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提取的流程

2024-05-16 03:18

1. 建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提取的流程

办理提取流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建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提取的流程

2. 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流程:
1、首先需要用户凭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实之后,就会出具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然后用户凭借提取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用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并出具一份《提取通知书》;
3、最后由用户持《提取通知书》、《提取申请书》前往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即可,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需要用户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需要有一份退还给公司,作为公司的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4. 在建行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
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
买拆迁还建房的,
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
《拆迁还建协议书》
及交房款收据;
(二)
自建、
翻建、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
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
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5. 提取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根据情形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一)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二)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过户前后《房屋所用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过户手续及复印件;
(三)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土地证、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或协议、交款凭证及复印件;
(四)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五)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手续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提供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所提供材料、凭证时间至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最高提取额度为帐户余额的80%;
二、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明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复印件;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
五、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六、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及复印件;
八、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个人因购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提取职工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

提取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6.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职工符合本通知规定提取条件但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符合一项或几项提取条件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次提取时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是销户提取的;二是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三是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购买其他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支付凭证;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
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2、农民工在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农民工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3、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4、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5、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6、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7、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9、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10、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11、职工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应提供民政、工会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12、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3、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医保费用结算单和1年内的治疗费用发票;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继承权进行核实,将其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账户并转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15、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16、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和物业公司出具的1年内缴费单据或证明。 
 

7. 住房公积金在哪个建设银行办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住房公积金在哪个建设银行办提取

8. 提取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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