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的定价机制

2024-05-10 17:59

1. 成品油的定价机制

自1998年迄今,中国已经历了三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原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贴水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汽、柴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原国家计委按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并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2006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在宣布成品油价上调的同时,向地方传达了石油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方案包括两大内容:一是成品油价由原来的与国际成品油价直接接轨,改为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合理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确定。二是推出“四个配套机制”:包括建立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建立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弱势群体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的机制;建立原油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机制。

成品油的定价机制

2.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上调在即

2012年8月初五原油大涨,三地变化率上涨拉宽,预计到调价日8月10日,三地变化率将突破7%,由于油价上调预期浓烈,包括中石化中石油都开始控制销售,推涨油价,有分析师表示,2012两大油企每个地区都有惜售情况出现,基本都是批零一价,等待发改委调价。 2012年9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上调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9月11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分别上涨550元和540元,测算全国90号汽油和0号柴油价格平均每升分别上涨0.41元和0.46元,北京92号汽油上涨0.44元/升,0号柴油上涨0.47元/升。 图为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注:1、表中除北京、上海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2、表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427-2009,DB31/428-2009)的油品。

3. 成品油定价机制 请讲清楚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采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

成品油定价机制 请讲清楚

4.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新机制调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宣布,自今天零时起,汽、柴油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有哪些重大改进之处?对维护石油供应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将发挥怎样的作用?新机制并不会降低油价新机制实施后,能否终结所谓跟涨不跟跌的现象?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按照新的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跟涨不跟跌”的情况“肯定会缓解”,但也不排除如果国际油价在10个工作日内出现剧烈波动或突然涨跌的情况,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在周期内不会及时跟进,但“这只是少数情况”。避免油价因投机造成大起大落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两次调价的时间间隔最短在一个月左右。在国际油价变化不大时,有时调价间隔几个月。由于调价间隔较长,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往往滞后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经营企业能够预测到价格调整的时间和幅度。特别是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时,中间商和终端用户便大量采购囤积,造成市场需求旺盛的假象,推动价格上涨;调价措施出台后,社会经销商集中出货,造成短时间内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不升反降,与市场供求变化脱节。这种无风险套利行为,不仅给投机者带来不合理收益,而且人为制造短缺,加剧了市场波动。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此次发展改革委还宣布建立特殊情况下的临时调控机制。“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这位负责人说。

5.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新成品油价格机制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新成品油价格机制

6.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介绍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

7.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机制是怎么样的?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机制是原则就是“十个工作日一调”,即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国际油价上涨就上涨,下跌就下跌,但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依法采取临时调控措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当特殊情形消除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价格机制正常运行。
依照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 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每桶40美元即为所谓的“地板价”。

扩展资料
2020年截至目前国内成品油调价历程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历11次调整,其中8次搁浅、3次下调,汽、柴油价格分别累计下调1850元/吨、1780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从3月31日24时的调价窗口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已连续6次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而搁浅。
国内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6月28日24时开启。截至6月24日第九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40.67美元/桶,变化率为4.05%,对应的汽柴油应上调125元/吨。如果本次油价上调落实,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将呈现“一涨三跌八搁浅”的格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品油调价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经纬—下班先去加油!国内油价或迎年内首次上调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内成品油调价的机制是怎么样的?

8. 2013年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办法规定,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国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这意味着国际油价居高不下时,国家将适当补贴成品油消费者。

根据办法,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关于成品油零售价,国家发改委将制定各省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2013年3月27日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