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炒股票一年收益率是多少?

2024-05-18 11:56

1. 一般人炒股票一年收益率是多少?

A股7个月蒸发市值4.3万亿 股民人均亏损7.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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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7个月时间,沪深A股总市值累计蒸发4.3万亿元。此外,两市仅有3.35%账户还在交易,96.65%账户被“冬眠”,持仓A股账户比例只有33.29%。
总市值蒸发4.3万亿 
今年5月8日沪综指从2451.57点开始向下拐头,之后绵绵阴跌。截至昨日沪综
指收盘1991.17点,接近7个月时间内,沪综指累计下跌460.4点,区间跌幅高达18.78%。
根据中证指数公司数据,2012年5月8日沪市A股总数930家,总市值16.73万亿元,流通市值13.79万亿元,平均市盈率13.07倍;深市A股总数1457家,总市值7.62万亿元,流通市值4.85万亿元,平均市盈率24.17倍。因此,沪深两市A股总数为2387家,总市值24.35万亿元,流通市值18.64万亿元。
但截至2012年11月27日沪市A股总数944家,总市值13.83万亿元,流通市值11.56万亿元,平均市盈率10.77倍;深市A股总数1528家,总市值6.22万亿元,流通市值4.12万亿元,平均市盈率18.97倍。因此,沪深两市A股总数为2472家,总市值20.05万亿元,流通市值15.68万亿元。
本报记者计算发现,最近7个月时间,沪深A股总市值累计蒸发4.3万亿元,流通市值累计2.96万亿元。若以中国石油最新市值1.39万亿元或工商银行1.01万亿元计算,相当于蒸发了3个中国石油或者4个工商银行。
100个股民只有3人炒股 
人均亏损高达7.68万元 
面对A股不断圈钱,市场持续下跌,越来越多的A股股民变得“伤不起”,96.65%的人选择出局或观望,交易账户进入“冬眠”状态。
根据中登公司最新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1月23日A股账户数为16762.49万户,持股账户数为5580.51万户,持仓占全部A股账户比例仅为33.29%,但是上周参与交易账户数562.31万户,占全部A股账户比例只有3.35%。
这就是说,100个A股账户之中,只有33个投资者还有持股,77个投资者选择空仓。另外,100个开户账户之中,只有3个投资者还在交易,接近97%账户变成“僵尸”。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5月至11月份A股持股账户总数一直在5600万户左右,这也意味着在最近7个月时间,沪深A股总市值累计蒸发4.3万亿元,将由5600万户股民承担全部亏损,如果平摊给每位持仓投资者,人均亏损已经高达7.68万元。
最新股民调查采访发现,2012年股民普遍损失惨重,其中92%的投资者出现亏损,超过35%的股民市值被腰斩。
逾一成股票收益为正 
14只股涨幅已逾四成 
今年5月8日至现在,虽然沪综指跌幅近二成,但仍有261只股票涨幅为正。其中,华数传媒、ST航投、永生投资、众生药业、三湘股份、九洲电气、江山股份、达实智能、德力股份、康缘药业、*ST中华A、聚龙股份、欧菲光等14只股票涨幅逾40%,华数传媒、ST航投累计涨幅高达567.86%、385.06%。
统计发现,全部2472只A股之中,除了上述14只股票涨幅逾40%之外,有33只股票涨幅逾30%,有75只股票涨幅逾20%,144只股票涨幅逾10%,189只股票涨幅逾5%,261只股票涨幅为正。
其间,沪综指跌幅18.78%,如果按跌幅小于18.78%即为跑赢大盘计算,共有917只股票跑赢大盘,占全部A股总数比例为37%。
不过,在A股跌幅榜上,跌幅逾50%股票数量也达到20只,跌幅逾40%股票

一般人炒股票一年收益率是多少?

2. 股票的收益怎么计算?

票投资百收益的计算一般与银行的存款、理财计算差不多,都是按季度、年来计算的,而不仅仅是按当天股票波动来计算的。股票投资收益率度公式:投资利润率=年平均利润总额/投资总额*100%,其中年平均利润总额=年均产品收入-年均总成本-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比如,小王,用100万炒股,一年下来,平均利润为20万,那么,他的投资利率=20/100*100%=20%。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版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权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3. 个人炒股收益要纳税吗?


个人炒股收益要纳税吗?

4. 炒股的收益如何算

股票收益率是反映股票收益水平的指标。投资者购买股票或债券最关心的是能获得多少收益,衡量一项证券投资收益大小以收益率来表示。反映股票收益率的高低,一般有三个指标:①本期股利收益率。是以现行价格购买股票的预期收益率。②持有期收益率。股票没有到期,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时间有长有短,股票在持有期间的收益率为持有期收益率。③折股后的持有期收益率。股份公司进行折股后,出现股份增加和股价下降的情况,因此,折股后股票的价格必须调整。
计算公式
股票收益率=收益额/原始投资额
当股票未出卖时,收益额即为股利。
衡量股票投资收益水平指标主要有股利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与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等。

5. 炒股票,如何做到稳定盈利?

稳定盈利非常困难,但是我们买股票无非两种,要么买阴线,要么买阳线,买阴线是买调整后的反弹,买阳线是买启动,一段趋势的启动,除了极少出现的V型反转,很少有股票可以在下跌途中启动,大多是在盘整过程中,回顾2018年,除了政策底有启动的股票,其余任何时候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启动,也就是说,除了政策底那几天买阳线追涨,有的翻了很多倍,甚至到现在也是盈利创新高,其余的时间都不能追涨,您想想是不是这样,2018年大多时候,只能买阴线,做反弹,一追涨就被套。所以还是要根据行情去改变策略,不能一招鲜。

炒股票,如何做到稳定盈利?

6. 一般比较懂股票的人,一年炒股收益率有多少?能达到30%吗?

年化13%.......
收益多少是多?多少是少?别人做得如何?要想得到答案,我们就要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投资交易的业绩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认识。让我们看一些数据。
先来看几个基本指标:
通货膨胀率,在世界范围内很长一段时间加权平均值在3%,那么再对照哪个国家的通货膨胀率,我们就有一个大概的参考,是多是少、哪些时期和年份、超过了这个指标、哪些时期和年份低于这个指标,我们就会有一个基本的参考判断依据。
股票市盈率(PE),指在一个考察期内(通常为一年内),股票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对于股市平均市盈率,从不同发达国家历史数据看,这个数字通常会保持在12到15之间。而在A股市场上,很多企业的PE都轻松超过20。
经济增长率,过去十年间,世界上很多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经济增长率在2.5%左右,中国比较高在7%左右。
这一系列的指标和统计数字是我们判断决策的依据和参考。
据对历史数据统计调查发现,如果年化复合收益率达到13%,你就是一名优秀的基金管理人、优秀的交易员和投资人。13%这个数据是建立在全球范围内的,这个数据经历过时间的验证,并以大量交易员和基金管理人的实践为佐证。——摘自《弱水三千-十年交易录》

7. 股票收益怎么样啊

股票属于高风险的投资产品,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也就是富贵险中求。每天股票的涨跌幅度是正负10%,如果你能承受这种刺激的感觉,不妨投一点闲钱进去试试。
首先你要有证券账户,你可以去就近的证券营业部,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办理开户;之后就可以在家用电脑或者手机操作买卖股票了。
投资有风险,股票更如是,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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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炒股的收入要交税的吗?

不用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
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内容全文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第十六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八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