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一起投资项目(借她的钱)后发现是属于传销,借她的钱还不还

2024-05-18 07:56

1. 跟朋友一起投资项目(借她的钱)后发现是属于传销,借她的钱还不还

个人观点,我们要就事论事,借钱有还这是做人的准则,至于她把你介绍到一个不合法的圈子里来,这是她的为人不道……

跟朋友一起投资项目(借她的钱)后发现是属于传销,借她的钱还不还

2. 我想问一下我的投的项目现在定性为非法集资和传销了额,

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的话可以民事诉讼方式追回来。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拓展资料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3. 被骗去做传销要投钱借的传销人的钱用还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看你自己了。

被骗去做传销要投钱借的传销人的钱用还吗?

4. 被朋友拉进了中脉LaKa,她帮我垫了定金,现在觉得像是传销,不想做了,垫付的钱怎么办?

关键是看垫钱是不是你做的决定了
 
如果是你的决定就必须要给人家
 
这是最基本的做人的原则
 
如果是别人主动的,你没有要求
 
那就看你自己了

5. 做了一项目这个项目呢就是把钱打给推荐人,推荐人就去别人手里面给他找要找要投资的美金,,然后项目关网

看了题中简介,首先的判断是,这个项目就是传销,做的早,能赚点钱是因为你站在了金字塔的顶端,下面有众多的爬坡者给你贡献了份子钱,而这些还在爬坡者只有贡献的资格。
此项目是违法行为,多年来类似的传销项目都是被严打的对象,项目被关闭正是发起人己受到警方关注或有政府叫停,你应庆兴成露网之鱼。在此项目中,不论你是先知或无知,都会因你的推荐,使很多人造成金钱损失或破产,所以,你的行为也是犯罪行为,只是目前成露网之鱼,你本人值得庆幸。

做了一项目这个项目呢就是把钱打给推荐人,推荐人就去别人手里面给他找要找要投资的美金,,然后项目关网

6. 您好,今天收到了询问通知书,说的是项目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请问我可以不去吗?如果不去会怎样?

必须去,如果你没有参加,那你什么事情都没得。如果你参加了,但不是主要的重要人员,不会受到太重的处罚的。法院叫你去,你不去那是违法的

7. 我姐被她的朋友叫去香港考察项目,说交6万块钱 公司提供产品销往大陆 6万块钱包括加盟跟货款,这是传销吧

这个绝对是传销。传销都说是考察项目,就是把你骗过去。规定一次交多少钱货款的就是他们所说的卖几单。

我姐被她的朋友叫去香港考察项目,说交6万块钱 公司提供产品销往大陆 6万块钱包括加盟跟货款,这是传销吧

8. 一个网友跟我投资。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这个项目呢。就是钱打给推荐人,现在平台关网了,我承担责任吗

钱经过你的手再投资到平台,也就是说是你投资,而不是你网友了,那你肯定有责任,如果你给他介绍了投资平台,他自己投的你没有责任。没有合同,那转账记录肯定有,万一别人说是你借的,你有证据证明你不是借的?最好把网上聊天记录和你购买投资的记录都保存好。还有别人报警说被你骗了,你也说不清楚。这种事情已经在犯罪的边缘,还是不要碰的好。