运行,以创造条件实现政企分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和电力工业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在这段时间里,电力建设投资体制最大的变化是由拨款改为贷款;由于电价严重偏低,为了解决电力投资不足,主要采取了建立电力建设基金、卖用电权和集资办电等办法。为节约投资,在电力建设中普通开展了降低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招投标制度。为弥补投资不足,电力工业还率先利用外资,成立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发行电力建设债券和适当提高电力折旧。这些措施打破了独家办电的局面,出现了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办电的局面,加快了电力工业的发展。3、能源部时期(1988-1993年)1988年5月,七届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消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担电力行政和企业管理职能。1988年5月22日,能源部正式成立,同年12月成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网省电力管理局、电力工业局的基础上成立电力集团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由此,实现了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的初步分开,在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最早组建的集团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实业、金融、贸易、科技和服务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的企业集团。是由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发电公司、华能精煤公司、华能原材料公司、中国(华能)工程技术开发公司、华能科技发展公司、华能金融公司、华能综合利用公司、华能实业开发服务公司等九个公司以及原水电部归口管理的华电技术开发公司、华电综合利用开发公司、华电工程建设公司、华电南方(集团)等四个公司的基础上联合组建的。这个公司由能源部与国家计委共同管理,以能源部为主,是我国电力工业1988年组建的第一个集团公司。大区和省电力工业的公司化改组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从1988年开始到1990年止,将大区电业管理局改组为联合电力公司,将省电力工业局改组为省电力公司。国务院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省电力公司和联合电力公司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具有法人地位。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的资产关系不变。联合电力公司由能源部归口管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非跨省电网的省电力局,要逐步改建为省电力公司,独立经营,由能源部和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并接受委托行使所在地区电力工业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方案要求各公司要落实,健全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实行股份制,采用售电量和物质消耗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独立电厂均可独立核算,与电网订立经济合同,接受电网统一调度,非独立电厂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项改革到1990年6月基本完成。第二步是1991年底到1993年初,组建大型电力企业集团。1991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试点的55个大型企业集团中,能源部有7个,其中电力占6个,即华能集团、华北电力集团、东北电力集团、华东电力集团、华中电力集团和西北电力集团,全部都是跨地区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1992年10月10日,能源部向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上报关于同意组建中国东北、华东、华北、华中电力集团的函,随后又报送了同意组建西北电力集团的函,经批准后,于1993年1月11日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宣告成立。4、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1993-1997年)1993年3月,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国务院批准的组建电力部的指导思想是:政企职责分开,大力简政放权,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加强规划、协调、监督、服务职能;精简内设机构和编制,合理配置职能,提高宏观管理水平;实事求是,平稳过渡,合理分流富裕人员。要求在坚持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方针指引下,下放和转移对企业人、财、物及经营管理的职能,加强宏观管理的职能,由于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办好五大电力集团,各电管局和省电力局仍维持现行体制,所以在电力工业部时期,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没有显著的变化。电力工业部成立后,继续保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作为全国电力企业、事业电位的联合组织,其性质不变,由电力部归口管理。华能集团实行以电力部为主与国家计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另外,在葛洲坝工程局的基础上,成立了葛洲坝集团公司。为确保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993年1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同时成立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1994年12月14日,三峡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电力工业部成立后,根据国家体改委等部门有关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规定,于1993年9月印发了《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到国(境)外发行股票,债券;但电网公司(指发、供电一体的电力企业)实行股份制应以公有制为主体,保证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在企业中的控股地位。1994年8月4日,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直接去美国纽约上市的大型电力企业,随后中国有一大批发电企业在国内外上市。中国电力工业经过30年碰壁,与20年摸着石头过河,最后终于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时至2013年,电监会又并入了能源局。电网已拆分为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两家。已经走上了改放给市场的权力放给市场,政企分离的合理发展道路。 2015年9月中国与伊朗签署了大宗电力和能源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双边合作,尤其是加强在电力和能源领域的合作。 2015年11月18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发布了“十三五”电力科技重大技术方向研究报告,提出未来5年中国电力科技领域将重点开展9个重大技术方向、38项关键技术研究工作。 预计2015年下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有望总体回升,但全年增速低于2014年,甚至可能创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增速(1980年增长为3%,1998年增长为2.8%)。预计全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超过1亿千瓦,2015年底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7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重提高至35%左右。预计“十三五”时期,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将继续保持总体平衡、略有宽松的局面。

7.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公司规模

中电投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的核电运营商,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时继承了原国家电力公司所有的核电资产,包括多个内陆和沿海厂址资源,是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之外,国内第三张核电运营牌照的拥有者。然而,相比于老牌核电央企中核与中广核,无论在核电运营经验是还是核电规模上,中电投都显得力有不逮。国家核电则是有技术而无资质。国家核电是三代核电技术AP1000的受让方和国产三代核电技术CAP1400/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重大专项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拥有较强的核电设计研发能力。合并后,新公司将集核电研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真正成为与中核、中广核分庭抗礼的第三极。合并之后,中电投和国家核电将作为国电投的两家子公司。两者的分工是,中电投负责常规电部分,国家核电负责核电部分。该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拥有火、水、核、新能源并举的电力产业格局,清洁能源比例最高。电力装机容量9668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占38.47%,煤炭产能7440万吨,电解铝产能272万吨。此外,国家电投在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是经国务院授权引进核电技术、推进三代核电自主化的实施主体、主要载体和研发平台,也是国家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CAP1400、CAP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示范工程实施主体。控股运行或在建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等核电站,拥有一批沿海和内陆储备厂址。集团境外资产分布在日本、土耳其、巴西、几内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电力项目投资、技术合作、工程承包建设等。拥有7家上市公司,包括2家香港红筹股公司和5家国内A股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公司规模

8.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和国家电网有什么区别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和国家电网区别如下:
1、功能不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是国家电网的业务上游,主要负责发电,国家电网主要负责输送电和售电。
2、业务不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国家电网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

3、组成不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而来。国家电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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